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社會保險 工作這一年 農村 正哥說民生 2019-04-22

我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種類主要分為兩大類,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包括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題主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2014年以前應該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2014年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後,叫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現在到用人單位工作,單位按照國家法規為勞動者辦理的養老保險,應該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這兩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不同的,但這兩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可以銜接的。按照《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的規定,老家的新農保與現在繳納的城鎮職工社保是可以銜接的。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但要想把老家的新農保銜接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有條件的,需要哪些條件呢?正哥今天就與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第一,必須達到城鎮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和法定繳費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滿60週歲、女性職工滿50週歲,女性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年滿55週歲。法定繳費年限是按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180個月)。

如果勞動者還年輕,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早,暫時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以前在老家繳納的新農保,在養老保險關係銜接轉移前,會一直保存在老家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裡。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第二,需要確定退休後養老金待遇領取地。

目前國家對勞動者退休待遇領取地的規定比較複雜。對於跨省流動就業的人員,確定退休待遇領取地主要有以下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所在地即為退休待遇領取地。對於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0週歲,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保留在原參保地。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的,其累計繳費滿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為退休待遇領取地;

3、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當時的參保地繳費不滿10年的,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即為退休待遇領取地;

4、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有參保地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戶籍所在地即為退休待遇領取地。需要把所有參保地養老保險關係及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累計滿法定繳費年限,確定了退休待遇領取地後,才能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銜接手續。將在老家繳納的新農保轉移接續到城鎮職工退休待遇領取地。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這裡需要注意的就是,勞動者必須在男未滿50週歲、女未滿40週歲的條件下,在一個參保地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退休時才能將老家的新農保轉移接續到退休待遇領取地。

所以,勞動者在規定的年齡條件前,要儘量在一個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的地方,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10年以上,以後在這樣的地方退休,退休工資要高一些,切不可工作的城市換得太頻繁。

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地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併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者折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目前全國大部分地方都沒有進行繳費年限折算。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有兩種選擇,一是延長繳費年限至15年,建議用這種方法;二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併入老家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但正哥一般不建議這麼做,這樣做不划算。

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城鎮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可以合併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我是正哥,關注民生,服務大眾,歡迎關注我,相信會給你帶來實實在在的價值!

在目前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後,以前在老家交的新農保怎麼辦?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