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劉伶的故事

劉伶 阮籍 嵇康 世說新語 南通成雲雷 2017-04-20

劉伶是魏晉時期著名的竹林七賢之一,《晉書·劉伶傳》記載:

劉伶好酒,有一天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倒掉,把酒壺砸掉,哭著勸他說:“你喝酒成隱,實在不是養生之道,一定要戒掉它。”劉伶說:“好,我不能就這樣戒了,應該在鬼神面前發誓。你去準備酒肉祭祀鬼神。”妻子聽他的話準備了酒肉。劉伶跪下來念念有詞:“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斟,五斗解酲,婦兒之言,慎不可聽。”說罷,飲酒吃肉,一會兒醉得不醒人事。

酒鬼劉伶的故事

《世說新語》載:

劉伶喜歡喝了酒以後脫光了衣服在屋子裡走,有人看到了笑話他。劉伶說:“我把天地當作屋子,把房子當做褲子,各位先生為什麼鑽到我褲子裡來。”

上面的兩則故事反映了劉伶作為玄學家不受名教束縛的一面。

劉伶酒後的舉動人們以為很怪誕,實際上在劉伶看來,酒可以淨化人的精神,可以純潔人的情操,他曾經寫了一篇文章叫《酒德頌》,寫了一位大人先生成天喝酒,除了喝酒,啥事不幹,“以天地為一朝,以萬物為須臾”。

比劉伶更為著名的玄學家是嵇康、阮籍。

嵇康拒絕入仕,他說自己不做官的原因時說,自己性情疏懶、經常半月甚至一個月不洗臉,衣服很髒,蝨子不少,當官要求危坐不動,身上癢起來卻必須抓,因此穿著官服有失體面。嵇康自稱“非湯武而薄周孔”,他還寫《管蔡論》,認為管蔡之反,是疑慮周公篡權,是忠於王室的表現。他直言:“禮豈為我輩設也!”並且還說:“汝君子處寰區之內,亦何亦於蝨之處褲中乎?”即他認為那些禮法之士,猶如褲襠中的蝨子一樣可惡可厭。

酒鬼劉伶的故事

禮教規定“男女授受不親”,但《世說新語》裡記載:

嫂子回孃家,阮籍與她告別。有人譏笑阮籍不懂道理。阮籍說:“禮教難道是為了規範我們這些人?”

還有一個故事說:阮籍鄰居的老婆很漂亮。這家人賣酒,阮籍與朋友經常到她家去喝酒。喝醉了就睡在鄰居老婆身邊。鄰居開始有疑心,時間長了,也不覺得他們之間有什麼事。

阮籍叔嫂通問,醉眠婦側,乃其天真自然本性的發露,這種真實性情乃老莊所指的大樸未虧。

讀嵇康、阮籍的著作,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對名教的反抗和他們對個體價值的認同。上文所說的劉伶與嵇康、阮籍同為竹林七賢中人,他的醉酒正是一種對現實的獨特的反抗。

竹林玄學家的代表人物嵇康、阮籍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所謂的自然,是指人的自然慾望,名教是指社會性的規範。名教和自然的關係問題是魏晉玄學的一個重要話題。魏晉時期是一個動盪的時期,政局多變,禍福無常,玄學家較之常人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個體的生存危機。阮籍在《詠懷詩》裡說:“生命無期度,朝夕有不虞”,“豈知窮達士,一死不再生。”時勢之艱險,使個體難以安立於世,動盪不寧的人生,則使個體存在的意義更加突出了。個體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管是得志還是失意,對個體來說,生命總是隻有一次,不可重複。年華易逝,人生不永,個體的存在不能超越有限。這種感慨和體驗確實空前地突出了個體的存在價值。

酒鬼劉伶的故事

因此,名教和自然的討論,背後所蘊涵的實際上是,在亂世,如何協調個體和群體的關係。如何在複雜的無所不在的社會規範中保持自己的天性。人們組成社會,當然需要有一定的規範來協調個體間的關係,但是在一個等級製為基礎的社會裡,規範往往是維護在上者、當權者的利益,社會規範成了他們攫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工具性的社會規範無疑會變成虛偽的形式化的教條,人們壓抑人性,泯滅個體存在的價值。嵇康、阮籍等竹林玄學家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正是出於對個體價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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