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月275元 我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

農村改革 農村 農民 農業 自貢網 2017-05-14

自貢網訊(記者 蔣秀梅)近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從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275元/人.月。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民政廳等部門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辦發[2017]9號)要求,2017年3月14日,17屆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自貢市民政局 自貢市財政局 自貢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關於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有關問題的請示》(自民〔2017〕11號),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260元/人.月元調整為275元/人.月。

據介紹,本次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自貢市進一步鞏固農村低保兜底脫貧成果,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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