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交警提醒:車窗拋物危險大 改正陋習需自覺

交通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社會 南通熱線 2017-04-11

“司機等綠燈的時候,車窗一降,一口痰吐出來;抽出面紙擦一擦,往車窗外一扔;抽完煙,菸頭往窗外一彈;喝完牛奶,紙盒子連著包裝袋一股腦往外拋……”

6日,負責濠東路保潔的環衛工人季燕形象地描述起自己目睹“車窗拋物”的場景,更令她無奈的是這種現象“幾乎每天都有”。

“有紅綠燈的路口是重災區。我們有時候就在附近等著,方便儘快清理。”季燕說,車窗拋物的垃圾各式各樣,大多是菸頭、塑料袋和紙巾。每天她和同事們工作6個小時,大多在車流裡撿垃圾,雖然儘量在紅燈的時候去撿,但是有時候垃圾多來不及也沒辦法。“我們最怕的就是菸頭。我們要趕緊把菸頭撿起來放進垃圾袋。可有些車主沒把菸頭熄滅,一放到袋子裡,連袋子都著了火,還有彈到草叢裡著火的。真的很危險,唉。”季燕搖著頭說。

不長的濠東路,每天的6個小時內,季燕和她的同事們每天都要走到3萬多步,“南邊剛弄乾淨,北邊又髒了,所以來回地跑”。最令季燕和同事傷心的是,有些市民不但不配合,甚至奚落他們。“上次有個車主在等燈的時候吃東西,我跟他說吃好了直接交給我,他怪我多事還扔在了地上。文明城市不能只靠環衛工,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才行。”

“往車窗外亂扔東西,不僅不道德,而且會出人命的啊。”談起上次的遭遇,市民王先生心有餘悸。3月5日晚上18時許,王先生駕車行駛在通滬大道時,最右側車道上的一輛黑色車輛,突然從車窗裡扔出了一個垃圾袋。垃圾袋砸在王先生的車窗上,但是左側車道有車,王先生沒有變道,避免了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他嚇出了一身汗只能靠邊停車報了警。接警後,交警進行仔細排查,鎖定了嫌疑車輛,查明食物垃圾袋為該車乘坐人員丟棄,並對其進行了處罰。

“車窗拋物是一個常見和危害性較大的交通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九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楊磊說,車窗拋物會對後方車輛行車造成影響,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車窗拋物,會導致後方車輛突然改變行車方向,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車窗拋出的物體落在機動車道上,也會對環衛工等他人安全造成影響。他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在駕駛機動車過程中,有車窗拋物的違法行為,可以處50元罰款;乘車人有車窗拋物的違法行為,可以處20元罰款。“我們在執勤的過程中,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如果在巡邏過程中發現有車窗拋物行為,會攔截車輛依法進行處罰。”楊磊說。

記者 張燁

點評 市委黨校哲學黨建教研室講師袁曉妹:

常存敬畏之心,改正陋習從我做起

車窗拋物指的是駕駛員和乘車人向窗外亂拋亂扔垃圾的不文明行為。這種不文明的行為不僅會帶來環境汙染,而且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車窗拋物不僅是一種道德的失範,也是一種致命的陋習。

駕駛員和乘車人員拋出垃圾是瞬間的動作,卻也拋出了自己的素養和形象。我認為,要大力加強宣傳教育,在社會營造遵規守紀的良好氛圍,讓每個人都知道車窗拋物帶來的危害和嚴重性。同時,加強細化嚴懲手段,用嚴厲的制度遏制這種不良行為。希望民眾能不時自我反思,常存敬畏之心,不斷提高個人的道德素養。如果更多的民眾能夠為他人著想,其實也是為自己著想,南通這個城市也會變得更加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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