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開發區新增一處機動車禁停路段

交通 民生 社會 松原發佈 2017-04-30

5月1日起,開發區新增一處機動車禁停路段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市區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暢通,根據市區部分道路管理需求,對開發區部分路段實施“機動車禁停”交通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員嚴格按交通標誌行駛。

一、實施“禁停”交通管理措施路段:鐵西街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依法抓拍取證後錄入違法信息管理系統。根據《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以罰款200元。

三、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上述規定。

特此公告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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