灌南加強對棚改資金管理 嚴防違紀違法行為
《人民日報》2018年12月5日6版 版面截圖日前,江蘇省灌南縣紀委監委的紀檢幹部在新安鎮鎮中村核對棚改資金使用情況。為切實防範棚改中廉政方面的風險,保障...
中安在線-淮南網 7月31日,記者獲悉,市財政局、民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淮南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規範淮南市各級對救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據瞭解,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是指中央和省、市、縣、鄉(鎮)財政安排的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解決遭受自然災害地區的農村居民無力克服的衣、食、住、醫等臨時困難,緊急轉移安置和搶救受災群眾,撫慰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住房,以及採購、管理、儲運救災物資等項支出。
《通知》明確了資金補助項目及內容。安排重、特大自然災害補助資金的項目包括六類:緊急轉移安置項目、過渡性生活救助項目、旱災救助項目、冬令春荒困難補助項目、農房倒損恢復重建項目、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項目。
《通知》還規定了災害救助範圍和支出主體責任,落實了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職能劃分和資金的分擔比例,健全了資金撥付程序和資金監督管理機制,為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進一步提升了受災群眾的獲得感。
(記者 孫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