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以後新開個人賬戶需填報《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金融 經濟 保險 國內宏觀 稅海濤聲 2017-05-22

7.1以後新開個人賬戶需填報《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新開個人賬戶需填報《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稅收居民概念,與居住管理法規中的居民概念不同。稅收居民身份認定標準比較複雜,無法通過普通的居民身份證件直接判定,因此需要開立賬戶的個人和機構自行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

2017年7月1日以後,個人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包括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時,金融機構應當獲取由賬戶持有人簽署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以下簡稱“聲明文件”),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個人。金融機構通過本機構電子渠道接收個人賬戶開戶申請時,應當要求賬戶持有人提供電子聲明文件。聲明文件應當作為開戶資料的一部分,聲明文件相關信息可併入開戶申請書中。個人代理他人開立金融賬戶以及單位代理個人開立金融賬戶時,經賬戶持有人書面授權後可由代理人簽署聲明文件。

屬於中國稅收居民的,填寫聲明文件時僅需勾選“中國稅收居民”即可。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開戶資料(包括通過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程序收集的資料)或者公開信息對聲明文件的合理性進行審核,主要確認填寫信息是否與其他信息存在明顯矛盾。

賬戶持有人為中國稅收居民個人的,金融機構不會收集和報送相關賬戶信息,也不會交換給其他國家(地區)。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樣表)

7.1以後新開個人賬戶需填報《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說明:

1. 本表所稱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2. 本表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及納稅人識別號相關信息請參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3. 軍人、武裝警察無需填寫此聲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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