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鋪老闆將報廢抵押車開上高速公路被查 罰款誰來交?

交通 起亞汽車 法律 南昌新聞網 2019-04-20

南昌新聞網訊 馮某因資金緊張,將手中一輛贛G牌照的起亞車輛抵押給餘某的當鋪公司,抵押款為2.5萬元。近日,餘某將這輛抵押車開上了高速公路,因車輛的交通違法高達164起未處理,未年檢且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被省公安廳交管局高速交警總隊直屬一支隊第一大隊的集成指揮平臺發出預警。

經查,該車交通違法的罰款金額共計27830元,被記593分。據駕駛人餘某稱,該車被車主本人抵押給餘某朋友馮某,後馮某因資金緊張,就將該車抵押給餘某的當鋪公司,抵押金額為25000元。當晚餘某因著急來南昌有事,在知道該車有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的情況下,心存僥倖駕駛該車前往南昌,沒想到在高速公路上被查了。

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贛G牌照的起亞車輛已有5年逾期未年檢,車輛狀態屬於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隨後,民警按照法律規定,開具強制措施對該車依法扣留,並要求當事人餘某及時來大隊接受處理。

高速交警介紹,其一該車以前的交通違法無法證明是餘某實施的,其二,車輛是抵押過來的,經查很多違法是抵押之前實施。目前,只能督促餘某儘快啟動報廢和銷戶程序。但是餘某稱,目前自己也聯繫不到車主。(全媒體首席記者 劉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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