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車”我該拿你怎麼辦

交通 鄭州 轎車 法律 大河報 南京 中國經濟網 2019-05-26

來源:大河報

“殭屍車”我該拿你怎麼辦

停車場內長期無人開動,佔著公共停車位不說,還欠繳鉅額停車費;本來環境優美的小區因為幾輛落滿灰塵的汽車,影響日常停車不說還破壞小區環境;在路邊佔用有限的停車位資源,佔壓盲道人行道……這些,都是市民對“殭屍車”的吐槽。

啥是“殭屍車”?

很多人對於“殭屍車”的看法其實並不準確,據鄭州市交警二大隊的李警官介紹,在交警看來,“殭屍車”應該是停放超過審車年限的報廢車。記者注意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已註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這可以通過車前擋風玻璃上粘貼的年檢標識以及是否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來判斷車輛是否達到報廢標準。因此,只要車輛還在年審期限內,並且上有車牌,嚴格意義上講並不算“殭屍車”。

“殭屍車”到處可見

在鄭州東站西南停車場內,有一輛價值近40萬元的奧迪A6轎車已停放兩年多,卻一直不見主人來開走。車上落滿灰塵,車胎已經癟掉,讓不少市民心疼不已。同樣在杭州,一輛現代轎車佔用公共停車位至少564天,並因此產生了8.3萬元的停車費甚至已經超過車價,到底誰來買單都成問題。

很多車主表示,現在不論是在小區、公司,還是很多停車場,“殭屍車”都很常見。市民孫先生家住的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都是先到先停,近些年買車的人多了,停車更不方便,卻有幾輛“殭屍車”長時間佔用小區停車位,很讓人頭疼,卻又毫無辦法。

如何處理成問題

儘管大家對“殭屍車”詬病已久,但是如何處理仍舊存在難題。小區和單位內部的車輛由於並沒有停放在公共道路上,所以交警無權管轄。鄭州市東明路上一小區的物業經理告訴記者:“像我們這種沒有規劃車位的老小區在鄭州有很多,汽車屬於車主的私人財產,長時間佔用停車位,我們只能想辦法聯繫車主,其他毫無辦法。”記者在金水路上一家公司院內發現多輛長時間無人使用的車輛周圍長滿了雜草,保安告訴記者,停在院裡肯定就是公司的車,至於怎麼使用和處置他們也無權過問。

對於這些“殭屍車”的處置,相關部門也頭疼。交警表示,超過審車年限的報廢車或者違章停放佔用消防通道的車輛,會被強行拖離。對於路邊停車位上或者停車場內的車輛,儘管長時間佔用停車位資源,但並沒有交通違法行為,所以只能儘量聯繫車主,給出期限盡快挪走車輛。

停管中心和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目前並沒有相關的法規明確如何處置“殭屍車”,只要沒有違章停車,目前能做的就是儘量聯繫車主把車開走補繳停車費。

記者瞭解到,雖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很多城市都在嘗試制定專門的地方性法規。比如南京市在去年印發了《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其中就明確規定了在道路停車位上泊車,不得超過72小時,經通知逾期不駛離,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未按規定提供聯繫方式信息導致無法通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除了拖離車輛,對待欠費的“殭屍車”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出訴訟來解決?對此記者諮詢了相關律師,得知雖然目前並沒有明確處置“殭屍車”的法律條款,但是在停車位上停放的車輛,在進入停車位時就已經形成了民事上的“保管合同關係”。依照《合同法》,車主和停車場雙方存在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車輛長時間停放欠繳停車費,可以視為嚴重違約行為,停車場可以向法院起訴車輛所有人支付停車費用。不過前提是要有車主的身份信息,而往往最大的難點就在於此——很多“殭屍車”很難聯繫到車主。(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耿子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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