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標註乳飲料生產日期 綿竹一企業被罰款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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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線消息(陳文林 記者 張漁)6月24日的成品庫中竟存放著6月25日至6月27日生產的乳飲料?這不是穿越劇的情節,而是發生在綿竹市一家食品生產企業的真實一幕。日前,綿竹一企業因虛假標註乳飲料生產日期,被罰款6.5萬元。

近日,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生產企業外租冷庫中存放著8種共計4050袋和240瓶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乳飲料,貨值金額總計3267元。執法人員當即對這批“早產”食品進行查封並立案查處。

據該企業負責人交代,由於擔心廠區未來三天因停電無法正常開展生產供應,企業加緊生產並對產品生產日期進行了提前。該企業生產虛假標註生產日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規定,被處以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

該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市民,根據《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生產日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與食品的保質期相對應,為了保證消費者在符合食品生產執行標準的有效期內安全食用。生活中如發現虛假標註生產日期的食品,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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