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固鎮:以消費卡套現為餌詐騙 兩男獲刑加罰金

法律 蚌埠檢察 2019-04-30
蚌埠固鎮:以消費卡套現為餌詐騙 兩男獲刑加罰金

蚌埠法院網訊 兩名男子自作聰明,利用信用卡套現為由詐騙後,將被害人手機、微信拉黑、刪除逃避還款。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起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經查明:2017年7月份,被告人王某在互聯網貼吧裡發佈虛假信息,聲稱可以辦理消費卡進行套現,並留下了手機號碼和微信號。在被害人通過微信或電話聯繫被告人王某後,被告人王某、李某相互配合,以需要支付辦卡酬金、激活消費卡、套現手續費等名義,要求被害人向某被告人提供的賬戶匯款.在詐騙成功後,被告人王某、李某便將被害人手機、微信拉黑、刪除,使被害人無法與其聯繫。詐騙所得款項由王某與李某平均分贓。期間,兩被告人共通過詐騙多人非法獲得人民幣五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予以從嚴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意見正確,法院予以採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李某相互配合,分工合作,作用相當,不宜區分主從犯。被告人王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主動退繳,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上,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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