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累計罰款超120億'

經濟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中新經緯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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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30日電 3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等三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有關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表示,《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執法機構累計罰款金額超過1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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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30日電 3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等三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有關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表示,《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執法機構累計罰款金額超過120億元。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累計罰款超120億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來源:市場監管總局官網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二級巡視員李靜介紹,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適應反壟斷統一執法的需要,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今年6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了《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三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9月1日,這三部規章將正式施行。

吳振國指出,《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國家的基礎性法律制度。我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起施行,旨在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反壟斷法》實施11年來,對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和維護消費者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保障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了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吳振國表示,目前已經形成以《反壟斷法》為核心,1件行政法規、5件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指南、8件部門規章、15件規範性文件構成的較為完備的反壟斷法律體系。即將實施的3部部門規章是反壟斷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為機構改革後統一反壟斷執法的程序、標準和尺度,保障《反壟斷法》有效實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吳振國提到,《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執法機構對所有市場主體平等對待、一視同仁,紮實推進反壟斷執法,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2792件,交易總金額超過50萬億元,其中附條件批准41件,禁止2件;查處壟斷協議案件179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61件,累計罰款金額超過120億元人民幣;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229件,有力保護了市場公平競爭。推動建立並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對43餘萬份文件開展了公平競爭審查,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促進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建設。

吳振國指出,反壟斷工作致力於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反壟斷執法機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反壟斷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原料藥、汽車、乳粉、建材、日用消費品等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開展公用事業領域壟斷行為專項整治;查處交通、醫療、電力、教育、金融、保險等民生領域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難點痛點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吳振國還指出,反壟斷工作致力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反壟斷制度是國際通行規則。《反壟斷法》實施以來,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堅持借鑑、交流、合作的原則,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規則制定,深度參與全球競爭治理。在中國—瑞士等8個雙邊自貿協定和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議中設立競爭政策與反壟斷專章,正在進行中日韓、中挪等8個自貿協定競爭政策議題談判。與美國、歐盟等30個國家或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合作指引等52份合作文件,就數十起重大壟斷案件與其他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開展合作,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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