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機艙內自燃致飛機返航 民航局對充電寶額定能量有具體限制'

""充電寶機艙內自燃致飛機返航 民航局對充電寶額定能量有具體限制

充電寶自燃,機艙壁被燻黑

昨天,東方航空由南京起飛飛往廈門的MU2809次航班,在巡航期間客艙內有旅客充電寶發生自燃,致飛機返航南京。

事發

並非充電狀態

充電寶機艙內自燃

9月4日上午,有多名網友稱,東方航空MU2809次航班在飛行過程中客艙出現明火,返航南京。視頻顯示,飛機客艙內被煙霧籠罩,有空乘人員在一座位處,疑似正在起火處進行處置。在網友拍攝的另一張照片中可見,客艙一處窗口位置內壁有被火燒過的痕跡,機艙壁被燻黑。

據航班信息顯示,東方航空MU2809次航班是上午7時16分從南京祿口國際機場起飛的,原計劃應在兩小時後抵達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但該航班8時24分返航回到了南京祿口國際機場。

事發後,東方航空發佈消息稱,東方航空公司9月4日南京至廈門航班,在巡航期間客艙內有旅客的充電寶自燃,機組第一時間按程序妥善處置,迅速排除安全風險。為最大限度確保安全,機組決定返航南京。公司積極做好旅客服務保障工作,已儘快安排航班成行,並協助警方調查事件原因。

另據東方航空相關工作人員透露,事件發生時,起火自燃的充電寶並不在充電的狀態。

據悉,該航班已於4日上午11時20分於南京祿口國際機場重新起飛,並於12時55分安全降落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

釋疑

攜帶充電寶乘機

航空公司有何具體規定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且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旅客所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100Wh等於20000毫安),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旅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另據國內某航空公司的安全員介紹,該公司航班在飛行的過程中,全程都是禁止使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的,如果旅客執意使用充電寶,且在安全員上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安全員將會採取強制措施,制止旅客使用充電寶,並通知公安機關處理。

調查

品質良莠不齊

山寨充電寶質量難保障

此前,北京青年報記者曾調查發現,市場上的充電寶價格不一,從十幾元到上百元不等。在網購平臺,山寨、三無充電寶因價格便宜,其銷量超過正規廠商的產品。北青報記者通過拆解正規廠家生產的充電寶和山寨、三無充電寶對比發現,山寨、三無產品不僅電子線路板簡單,做工粗糙,甚至用“水泥電池”充重,還存在零部件以次充好、電池內液體洩漏的情況。

而正規廠商生產的充電寶拆解困難,拆解後的電子線路板相對複雜,所使用的元件、電池都標有序列號,且每一個部件都有阻燃材料包裹。

據悉,2015年,江西曾打掉一充電寶製假窩點,繳獲的山寨充電寶裡面有6節電池,其中有4節是裝滿了水泥的假貨。

從事鋰電池研究的相關人士稱,目前市面上銷售的品牌充電寶,其電路板大多有過充保護、過放保護等裝置。山寨、三無充電寶為了節約成本,電池大多為小作坊自己製作,電子線路板則是自己連接而成的,安全性無法保障,極容易引發火災。

新聞內存

充電寶多次發生

冒煙或起火事件

據悉,2017年2月,春秋航空哈爾濱至名古屋航班上,一名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突然自燃起火,航班備降瀋陽桃仙機場,未造成人員受傷。

2017年7月,南航北京飛往杭州的航班在滑行過程中,一名旅客的充電寶發生自燃,導致航班延誤兩小時。經安檢部門現場核查,該航班旅客經過安全檢查,其攜帶的充電寶輸出電壓為5V,計算額定能量為50Wh,標識清楚,符合民航運輸標準。

2018年2月,廣州飛往上海的CZ3539次航上,乘客正在登機時行李架上旅客攜帶的充電寶著火。當時經過機組人員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及時進行處置,未造成進一步損害,航班更換飛機和機組執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帶走調查。

2018年8月,旅客孔某在鄭州機場接受安檢時,因安檢員告知其攜帶的充電寶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攜帶,孔某一怒之下將充電寶摔砸到地板上,導致充電寶發生自燃,現場頓起濃煙,鄭州機場安檢站及時處置,未造成人員傷害。隨後孔某被行政拘留。

2019年7月,泰國清邁機場發佈一段乘客包內充電寶莫名起火視頻,視頻中可以看到,一名乘客身上的揹包突然著火,該乘客隨即將揹包甩了出去,事後才發現原來是包中的充電寶起火。

文/本報記者 王天琪 統籌/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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