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氣汙染治理 10月底前中心城區散煤“清零”

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 韓愛青 近日,《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出臺,其中一條重要內容是加快散煤汙染綜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全部區域、濱海新區核心區含塘沽、漢沽、大港城區和其他區建成區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農村散煤“電代煤”“氣代煤”任務;全面完成武清區“無煤區”建設任務。

據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鄧小文介紹,目前本市農村和部分城區仍有100萬戶以上居民燃燒散煤。從研究結果來看,散煤對空氣質量影響比較大,每燃燒1萬噸散煤約排放PM2.5 59噸、PM1069噸,PM2.5 排放係數是電力燃煤的52倍,供暖燃煤的4倍,工業燃煤的4.7倍;PM10排放係數是電力燃煤的69倍,供暖燃煤的3.6倍,工業燃煤的4.6倍。此外,散煤燃燒的排放高度比較低,在10米左右,正好處於人群密集活動的區域,對近地面空氣質量影響較大。曾經做過一個測算,本市的PM2.5濃度每降低1微克,需要治理民用散煤50萬噸,散亂汙企業用煤60萬噸;而電力用煤和供暖鍋爐用煤則分別需要400萬噸和140萬噸。從治理效益看,民用散煤與散亂汙企業用煤是優先治理的方向。下一步,國家和本市將出臺一系列具體支持政策,降低天然氣取暖和電取暖的成本。加強散煤監管,對已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鄉鎮、區,從煤炭銷售供應側著力,嚴禁散煤流入。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