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時交了1萬的定金,卻因為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2萬!
買車時交了1萬的定金,卻因為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2萬!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也是成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買一輛車對於普通的家庭來說是僅次於買房的頭...
汽車行業異常火爆,市場競爭也十分激烈,很多人在買車時都會按照要求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以確保經銷商的利益。不過,事實上很多消費者容易受工作人員的洗腦,毫無主見的就把定金給交了,回家後又後悔,這樣的情況錢還能退回來嗎?
這時候要看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兩者是有區別的。
一般支付的“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屬於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這裡要注意了,在雙方籤合同時,對定金以書面形式約定,同時約定數額和期限,如果付定金一方不履行,那麼另一方就有權不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就需要雙倍返還債務。
比如我們平時在4S店看中一款車,決定購買,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但回家後又不想買了,想退款,店裡不會退的。但如果4S店不交車,最終就應該退兩倍的定金。那
而對於訂金,不具備定金的擔保性質,相當於是“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這個錢是可以退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