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轉辦小井溝水庫因汙染等導致水質不達標問題辦理進度情況公示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

越溪河亂排汙的因素導致水質不達標問題辦理進度情況公示

榮縣於2017 年8月29日9時,收到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群眾關於自貢市榮縣小井溝水庫因上游河道持續汙染、越溪河亂排汙的因素導致水質不達標問題的舉報件(受理編號:信20170828041)。榮縣高度重視、立即研究部署,組成由分管副縣長劉純忠任組長,縣環保局局長部華宇為常務副組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煤炭工業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雙古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問題整改工作組,立即開展調查處理,現將案件辦理進度情況公示如下。

一、 群眾反映問題情況

群眾來電(信)反映: 自貢市榮縣小井溝水庫因上游河道持續汙染、越溪河亂排汙的因素導致水質不達標,如:友化工廠、喬生煤業、榮縣雙古鎮上的雲洗煤業等,涉及眉山市、內江市、自貢市。

二、現場調查情況

2017年8月29日下午,問題整改工作組召開整改工作專題會,經核實榮縣境內沒有友化工廠、喬生煤業和雲洗煤業等企業。根據縣環境監測站監測顯示,2017年1月、3月、4月、7月入口斷面黃龍橋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等指標多次出現超標情況。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三、辦理進度情況

在核實的基礎上,經問題整改工作組成員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措施:

一是縣環保局牽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煤炭工業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雙古鎮人民政府及時進行實地調查和水質取樣監測。

二是落實整改措施。根據現場調查和水質監測報告情況,按自貢、內江、眉山三市已經制定上報的整改方案進行治理。

三是縣環保局和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周邊群眾的疏導解釋和信息公示工作。

榮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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