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法律 經濟 中國水利 2017-03-25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河長制"成為熱詞,很多代表委員就如何更好地推行河長制、實現"河長治",確保河長製取得實效等問題建言獻策。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水利部原副部長鬍四一

嚴格納入幹部考核制度和法治軌道

落實河長制,一要細化責任,嚴格考核,納入幹部考核制度,執行一票否決制,涉及生態環境損害的,要執行責任終生追究制,切實加強幹部對資源環境的管理責任。二要把河長制納入法治軌道。目前河長制還是人治不是法治,幹部更替後,治理思路和相關政策如何銜接?應充分吸納現有經驗做法和科學機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下來。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陝西省副省長張道宏委員

建章立制保護稀缺水資源

推行河長制,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舉措,讓各級領導更加重視河流、湖泊、水質的保護。落實河長制,有以下重點:一是水汙染防治,要把直排汙水口堵死,不允許直排,查清楚哪個鄉鎮、哪個企業在排放。二是水生態修復,周邊溼地、植被要進行保護。三是水環境監測,隨時監測和了解水質變化。最核心的還是保護稀缺水資源。相信通過加強領導、建立機制、夯實責任、社會監督,通過3至5年治理,水質會有顯著改善。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宋國權代表

治河治湖要形成合力

為確保河長製取得成效,各級河長不僅要自己帶頭幹,還要學會帶領幹,形成呵護河湖清水強大合力。比如,縱向上要完善三級“河長”體系,落實市、縣、鄉鎮職責,橫向上要納入水務、環保等10餘個部門,明確各方職責。此外要增強公眾對水環境治理的主人翁意識,發揮環保舉報熱線、官方微博等平臺的作用,在全社會營造“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風氣。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江西省水利廳原廳長孫曉山代表

將流域生態綜合治理作為重要抓手

孫曉山說,問題在水中,根源在岸上。流域生態綜合治理,是以流域內生態經濟建設為核心,體現了資源保護與開發、治水與治山等相結合的理念。把流域生態綜合治理作為“河長制”落地的重要抓手,兼顧生態治理、保護和開發等目標,有利於發揮“河長制”的制度優勢,構建打破行政區劃的區域經濟發展格局。

孫曉山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從國家層面出臺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的規劃與法規技術標準;確立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工程綜合審批制度和流程;中央財政對典型重要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工程給予獎補。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曹金萍代表

河長辦要當好“參謀”

河長制辦公室一定要發揮總樞紐的作用,推動部門聯動、責任追究。河長制辦公室要充當河長的“參謀”,全面真實掌握河流情況。同時,還應發揮協調作用,建立河長會議制度和協調機制等解決部門矛盾。各地應根據實際,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要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問責力度,把河長制考核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十條”考核統籌實施,把河長制的問責和各地黨政領導生態損害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結合起來。

致公黨中央代表

優化黨政領導分工同河道治理的結合

致公黨中央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河長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河湖管理保護權力的集中統一,制度成效明顯。建議今後首先應進一步優化黨政領導分工同河道治理的結合,明確重要領導擔當問題河、難題河的河長,推動重點問題的解決;其次,應完善河長制的考評問責機制,健全考核指標體系,推進考核主體的多元化、考核方式的多樣化;最後,應適度追求河長制的法律和程序制度構建,通過一整套合理、嚴格、實用、有效的程序設計,將實踐中形成的好做法上升為法規與制度,做到一體遵循,長期適用。

構建政社企共建河道管理責任制

致公黨中央相關負責人建議:

一是採取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企主演的方式,構建政社企共建河道管理責任制,由河道兩岸的企事業單位、社區的負責人擔任“河段長”,對各河道分段進行監控、管理、考核和問責,推動社會力量在治水中各盡其責。

二是實行短期聘用或臨時僱傭具有專長的各類人才,提升機構的專業素養,增加其活力。

三是積極探索公眾從局部有限參與逐步過渡到全面深入的參與,真正放權於公眾,促使全社會進一步參與並監督水環境保護依規履職,大膽參與,勇於負責,敢於監督“河長”。

當前可藉助公益環保類非政府組織的作用,發揮其組織化程度較高,專業性、執行力較強的優勢,彌補公眾個體參與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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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黔南州政協副主席張加春代表

應與生態補償機制配套落實

河長制應向鎮村基層延伸,因為沿岸群眾既是排汙者、又是環境治理的參與者、監督者和潛在受益者。貴州正開展“雙萬保潔工程”,對有河的1萬個村,聘1萬名河湖保潔員,負責所轄河段河湖日常巡查。河長制還應與生態補償等機制配套,使保護者從護河中受益。比如赤水河流域實施雙向補償,即上游畢節市出境斷面水質優於Ⅱ類水質標準,下游受益的遵義市應繳納生態補償資金,如果水質劣於Ⅱ類水質標準,畢節市應繳納生態補償資金。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浙江國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乃科代表

健全“河長制”考核指標體系

建立公眾參與機制

陳乃科提出了明確“河長”領導範圍、完善考評問責機制、建立公眾廣泛參與機制等建議。

建議“河長”任用應從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領導中安排,人大、政協以及同治水契合度不高的職能部門領導可作為“河長制”的監督、考評者角色參與治水工作。明確重要領導擔當問題河、難題河的“河長”,推動重點問題的解決。探索將“河段長”升級為“流域長”,從流域的角度通盤考慮治水工作,更符合治水的規律,有利於提高治水效率和成效。

要健全考核指標體系,當前應在考核機構設置、制度建設、信息溝通、群眾意見辦理等基礎上,著重健全符合水資源防治內在科學規律的水質指標體系、汙染物排放控制體系,使對“河長制”的考核更體現工作實效。

推進考核主體的多元化、考核方式的多樣化,在行政體系內部建議採取上級部門考核下級地方,同級人大、政協監督“河長”水環境責任執行情況的考評方式,在外部採取市場或專業機構評估水環境改善情況、社會公眾評議水環境社會滿意度等方式,對“河長”進行考評。

建立公眾廣泛參與的“河長”工作機制,使社會可以名正言順地依規監督“河長”。當前可藉助公益環保類非政府組織的作用,發揮其組織化程度較高,專業性、執行力較強的優勢,彌補公民個體參與的不足。

此外,陳乃科還提出利用法律形式更加清晰地界定和明確“河長”以及相關各類河流治理主體的權力與責任之間的關係等具體建議。

「兩會盤點」代表委員熱議“河長制”如何實現“河長治”

浙江海寧華豐村黨委書記朱張金代表

髒水換清水就是最大回報

“原來又髒又臭,現在水清了,魚蝦又回來了!”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海寧華豐村黨委書記朱張金展示了手機裡十多張河道整治前後的對比圖。照片裡波光粼粼的小河名叫“木魚港”,是華豐村最大的一條河。

“我把這些照片帶到兩會上,就是想讓大家看看‘河長制’的效果。”朱張金說。早在2013年,朱張金所在的華豐村就推行了“河長制”,他成為一名村級河長,“使命”是守護流經村裡的7條河流。在擔任“河長”的三年多來,“木魚港”從滿是垃圾、綠藻遍佈,重新變得清澈見底、綠樹成蔭,又有村民在河邊釣魚了。

“有人問我,做河長有沒有回報,有沒有收入?我說髒水換清水就是收入,就是最大的回報。”朱張金說,每個村民小組長都擔著河道段長,每個月有三天是全村黨員志願者的義務巡河日。平日裡,村裡還經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通過微信群、廣播、村報,宣傳治水相關知識,通過經濟補貼動員群眾共同治水、護水。村民上下一條心,形成了愛河護河“生態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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