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帶妻兒去醫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

在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致死率非常高頭盔對於非機動車騎行者來說,相當於汽車駕駛員所繫的安全帶,是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

男子騎車帶妻兒去醫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

然而,也有一些騎行者覺得戴安全頭盔是件麻煩事,抱著僥倖心理,能不戴就不戴。但意外總是伴隨著僥倖突然發生,不留情面。

杭州蕭山一男子就因為騎車不戴安全頭盔,不僅失去了心愛的妻子,自己還獲了刑。

嫌麻煩沒帶頭盔,一個顛簸老婆頭部著地

摔倒時她死死護住了懷中的兒子

去年9月22日早上8點多,家住蕭山某小區的王先生準備騎摩托車載剛生完二胎沒多久的老婆池女士去醫院做產後檢查。因為醫院離家沒多遠,兩人嫌麻煩就索性都沒有佩戴頭盔。

出發後,夫妻倆有說有笑,並沒有意識到近在身邊的危險。池女士側著身坐在摩托車後座上,懷裡抱著兩個月大的兒子,也沒有伸手扶靠著丈夫。

男子騎車帶妻兒去醫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

▲電動車事故網絡資料圖

當摩托車騎入蕭山某道路時,王先生沒有注意到前方地上有一個兩米多寬的坑。雖然坑不深,但摩托車駛過時還是顛簸了一下,因為速度慣性,摩托車並沒有因此失去平衡。

突然,王先生聽見自己身後傳來一聲妻子的尖叫。王先生立即停車回頭查看,發現妻子倒在了離自己三四米外的地上,頭部著地,身體僵硬,後腦的鮮血直流。池女士摔倒後仍緊緊地護著孩子,因此兩個月大的孩子毫髮未損。

王先生見狀立馬就慌了,趕緊攔下一輛出租車把妻子送往醫院。不幸的是,池女士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未戴安全頭盔,丈夫負事故主要責任

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10個月

後經交警定責:

由於王先生在騎車過程中未佩戴摩托車安全頭盔,且在發生事故後未注意保護現場,負事故主要責任;池女士未按規定乘坐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由此,這次事故讓王先生失去了心愛的妻子,自己還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事故發生後,池女士的家人來到蕭山法院起訴,認為道路管理方——杭州市蕭山錢江世紀城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在路面有坑時未能做到及時修復,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求管委會承擔50%的賠償責任,共計1030582.08元。

近日,經蕭山法院審理後認為:

事故中,由於管委會管理的路段的確存在有坑而未能及時修復的情況,加上王先生行駛至該坑處又未能及時避讓,導致王先生駕駛摩托車後座上的池女士摔落在地後死亡,但同時池某乘坐摩托車時也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因此,王先生應負主要責任,管委會應負次要責任,池女士對損失的擴大也負有責任,最終判決管委會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共計347773.9元。

新聞多一點

戴上安全頭盔,關鍵時刻能救命

在我們身邊,因為騎電瓶車未戴安全頭盔,出現事故而釀成慘劇的案例,其實並不鮮見。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有時候,出行前多花幾秒鐘的“多此一舉”,在關鍵時刻能挽救你的生命!

1

女子騎車摔倒後頭部被皮卡車後輪滾過

幸好戴了頭盔,只是左眼框骨裂

2015年7月30日,廣西一女子帶著孩子開電動車行駛在道路上突然摔倒,剛好路過的皮卡車避讓不及,右後輪從黃女士頭部滾了過去。幸好戴了頭盔,女子只是左眼框骨裂,保住了性命。

2

騎車與汽車刮擦後頭部遭碾壓

又是安全帽讓他倖免於難

2017年7月,浙江金華蘭溪,一輛電動車違規開到機動車道上,與汽車刮擦倒地,駕駛員頭部遭車輪碾壓,幸運的是他戴了安全帽,撿回一命。

男子騎車帶妻兒去醫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

有醫學專家曾說過:

“發生車禍後,戴頭盔的創傷者只有10%需要手術,而不戴頭盔的的創傷者90%都需要手術。一般來說,戴了頭盔的傷者基本上都是頭皮外傷,最嚴重的是顱骨骨折,而不戴頭盔的話,最輕的就是顱骨骨折造成腦震盪,嚴重的話會出現顱內血腫、顱腦損傷,甚至來不及送到醫院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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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身邊的人:頭盔戴不戴,真的差距很大!

來源:杭州日報

編輯: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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