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雲港:關於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的通告'

連雲港 江蘇 交通 技術 刑法 江蘇網警 2019-08-06
"

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全市道路良好通行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

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全市道路良好通行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江蘇連雲港:關於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的通告


一、全市範圍內禁止教練車申請人不按指定路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違反禁令標誌指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合的非營運汽車、將非營運汽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等行為。對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

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全市道路良好通行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江蘇連雲港:關於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的通告


一、全市範圍內禁止教練車申請人不按指定路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違反禁令標誌指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合的非營運汽車、將非營運汽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等行為。對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江蘇連雲港:關於開展教練車通行秩序專項整治的通告


二、對拒絕、阻擾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連雲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7月15日

來源:連雲港公安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