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時交了5000的定金,因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10000

交通 汽車 老五談車 老五談車 2017-09-17

隨著生活的發展,汽車已經成為人人必備的一項交通工具,買車對於許多人來說已經不像過去那麼難了,很多商家為了促進銷售,紛紛推出了0首付購車,或者是各種優惠大禮包,而一般買車之前都會要求你先定金,而且作為一個意向金,很多銷售稅負消費者稱如果到時不想要定金是能退的!

買車時交了5000的定金,因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10000

不過很多人也是在銷售的巧舌彈簧下馬上就交了定金,反正不像是能退的,沒什麼損失!但實際上,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是因為對方的原因導致自己不得不退定金的話,這種情況下的定金是需要退雙倍的,也就是說原本交了5000元的定金, 4S店退的時候需要退1萬元,這是為什麼呢?一起來看下!

買車時交了5000的定金,因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10000

實際上,定金原本是從“訂金”中沿襲過來的,而根據定金的含義,是指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也就是說交定金的時候是必須要簽訂合同的,而現在很多4S店為了方便也是為了躲避一定的責任,跟消費者只是簡單的簽了一張收據!

買車時交了5000的定金,因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10000

但是訂金則是購買物的一種預付款,所以這個預付款一般都是沒有責任的,無論是雙方誰不想要車了,都需要按照原來的款項退款!

買車時交了5000的定金,因合同上的一個字,車主獲賠10000

所以如果是“定金”的話,要是4S店發生問題,沒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車或者是其他非乙方的原因的話,返回定金的時候一般是需要雙倍賠償的!所以各位準備買車的朋友們,注意要看好合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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