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將為隨遷子女購買民辦學校學位

家庭教育 教育 光明網 2017-06-15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教體局網站獲悉,《中山市購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位暫行辦法 》在完成意見徵集後已正式下發。市政府將根據當年“兩為主”達標比例測算確定購買學位數量,購買當年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學位,並對符合條件者給予學雜費補助。

記者瞭解到,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是指政府為提高隨遷子女教育服務水平,向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適當補助學雜費,簡稱購買學位。

享受政府購買學位對象由市、鎮(區)依照小學五年級、初中二年級下學期學生參加全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的綜合評價排名由高到低確定。獲政府購買學位的隨遷子女,將享受學位補助。具體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5000元(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

我市將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兩為主”比例2017學年達到45%、2018學年所有鎮區達到50%以上比例來制訂年度購買學位計劃。記者瞭解到,今年政府購買民辦學位的指標數,將於7月底前統一向社會公佈。

取得購買小學、初中學位資格的隨遷子女轉學到其他鎮 (區)、市外就讀或9月7日前未到校註冊者,視為主動放棄享受購買學位權利,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購買學位補助(不含學雜費補助和教科書補助)按學年發放,於當年9月30日前劃撥至確定享受購買學位學生銀行賬戶。學雜費補助和教科書補助按相關文件另行執行。

概念解析

“兩為主”

《國務院關於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簡稱“兩為主”。具體來說,“兩為主”就是:一,以公辦學校為主;二,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來解決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就是大多數到公辦學校來學習,而且由流入地政府主要負責。這些隨遷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時候,只要符合當地政府設定的合理條件,就可以和城市當地的孩子一樣接受平等的、免費的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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