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江縣住建局村鎮股原股長貪汙121萬 獲刑6年

法律 農村 三農 投資 青羊檢察 2017-05-19

新農村試點建設“三項會戰”(道路硬化、排汙排水、垃圾處理)工程是柳州市2011年20件為民辦實事之一。但有人卻瞄準了“三項會戰”工程款這個“香餑餑”,利用職權瘋狂“斂財”,最終淪為階下囚。2017年5月5日,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以犯貪汙罪,依法判處柳江縣住建局村鎮股原股長韋志柳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追繳韋志柳貪汙款121萬元退還柳州市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被告人韋志柳,男,1967年生,壯族,大學文化,原任柳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村鎮股股長。2012年10月9日,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柳州市財政局以柳建村鎮字(2012)4號文件下發通知,柳江縣洛滿鎮板勞屯、板欖屯、三都鎮拉雅屯、土博鎮屯嶺屯、四案屯等10個村屯被列入柳州市新農村試點建設“三項會戰”工程,每個村屯計劃投資50萬元,由市級補助35萬元和縣級配套15萬元構成,規定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擠佔和挪用項目資金。

韋志柳時任柳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柳江縣住建局)村鎮股股長,具體負責柳江縣“三項會戰”建設工程的監管、工程款的撥付及工程驗收等工作。本應是肩負起宣傳、落實政策,履行職責的義務,韋志柳卻未按法律規定行使好手中的權利,而是走上一條不歸路。

柳江縣洛滿鎮人民政府在不知道“三項會戰”每個工程具體計劃投資50萬元的情況下,將板勞屯和板欖屯2個工程項目發包給廣西五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五鴻公司”)承建,付款方為柳江縣住建局,2個工程項目計劃投資70萬元,工程竣工前後住建局分兩次已將70萬元工程款撥付完畢。

韋志柳知道剩餘30萬元不需撥付給五鴻公司,於2014年10月11日虛構請款報告,加蓋二建公司公章,以二建公司的名義向柳江縣住建局請款30萬元,致使柳江縣住建局於2014年10月14日將30萬元轉至二建公司,韋志柳將該30萬元用於抵扣其個人向二建公司的借款。

因涉嫌貪汙犯罪,韋志柳於2015年9月25日被柳江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本案經柳江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於2016年6月1日以貪汙罪對被告人韋志柳提起公訴。柳江縣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18日和11月14日,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院查明:2014年10月11日,被告人韋志柳利用其負責柳江縣“三項會戰”工程的監管、工程款的撥付及工程驗收工作的職務便利,虛構請款報告,加蓋柳江縣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二建公司”)公章,以二建公司的名義向柳江縣住建局請款30萬元,致使該局將30萬元轉至二建公司,韋志柳將該30萬元用於抵扣其個人向二建公司的借款。

2012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韋志柳以“掛靠”二建公司承建其主管的“三項會戰”工程的形式,授意二建公司偽造道路工程結算書,虛構請款報告,截留三個屯“三項會戰”工程款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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