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緊急提醒:改正這三個駕車陋習,也許能救回許多生命!

交通 高跟鞋 車禍 東莞 智能手機 南方報業 南方plus客戶端 2019-05-24

今日8時50分許,天河區林和中路林樂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闖紅燈撞上行人及兩輛汽車。據初步瞭解,事故造成13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較重。目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肇事司機丁某(女,45歲)已經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今天下午,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緊急提醒,呼籲廣大司機改正三大常見陋習。

東莞交警指出,車輛基本已經普及到了我們的家庭中,但廣大駕駛員在平時開車過程中仍存在許多小陋習。

交警蜀黍找出三個常見的開車時的交通陋習,提醒廣大駕駛員要注意。這些小節,也許能救回許多生命,包括自己的命!

一、不穿拖鞋、高跟鞋、鬆糕鞋等開車

夏天將至,許多市民喜歡穿涼快的拖鞋出門,也有許多愛美的女性喜歡穿高跟鞋、鬆糕鞋,但是,無論是為了涼快還是愛美,都千萬不要穿這些鞋開車。

根據實驗證明,穿高跟鞋、鬆糕鞋開車會延長對車輛剎車的距離,在時速60公里每小時的情況下剎車,穿平底鞋剎車的距離大概是22米;而穿高跟鞋的剎車距離大概是30米以上。而穿拖鞋開車,在剎車和油門之間轉換時會出現拖鞋掉落的情況,容易出現交通意外。

處罰標準:穿拖鞋、高跟鞋、鬆糕鞋等駕駛車駕駛機動車的,交警部門將以“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對駕駛員罰款100元,記2分。

交警建議:最好在車上常備一雙平底跟腳的鞋子,無論是穿拖鞋、高跟鞋還是鬆糕鞋出門,只有一上車就換上平底鞋開車,這樣既可以保證自己的安全,也保障他人的安全。

二、不隨意使用遠光燈

遠光燈的主要危害就是會在夜間導致對向的車輛“瞬間致盲”,無法及時發現車前的情況,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三)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 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處罰標準:隨意使用遠光燈的,交警部門將以“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對駕駛員罰款200元,記1分。

交警提醒:在照明條件不佳的路段,駕駛員可以使用遠光燈,但在會車前,距離對向車輛150米時,要將車燈調回至近光燈。在照明條件良好的路段儘量不要使用遠光燈。

三、開車不玩手機、不打電話、不抽菸

手機已成為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我們的生活中,人們日常的通訊、購物、娛樂、溝通、獲得資訊等都是通過手機進行。也正因為手機的重要,現在一邊開車一邊玩手機的人越來越多。

據不完全統計,由於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車禍佔80%,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開車打電話、抽菸等行為;在開車過程中,開車時因尋找手機而發生車禍的機率是平時狀態下的9倍;而用智能手機打開並且閱讀一條微博或者微信至少需要10秒以上,也就是汽車盲行高達200米!

處罰標準:開車打電話的,交警部門將以“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對駕駛員罰款100元,記2分;開車玩手機、抽菸的,交警部門將以“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對駕駛員罰款100元,記2分。

交警提醒:駕車時儘量不要使用通訊設備,如果有重要的事一定要使用,建議將車停靠在安全地帶後再使用,玩手機、抽菸這種行為更是不可容忍。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駕駛員開車途中切勿玩手機、打電話、抽菸等。

【記者】程癸鍵

【通訊員】程鈺釗

【作者】 程癸鍵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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