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讓法律賦予公民底氣

原標題: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家住河北淶源的王新元一家和在福建福州打工的趙宇相隔千里,人生中並無交集,但是在2019年三月初,他們的命運卻因為一個法律熱詞,被緊緊連在了一起。兩起不同的案件,面對的是持凶器侵入家宅之人,或是正對女鄰居施暴的男子,他們在那一刻的行為是在合法界限內嗎?當事人死亡、或受傷的結果,是否該由他們承擔法律責任呢?一北一南兩個家庭命運的逆轉背後,是對正當防衛深刻的法律思考,它不是簡單的“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對邪”。

這位步履匆匆的年輕姑娘叫曉菲,22歲,老家在河北淶源。之前的八個月,她的家庭發生了巨大變故,她與父親王新元、母親趙印芝反抗持刀、棍入侵家宅的施暴男子,卻因男子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父母被羈押在看守所,她自己也一度被取保候審。

曉菲:今年這個年我就等於沒過,我沒有心思去過年,別人家都是燈火通明放鞭炮 我們一家人,我父母都在看守所裡面。我也是無家可歸。

在父母失去自由的時間裡,曉菲揹負著沉重的心理壓力。她不知道家庭將何去何從,甚至想要放棄自己的大學學業。

數天之前,在福建福州,一個叫趙宇的年輕人也在為自己的命運擔憂,他出手製止對鄰居施暴的男子,卻因男子重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雖然2019年2月底,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對他作出了不起訴決定,但防衛過當的結論卻讓趙宇仍然憋著一口氣,他的行為到底算不算見義勇為呢?

趙宇:沒罪是最好的,因為我也是剛生小孩 如果我身上有罪了,以後想做點什麼的話,孩子受到阻力,而且還是個汙點,所以說特別在乎這個

曉菲、王新元一家和趙宇的遭遇讓“正當防衛”這個法律術語迅速成為輿論焦點。這一次,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指導淶源案、趙宇案辦理。2019年3月1日,趙宇收到了第二份不起訴決定書。福州檢察機關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對他作出了無罪的不起訴決定。

兩天之後,河北淶源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告知曉菲,她馬上就能與父母見面了。

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王新元為使自己及家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深夜攜凶器翻牆入宅行凶的王磊,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衛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王新元作出不起訴決定。對趙印芝作出不起訴決定。

曉菲:媽,爸,爸媽我對不起你們,你們受苦了。

曉菲:謝謝大家給我們家主持公正。

趙印芝:給我閨女還了清白,我謝謝。

曉菲:我們一家都感謝你們。

趙印芝:法律是公正的。

家人重聚,父母最牽掛的仍然是女兒,他們堅信法律會主持公道,這是最樸素的情感表達。那麼,案發當晚死者王磊為什麼會入侵王新元的家,前後發生了什麼,對案情有何影響?而福建的趙宇案,為什麼十天之內會有兩次不起訴決定,是什麼讓案件的定性發生了變化?兩起案件中,又因為什麼,讓正當防衛的認定歷經波折?一切都要回到案發的那一天。

2018年7月11日,這一天對於王新元一家來說,是連續兩個月膽顫心驚生活的延續。自從他的女兒曉菲拒絕了一個名叫王磊的追求者之後,對方就不斷生事,多次攜帶甩棍、刀具上門滋擾,以自殺相威脅,發送含有死亡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揚言要殺曉菲兄妹,先後六次到王家、曉菲學校等地對王家人不斷騷擾、威脅。曉菲就讀的學校還專門制定了應急預案進行防範。

王新元:從有這個事後,我該想的辦法都想到了,跟他談判,東躲西顛,始終沒躲過。

王新元說,讀大學的女兒只是在寒假去餐廳兼職,認識了一起打工的王磊,兩人並沒有戀愛,曉菲明確拒絕交往。他們也不明白,這個年輕人為何一再採取極端手段。公安機關多次出警,對王磊進行訓誡,但並沒有什麼效果。2018年6月底,王家人借來兩條狗護院,在院中安裝了監控設備,在臥室放置了鐵鍬、菜刀、木棍等,並讓曉菲不定期更換臥室,以防王磊找來。

王新元:從有這事到出這個大事,七十天,始終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

7月11日夜裡11點多,王家護院的狗突然叫了起來,王磊再度出現了。

王新元:當時我發現他,他正在我家牆頭上。

王新元在房間裡看見王磊手持水果刀和甩棍,情況緊急,他讓女兒趕緊報警,自己連衣服都沒來及穿、拿著鐵鍬就衝了出去。隨後,妻子趙印芝和曉菲也來到院中開始反擊。

王新元:我就要拼我這條命保護老婆孩子。

王家三人被王磊劃傷、追趕,拉扯中也發起反擊。扭打過程中,王磊倒地。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王磊倒地後兩次欲起身,王新元趙印芝擔心其起身後實施侵害行為就連續先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直至王磊不能再動。

案件偵查階段時,公安機關認為趙印芝在王磊倒地後持菜刀連續數刀砍王磊的頸部,主觀上具有殺傷他人身體的故意,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造成了王磊死亡的後果,公安機關對兩人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移送審查起訴。曉菲被取保候審。

在看守所近八個月的時間裡,王新元反覆被一個問題困擾,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應對翻牆闖入家中的侵害者呢?

王新元:我在看守所裡我也想 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屋裡躲著,我家裡的房 跟這看守所不一樣,現在這鋁合金門窗你們也知道,那砸一塊玻璃能鑽進屋裡去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

這樣的疑問在事發時,並沒有給他留有太多思考的時間。他和在千里之外福建的趙宇一樣,在那一刻,都是憑著本能做出了選擇。

2018年12月26日晚上十一點,趙宇和即將臨盆的妻子待在家中,按照計劃兩天後他們將一起去醫院迎接新生命的到來。可一切因為室外突然傳來的急切呼救聲而變得不一樣了。

趙宇:她是喊救命啊,強姦啊,快來,我快被人搞死了。然後我就下去了

呼救來自於樓下一位女鄰居,姓鄒。趙宇說,被打的鄒女士和施暴的李華此前他都不認識。

趙宇:我就看那女孩被掐的這個,就是被那個男子掐的這個位置,然後拳頭在不斷地毆打她。

在當時緊急的情形下,這個曾經當過兵的小夥子,憑著一腔熱血和內心的正義感,選擇了出手相救。

趙宇:我就把那男的拉開了。拉開的時候,就是左肩左手抓著,右手摟肩膀,然後一用力,他也用力,就我們倆全部倒地了,然後我起來就是我離他遠,因為我拉開了。然後他就起身,就是什麼都不問,也什麼都不講,就過來打我,然後我也是說,就是抓著他肩膀,就把他扔到一邊了。

趙宇說李華再次倒地時,抓住了他的手指,為了脫身,他朝對方的肚子踩了一腳。這一腳導致李華腹部橫結腸破裂、達到重傷二級。2018年12月29日,趙宇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拘留14天,後又取保候審。2019年2月20日公安機關以他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移送審查起訴。2月21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對趙宇做出不起訴決定,但這一處理結果因認定防衛過當,被稱為相對不起訴,也就是說趙宇是因為情節輕微而被免於起訴的。這讓他喜憂參半。

趙宇:我在想,我在去幫人,為什麼還要把我抓起來,就是挺蒙這件事的。

路見不平,敢不敢出手相助?飛來橫禍,能不能勇敢自衛?發生在一南一北的兩起案件,引發了人們對當事人命運的強烈關注,也表達著對安全感和公平正義的訴求。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遇到這樣的防衛的案件,那麼他可能就非常關心這個當事人的這個結局,邪的一方是不是得到應有的懲罰,正的一方是不是沒有被冤枉,得到公正的對待,應該說呢人們心中天然地有這樣一個正義公平。

事實上,這兩年隨著山東於歡案、崑山於海明反殺案結果的改變,有關“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特殊防衛”這些法律專業名詞逐漸步入公眾的視野。它也衝擊著包括執法者在內諸多專業人士對“正當防衛”尺度、界限的認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在司法實踐當中,過當與正當,這個界限還是比較難拿捏的。

因為如果過嚴,不利於鼓勵公民與這個犯罪行為做鬥爭,過寬了有的時候可能導致防衛權利的濫用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現在的問題是在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兩部分當中,我們是有點向防衛過當這邊失偏了。使正當防衛的一些行為被不適當地確定為是防衛過當,所以我們現在關注趙宇案件,關注淶源案件,主要的關注點在這裡。

不法侵害者受傷乃至死亡的後果,到底該不該防衛者來承擔?這是個連執法者都會困惑的問題。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兩者之間或許只隔著猶如頭髮絲一樣的距離,但對於防衛者而言卻是行使“權利”或構成“犯罪”的天壤之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馮軍:一般的公民他們是很難把握這個界限的,因為情況緊急啊,他很難準確地去判斷當時的具體情況。

崑山於海明反殺案之所以被稱為激活了沉睡已久的“正當防衛”法條的典型案例,最重要的,在於明確了適用“特殊防衛”權。它來自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有人說,於海明是幸運的,因為監控恰好記錄下了事發前後的過程。但這會僅僅是偶然的運氣嗎?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包括崑山於海明反殺案在內的四個與正當防衛有關的案件都被列入其中。檢察機關以案釋法,旨在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懲惡揚善、弘揚正氣。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法律條文如果讓它形象生動的話,那麼要通過具體的案例向社會,向人民群眾做宣傳做闡釋。

“法律不強人所難”,在司法實踐中,防衛者的行為必須還原到當時所處的環境進行考量,而不能一味“苛責”。我們無法讓時間停下,靜止在河北淶源王新元一家第一次讓王磊倒地的時刻,或是福建福州趙宇第一次制服李華的瞬間。

趙宇:我覺得我沒有那個能量把持住自己那個度,如果說當時不去救的情況下,可能說什麼事都沒有,但是說既然救了,那你就要面臨一些結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我們在司法實踐當中,你看一個行為,你不能夠孤立地,或者說割裂地把這個行為單獨放大地看,你得聯繫整個這個案件事實,整個的犯案過程來看,所以你那時候說趙宇這一腳你不應該踹或者是什麼,這個對於當時行使正當防衛權利的人,要求得就有點苛責了。

在最高檢指導下,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趙宇案進行審查。最終,檢察機關認為趙宇的行為屬於一體化的連續性行為。施暴者“李華倒地後繼續用言語威脅,鄒某仍然面臨再次遭李華毆打的現實危險,趙宇在當時環境下踩李華一腳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在“必要的限度”內。這正是趙宇收到第二份不起訴決定書的關鍵。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這個不起訴呢,我們司法界就叫什麼,絕對不起訴,也叫法定不起訴,第一個是它叫相對不起訴。就是我不起訴你,只是情節輕微,但是你還是有過錯的,但第二次這個決定就是說,趙宇的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面對不法侵害,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王新元、趙印芝夫婦是否要承擔施暴者王磊死亡的法律責任呢?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兩次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全面審查了全案證據。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其中恢復的監控視頻作為本案的重要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起到了關鍵作用。

檢察機關最終認定,王磊倒地後,王新元趙印芝繼續對他實施的刀砍棍擊行為,仍屬於防衛行為。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王磊雖然被打倒在地還兩次試圖起身 王新元趙印芝當時不能確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擔心其再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又繼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與之前的防衛行為有緊密連續性,屬於一體化的防衛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根據案發時現場的環境,不能對王新元、趙印芝防衛行為的強度過於苛求。王新元家在村邊,周邊住宅無人居住,案發時已是深夜,院內沒有燈光,王磊突然持凶器翻牆入宅實施暴力侵害,王新元、趙印芝受到驚嚇,精神高度緊張,心理極度恐懼。在這樣的情境下,要求他們在無法判斷王磊倒地後是否會繼續實施侵害行為的情況下,即刻停止防衛行為不具有合理性和現實性。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本案中王新元趙印芝王某某(女兒)的行為屬於特殊正當防衛,對王磊的暴力侵害行為,可以採取無限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此案的依法處理,有利於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和住宅安全。

兩起案件,防衛者都經歷了從涉嫌犯罪到獲得法律支持的逆轉,這一過程雖然頗為艱難,但最終都展現了執法者對於正當防衛拿捏的尺度,呈現出司法的透明度,也向當事人和公眾傳遞著法律的溫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讓人民群眾感受到這個法律的什麼呢?溫度,不要讓這個社會公眾覺得法律很冷冰冰的,那麼我們要依據事實,依據證據,根據這個法律規定有錯必糾、實事求是,,哪怕我們在執法過程中有稍微的瑕疵,可能對人民群眾對法律的這個信仰,對法律的尊崇會帶來傷害。

“見義勇為造成不法侵害者傷亡,見義勇為者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這個問題趙宇已不再困惑。如果再遇不平,他說還會選擇救人。

趙宇:會救。如果還像這種緊急的情況下,可能我也不會想那麼多吧,但是還是會救。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趙宇案與崑山反殺案均被寫入了201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釋放了“見義勇為不能論罪”的明確信號,傳遞著“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強音。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彰顯了這種正當防衛,包括見義勇為,這種社會的正能量,去阻止別人對他人的侵害,去阻止犯罪,去阻止這種惡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公民的這樣的一個責任,並且一旦出現這種事情了之後,法律會在後面幫助你,法律會在後面支撐你。

迴歸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過”與“不及”都並非司法的追求。對於正當防衛尺度的把握,既不能過於嚴苛,也要防止濫用。像客觀上不存在非法侵害行為,誤以為有侵害而“假想防衛”;或者故意引起對方侵害而乘機以“防衛”為藉口侵害對方的“挑撥防衛”;以及侵害行為已經過去而實施報復的“事後防衛”,都不是《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這些行為可能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馮軍:不能那麼簡單的,你就要說,他侵害了我制止他,然後我說我同時提醒自己這樣做夠了,不要再做更多的損害,因為他已經被制止了

如今對於王新元一家和趙宇來說,重新獲得的安全感顯得尤為珍貴,它來自一餐一飯、春耕秋收的平淡生活。

趙宇:平靜的生活,每天踏踏實實地上下班,現在一回家看著老婆孩子,心情可好了。

王新元:想過平平淡淡的生活,讓我們全家團團圓圓、和和美美。

從於歡到於海明,從趙宇到王新元一家,一個個人物命運的改變,讓人們感到公平正義並不抽象,有法治撐腰,面對不法侵害,就敢於自我保護;面對旁人遇險,就敢於伸出援手。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底氣,也是公民對於法治的信仰。

來源: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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