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體人酸爆:那些年民進黨教我們的“法律”網友:大開眼界'

法律 蔡英文 江啟臣 性侵犯 臺海網 2019-08-16
""臺媒體人酸爆:那些年民進黨教我們的“法律”網友:大開眼界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蔡英文維安特勤人員走私煙案,臺當局財政主管部門“關務署”以“擅自移動貨物”的名義處華膳倉儲15萬元行政罰鍰,被質疑有輕縱華航的嫌疑。資深媒體人羅友志猛酸說,那些年民進黨教我們的“法律”,包括殺人就叫“擅自終止他人呼吸”?

羅友志在臉書酸說,“擅自移動貨物?”我懂了,我會了,殺人叫“擅自終止他人呼吸”?性侵叫“擅自與人行房”?這就是那些年民進黨教我們的“法律”。

網友說:“等等,民退黨執政有法律?我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到底是誰白目,擅自...移動那麼大的貨物 ,原來在倉庫堆高機玩樂高。”、“繼超買之後,擅自入獄不是更好。”、“大開眼界了,再讓她繼續執政下去,以後根本就沒有犯罪這回事了。”、“民進黨的支持者只好擅自把選票投給藍營囉!”、“為何不直接‘擅自’把龐然大物移入我家後面,空地很大。蔡某某說7天交待,現似乎要我們忘記‘超買私煙’4字。”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則指出,臺當局財政主管部門僅是用“擅自移動貨物”輕罰15萬,試圖轉移走私焦點,私煙案如此,過一陣子民眾忘了,桃園機場二航廈工程弊案應該也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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