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濼路穿黃隧道項目發佈房屋徵收,涉個人住宅約35戶

濟南 建築 齊魯壹點 2019-04-26

濟濼路穿黃隧道工程是濟南市“攜河發展”戰略中一項重要工程。記者從房管部門獲悉,為加快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提高黃河兩岸交通通行能力,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按照濟南市相關規劃、計劃決定實施濟濼路穿黃隧道工程項目。日前,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擬對該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實施房屋徵收。

據瞭解,該項目房屋徵收範圍為濟濼路與濼安路交叉口,沿濟濼路向北延伸至二環北路(原濼口片區澇窪地區改造項目(一期)徵收範圍內的建築物及構築物不在本次徵收範圍內)。徵收部門為濟南市天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徵收實施單位為濟南市天橋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

根據前期摸底情況,該項目房屋徵收涉及居民個人住宅約35戶,證載建築面積約1163.15平方米,未登記建築面積約2819.27平方米,附屬物約370.56平方米;非住宅14戶,建築面積約14724.53平方米。在徵收補償方面,項目被徵收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式可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其中產權調換房屋位於濼口片區B3安置地塊,共計124套。被徵收非住宅房屋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

記者瞭解到,該項目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的簽約期限為30天,按期與提前搬遷提供獎勵費,其中被徵收房屋為住宅房屋,在簽約期內前20天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交驗空房的,給予每戶按期和提前搬遷獎勵費30000元;被徵收房屋為非住宅房屋的,在簽約期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交驗空房的,每戶按期與提前搬遷獎勵費按被徵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5%計算,最少不低於3萬元、最多不超過300萬元,逾期簽約不予獎勵。

此外,提供貨幣補償獎勵費:其中對於徵收住宅房屋,根據簽約和搬遷時間的不同,最高可給予不超過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8%的貨幣補償獎勵;徵收非住宅房屋,根據簽約和搬遷時間的不同,最高可給予不超過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貨幣補償獎勵。

根據公告,被徵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徵收工作,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按照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與徵收部門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完成搬遷。被徵收人如對房屋徵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生活日報記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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