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原則,選擇吉宅'

建築 風水 知易行易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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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吉宅的八個原則

堪輿之術源遠流長,門派眾多。我們今天以科學的態度剔除其中的迷信色彩和玄學成分後可以看出,這實際上是一門古老的環境學和場態學,是研究人和自然之間關係的學問。其所依據的理論體系是“天人合一”,追求人與自然的融洽和諧。這種哲學觀念長期影響著人們的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我們民族崇尚自然的風尚。

古人在選擇居住環境時,一般認為:“山環水抱”“藏風聚氣”的地方最佳。因為“山環水抱”之處直接受到山水靈秀之氣的潤澤,無論從磁場學、美學還是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都是非常理想的選擇。

古代高士隱居林壑、發達國家的富庶居民移民郊外山水之間,這都是深得其中三味的。可是佳山秀水又環抱有情的地方畢竟太少,都市中的住宅區往往處於樓群、道路、廠房之間。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只好多從“藏風聚氣”的角度來考慮了。尤為重要的一點是,嚴格來說每個人理想的居住模式是不一樣的,並不是“吉地”俱發而“凶地”俱敗。我們在這裡只從普遍意義上講些最基本的選址常識。

一、風宜柔和

選購住宅前,最好先到你所中意的住宅區體驗一下,如果第一感覺是風柔氣聚,場和氣潤,那便說明,這個地方的環境是良性的,適合你的。“風”是衡量居住地優劣的一個重要參數,“氣乘風則散”,說明太疾厲的風是可以把環境場中的“氣”給散掉的。所以,當發現你所考察的地方風大、急、剛、厲時,那便首先考慮放棄它。因為不管多旺的氣也能被風給壞掉,理想的風態應該是清風徐來,吹面不寒,繚繞有情的。

二、陽光充足

我們常說風和日麗,窗明几淨。良好的採光不僅有利於身體健康,而且從心理上也會給人產生明快舒適的感覺。陰暗潮溼的環境是令人不愉快的,假如你選擇的住宅南方近處有非常高大的建築物,那勢必會影響室內的採光,長期在這種環境中生活,會感到壓抑,煩躁,最終導致心情和身體的每況愈下,對事業與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三、地勢宜平

現在開發的住宅工地面一般不會存在坎坷不平的情況,但地勢的傾斜是較常見的,傾斜較嚴重的地勢蘊涵了破敗和風險的信息,就像在斜坡上放一個圓球,天然就有向下的趨勢,出門上坡也不好,古人的說法叫“傷丁”,就是損傷人口的意思。所以,坎坷不平的地方是不宜選擇的。

四、衙前廟後不宜

官府,衙門,也就是現在的官署、軍營、監獄等場所,這些場所的附近不宜作民居。這些地方所放射的場能有肅殺之氣,這種對人不利的氣場叫“煞氣”,古人又形象地將殺伐之氣稱為“白虎”,說明這種氣場對人非常有害,如虎在側,久之是會傷人的。

寺院、廟宇、教堂等地屬陰氣之地。古人把氣場分為陰氣和陽氣,陰氣指向下的、消沉的、靜止的、冷凝的;陽氣指向上的,積極的、運動的、熱烈的。中國祖先認為“孤陰不生,孤陽不長”,陰陽二氣不調和,過重的陰氣是沒有生機的,形成的氣場也缺乏生生不息的流轉之象,不適合居住。

五、大門不宜衝路

門是“納氣”的入口,就像人要用嘴吃東西,用鼻子呼吸一樣重要。納氣自然以納入吉利祥和之氣為好。而路所承載的信息場含有奔波勞碌、車禍傷災、衝撞疾厲等種種不利之氣。這樣的氣形成的能量場徑直衝射大門當然大為不吉。即使是從安全角度來考慮,出門衝路,行人車輛都迎面疾馳而來,也是充滿危險的,不宜居住的。

六、外圍宜和

“外圍”指的是周圍的住宅事物情況。“和”是柔和,和諧的意思。根據“萬物相干論”(萬事萬物都是普遍聯繫,相互影響的)原理,住宅外圍事物也是有能量的。良性能量房主事業,身體各方面都有助益,惡性能量則相反,會給房主帶來一系列的災難。所謂惡性能量指的是:電線杆、變壓器、公廁、汙水池、屠宰場、墳墓、噪音、建築的稜、角、縫、怪異的形狀,反弓路(指弓形的水和路以弓背直衝住宅)等等。這些東西最好是遠遠地避開為宜,因為其場能較強時也會對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七、住宅要大小適宜

現在有許多人一味追求大房子,大空間,這個大是要限度的。如何掌握這個限度呢?主要根據居住人數的多少來定,並沒有嚴格的標準。總體原則為大而不空,方便舒適。如果居住的人很少,而房間很大,這就形成了古風水學中的人不勝房——“房欺人”的格局。久居易使人的氣場散而不聚,陰氣重而陽氣衰,導致場態的失衡。“人多房小”古人認為是吉利的,這樣人氣就可以壓倒房氣了。當然,這個小也是有限度的,要小而不塞才行。

八、宅形宜整

無論平房式的宅院還是樓房式的居室,都以完整方正為好。方整的形狀,各部位能量場分佈均衡,不偏不倚,不會產生太過或不及的禍患。奇形怪狀和損位缺角的住宅,能量場的分佈就很不均衡。住宅和人的身體一樣,以各部位,各器官機能調協,各司其職為美,既不喜弱也不喜亢。大家進行住宅選擇時,不要為了追求外形、視覺上的奇異而忽略了完整方正這個大原則,否則會得不償失的。

總而言之,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自身固有的信息場是先天的,而居住的環境所有具的信息場是後天的,選擇住宅則要把握好這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的關係。所謂的“吉宅”,說的是宅的信息場與人的信息場和諧不違,則人宅兩安;所謂的“凶宅”則指宅的信息場與人的信息場兩相撞,久必失和。以上八種選址原則都是在共性範疇內所做的要求,至於個性方面,則要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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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吉宅的八個原則

堪輿之術源遠流長,門派眾多。我們今天以科學的態度剔除其中的迷信色彩和玄學成分後可以看出,這實際上是一門古老的環境學和場態學,是研究人和自然之間關係的學問。其所依據的理論體系是“天人合一”,追求人與自然的融洽和諧。這種哲學觀念長期影響著人們的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我們民族崇尚自然的風尚。

古人在選擇居住環境時,一般認為:“山環水抱”“藏風聚氣”的地方最佳。因為“山環水抱”之處直接受到山水靈秀之氣的潤澤,無論從磁場學、美學還是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都是非常理想的選擇。

古代高士隱居林壑、發達國家的富庶居民移民郊外山水之間,這都是深得其中三味的。可是佳山秀水又環抱有情的地方畢竟太少,都市中的住宅區往往處於樓群、道路、廠房之間。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只好多從“藏風聚氣”的角度來考慮了。尤為重要的一點是,嚴格來說每個人理想的居住模式是不一樣的,並不是“吉地”俱發而“凶地”俱敗。我們在這裡只從普遍意義上講些最基本的選址常識。

一、風宜柔和

選購住宅前,最好先到你所中意的住宅區體驗一下,如果第一感覺是風柔氣聚,場和氣潤,那便說明,這個地方的環境是良性的,適合你的。“風”是衡量居住地優劣的一個重要參數,“氣乘風則散”,說明太疾厲的風是可以把環境場中的“氣”給散掉的。所以,當發現你所考察的地方風大、急、剛、厲時,那便首先考慮放棄它。因為不管多旺的氣也能被風給壞掉,理想的風態應該是清風徐來,吹面不寒,繚繞有情的。

二、陽光充足

我們常說風和日麗,窗明几淨。良好的採光不僅有利於身體健康,而且從心理上也會給人產生明快舒適的感覺。陰暗潮溼的環境是令人不愉快的,假如你選擇的住宅南方近處有非常高大的建築物,那勢必會影響室內的採光,長期在這種環境中生活,會感到壓抑,煩躁,最終導致心情和身體的每況愈下,對事業與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三、地勢宜平

現在開發的住宅工地面一般不會存在坎坷不平的情況,但地勢的傾斜是較常見的,傾斜較嚴重的地勢蘊涵了破敗和風險的信息,就像在斜坡上放一個圓球,天然就有向下的趨勢,出門上坡也不好,古人的說法叫“傷丁”,就是損傷人口的意思。所以,坎坷不平的地方是不宜選擇的。

四、衙前廟後不宜

官府,衙門,也就是現在的官署、軍營、監獄等場所,這些場所的附近不宜作民居。這些地方所放射的場能有肅殺之氣,這種對人不利的氣場叫“煞氣”,古人又形象地將殺伐之氣稱為“白虎”,說明這種氣場對人非常有害,如虎在側,久之是會傷人的。

寺院、廟宇、教堂等地屬陰氣之地。古人把氣場分為陰氣和陽氣,陰氣指向下的、消沉的、靜止的、冷凝的;陽氣指向上的,積極的、運動的、熱烈的。中國祖先認為“孤陰不生,孤陽不長”,陰陽二氣不調和,過重的陰氣是沒有生機的,形成的氣場也缺乏生生不息的流轉之象,不適合居住。

五、大門不宜衝路

門是“納氣”的入口,就像人要用嘴吃東西,用鼻子呼吸一樣重要。納氣自然以納入吉利祥和之氣為好。而路所承載的信息場含有奔波勞碌、車禍傷災、衝撞疾厲等種種不利之氣。這樣的氣形成的能量場徑直衝射大門當然大為不吉。即使是從安全角度來考慮,出門衝路,行人車輛都迎面疾馳而來,也是充滿危險的,不宜居住的。

六、外圍宜和

“外圍”指的是周圍的住宅事物情況。“和”是柔和,和諧的意思。根據“萬物相干論”(萬事萬物都是普遍聯繫,相互影響的)原理,住宅外圍事物也是有能量的。良性能量房主事業,身體各方面都有助益,惡性能量則相反,會給房主帶來一系列的災難。所謂惡性能量指的是:電線杆、變壓器、公廁、汙水池、屠宰場、墳墓、噪音、建築的稜、角、縫、怪異的形狀,反弓路(指弓形的水和路以弓背直衝住宅)等等。這些東西最好是遠遠地避開為宜,因為其場能較強時也會對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七、住宅要大小適宜

現在有許多人一味追求大房子,大空間,這個大是要限度的。如何掌握這個限度呢?主要根據居住人數的多少來定,並沒有嚴格的標準。總體原則為大而不空,方便舒適。如果居住的人很少,而房間很大,這就形成了古風水學中的人不勝房——“房欺人”的格局。久居易使人的氣場散而不聚,陰氣重而陽氣衰,導致場態的失衡。“人多房小”古人認為是吉利的,這樣人氣就可以壓倒房氣了。當然,這個小也是有限度的,要小而不塞才行。

八、宅形宜整

無論平房式的宅院還是樓房式的居室,都以完整方正為好。方整的形狀,各部位能量場分佈均衡,不偏不倚,不會產生太過或不及的禍患。奇形怪狀和損位缺角的住宅,能量場的分佈就很不均衡。住宅和人的身體一樣,以各部位,各器官機能調協,各司其職為美,既不喜弱也不喜亢。大家進行住宅選擇時,不要為了追求外形、視覺上的奇異而忽略了完整方正這個大原則,否則會得不償失的。

總而言之,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自身固有的信息場是先天的,而居住的環境所有具的信息場是後天的,選擇住宅則要把握好這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的關係。所謂的“吉宅”,說的是宅的信息場與人的信息場和諧不違,則人宅兩安;所謂的“凶宅”則指宅的信息場與人的信息場兩相撞,久必失和。以上八種選址原則都是在共性範疇內所做的要求,至於個性方面,則要因人而異。

八個原則,選擇吉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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