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明確51項縣鄉責任規範“屬地管理”

山東 跳槽那些事兒 信網 2019-07-08

4日,山東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已正式印發實施的《關於明晰縣鄉職責規範“屬地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明確51項縣鄉責任規範“屬地管理”。

意見將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七個類別,51個具體事項納入《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指導目錄》,明確了縣鄉兩級的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便於縣(市、區)按照清單劃定內容和職責任務逐項確定工作流程,打造清單事項的“施工圖”“說明書”。

據山東省委編辦一級巡視員劉書偉介紹,該工作機制提出依單監管問責,將清單作為縣鄉履職、監管和問責責任界定的重要依據。有關部門在責任追究時,要落實失職依單追責、盡職依單免責有關規定,為基層幹部擔當作為減負鬆綁,努力創造幹事創業的寬鬆環境。

[來源:新華網 編輯:格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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