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交通 電動汽車 社會 柳州交警 2017-06-08

“因你服務站違反《柳州市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管理規定》,現經研究決定,取消你服務站代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業務的權限和資格。”6月6日上午,針對愛瑪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以下簡稱“愛瑪服務站”)的違規行為,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負責人對該登記服務站的負責人進行約談。

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在約談中,車管所相關負責人對該服務站的違規情況進行通報:該服務站於2015年7月1日正式批准設立後,多次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分別於2015年8月27日、2016年1月4日、2016年9月5日被暫停代理業務。

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近期,車管所對全市12家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業務進行核查時,發現愛瑪服務站存在未進行實車查驗,偽造車架號騙取登記等嚴重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按照《柳州市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管理規定》規定,經車管所研究決定,於2017年6月6日註銷愛瑪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取消該服務站代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業務的權限和資格。也歡迎廣大群眾對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工作進行監督,電話0772-2603012

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據瞭解,為方便群眾實現購車上牌一條龍服務,有效分流辦理電動自行車業務的工作壓力,車管所於2014年12月20日正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工作。自實施該項工作以來,受到廣大群眾、電動自行車經銷商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好評。同時車管所也在不斷加強對各登記服務站的監管力度,對於違反規定的服務站,將嚴格按照規定查處,肅清帶牌銷售管理工作中的違規現象,進一步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保證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管理工作良性、健康發展。

《柳州市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服務站分佈》

違反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 交警取消一服務站帶牌銷售資格

責任編輯/莫小華 文、圖/陽瑋勳 鄧豔萍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