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河南商報記者 劉遠懷文/圖

6月15日上午,車主仝先生將車停放在了鄭州市鄭東新區會展中心停車場內,人離開後車鎖被撬了。

對此,該停車場負責人對仝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停車場收的費用只是場地使用費,而不是保管費。

車輛放在停車場車鎖卻被撬

6月15日上午10時許,新鄉市民仝先生將其車輛停放在鄭州市會展中心停車場,準備去中原國際車展會場看車。

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6月18日,會展中心停車場出入口。

“下午一點多我出來的時候,發現我的車鎖都被撬了,幸好沒有丟東西。”6月18日,仝先生告訴河南商報記者。隨後,仝先生駕車前往停車場出口,詢問停車場工作人員。

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仝先生車輛被撬情況。

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仝先生應該先去報警,他們會配合警方調查。隨後,仝先生前往商務區派出所報案,一民警為他做了筆錄,並有民警到停車場現場瞭解情況。

在停車場,仝先生再次詢問停車場工作人員“車鎖被撬該如何解決?”“一位女士讓我回去等著,弄得我可鬱悶。我給停車場交了錢,他們有看管的義務吧。”仝先生說。

事發地點無監控 停車場負責人表示同情

6月18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仝先生車輛被撬的停車場。該停車場緊挨鄭州市國際會展中心,停放車輛較多。每天7點至21點,小型車4元/位,其餘時間5元/位。

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停車場收費標準。

停車場出入口處一劉姓工作人員稱,他們這是公共停車場,只負責提供場地,並不負責看管車輛。“2000多輛車,看不過來啊。再說了就收4塊錢。”

車輛停車場內被撬,停車場負責人與車主各執一詞,責任到底該誰負

雖然車鎖被撬,但是仝先生依然付了停車費。

隨後,該停車場一池姓負責人表示,車主交的4塊錢是場地使用費,而不是保管費。“如果是保管費的話,這個權責關係就太不對等了。”

池姓工作人員稱,他們將盡可能地保證停車和財物安全,全力協助車主和警方。

此外,仝先生停放車輛位置為什麼沒有監控?池姓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一直想讓停車場監控全覆蓋,但是因為會展中心是嚴管區域,一直都沒有申請成功。

律師:停車場繫有償收費 應當盡到必要的看護義務

停車場內車輛被撬,停車場究竟有無責任?鄭州市停管中心一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責任認定,該部門尚無相關規定。

對於仝先生車鎖被撬,停車場表示同情一事,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如果停車場繫有償收費看管車輛,那麼就應當盡到必要的看護義務。

如果車主車輛受損的,車主有權要求賠償,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可起訴至法院解決。

(編輯 吉倩倩 實習編輯 熊子文)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