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一:橋、閘通行費的定額發票
比如:
我公司車輛通過橋,支付橋、閘通行費105元。
答覆:
不用認證,可以計算抵扣增值稅=105/(1+5%)*5%=5元
參考:
財稅〔2017〕90號《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第七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三)本通知所稱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並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發票二:橋、閘通行費的定額發票
比如:
我公司業務員出差回來報銷汽車票103元。
答覆:
不用認證,可以計算抵扣增值稅=103/(1+3%)*3%=3元
參考: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發票三: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
比如:
我公司購買農產品取得一份免稅的農產品銷售發票10000元。
答覆:
不用認證,可以計算抵扣增值稅=10000*9%=900元
參考: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1)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2)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所稱銷售發票,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來源:財務第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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