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這些你都在知道嗎

農村 農民 三農 農業 經濟 臧瑤律師 2018-12-13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這些你都在知道嗎

人們常常說,民以食為天。中國的農民通過一年的辛勞,用土地養活了一家人,也是給其他公民提供了食品來源。許多明村民面朝黃土背朝天,一輩子就全靠幾畝耕地。家裡的土地被徵收,這可是件頭等大事。那麼關於農村土地被徵收,這些你都知道嗎?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這些你都在知道嗎

首先,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徵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徵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其次,徵收土地,按照土地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這些你都在知道嗎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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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三個月內全部支付。

土地是農村居民生產生活安身立命之本,我們深知土地對農村居民的重要性。如果您對此疑問,歡迎隨時聯繫我們我們。我們將以專業的律師團隊,熱情的服務態度,敬業的工作精神,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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