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市《2017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業服務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出爐!

電子商務 投資 大眾汽車 法律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2017-06-10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引擎的戰略部署。根據《成都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方案》和《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關於印發〈國家小微企業“兩創示範”中央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成財企〔2015〕178號)、,制定成都市服務業2017年度創業創新小微企業服務業支持項目申報指南。

一、資金支持類別及辦法

(一)支持餐飲與民生服務業發展。

1、餐飲企業為滿足食品安全、節能環保需求,對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含新開設門店),執行期限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並符合食藥、環保部門要求的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項目,投資總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不超過50%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家政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創新發展,自建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實現銷售額(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10萬元以上,擇優按申報企業網上銷售額給予30%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3、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回收效率和利用率,購買回收運輸車輛、打包設備、地磅等設備的,對投入資金在30萬元—5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補貼;對投入資金在50萬元—1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15萬元資金補貼;對投入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20萬元資金補貼。

(二)支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對經評審認定的市級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給予每個企業15萬元的一次性創新發展獎勵。(項目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評定標準詳見《成都市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評價指標(暫行)》<附件2>)

二、項目單位申報

(二)單位網上註冊與申報。符合2017年中央支持小微企業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持條件的單位,首先確定管理員並在信息平臺完成單位註冊。管理員指定項目負責人並分配權限。項目負責人在信息平臺完成註冊後,按照要求申報具體項目,上傳有關附件。管理員審核無誤後通過信息平臺報送所在區(市)縣商務主管部門。

(三)申報材料。

項目單位申報材料應全部掃描並上傳到信息平臺,上傳文件格式統一為PDF,單個文件最大不超過50M。對區(市)縣商務部門和市商務委審核後要求修改和補充材料的,項目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和補充並重新上傳申報材料。需提交申報資料如下:

1.填報《成都市2017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業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持項目申請書》(詳見附件3)。

2.填報《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詳見附件4)。

3.填報《2017年**公司餐飲與民生服務業項目專項資料》(詳見附件1)。

4.企業須按照《成都市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評價指標(暫行)》(附件2),提供企業註冊、網站(平臺)上線、項目運行時間及ICP備案證(號)、小微企業、相關行政許可等相應證明材料,並對企業、平臺、項目的整體情況逐一進行闡述和提供相應的指標證明材料。

三、區(市)縣商務、財政部門初審轉報

(二)確定系統管理員。各區(市)縣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根據分配賬號,指定人員負責管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在信息平臺內各科室賬號分配和權限管理。

(三)項目審核轉報。各區(市)縣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工作,並對申報項目在信息平臺上進行初審,其中,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支持政策及項目申報資料是否齊備,財政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納稅關係是否在本轄區。對初審合格的項目,除在信息平臺上予以審核通過外,還應按支持方向分別編制資金申請報告並附項目彙總表(見附件5),聯合同級財政部門行文報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見附件4)。

四、項目審核、評審與公示

(一)項目審核與評審。

項目審核與評審時間為8月1日-8月31日,市商務委相關處室根據分配賬號,指定專人負責對業務範圍內所有區(市)縣轉報項目進行審核。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組織有關專家或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審核合格項目的申報材料、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審,並提出評審意見。

(二)項目審計。對評審合格需進行審計的項目(審計項目主要指支持項目涉及企業或單位相關財務數據或票據等作為補助或獎勵重要計算依據),由市商務委(財務處)按照購買服務的相關規定委託審計事務所開展專項審計。

(三)項目公示。對評審合格不需要進行審計的項目、專項審計結果通過市商務委網站、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天。

(四)提交紙質申報資料。經市商務委公示無異的申報項目,將通過信息平臺、郵件或短信通知申報單位,被通知申報單位將信息平臺申報材料下載打印一份並加蓋單位印章後,提交申報材料嚴格按照以上順序依次裝訂成冊,企業申報材料統一為A4紙,卷內文件要按順序編頁碼,編制目錄,申報材料封面要標明企業名稱和項目名稱,申報材料必須在首頁、末頁加蓋公章與騎縫章,並於通知日起3日內送達市商務委。

(五)資金撥付。市商務委整理彙總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根據年度預算提出資金分配方案並集中報送市財政部門。按照《成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程序審核後,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聯合行文將支持資金下達各區(市)縣商務、財政部門,並由各(區)市商務、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各項目企業。

五、申報要求

(一)所支持的對象為稅收解繳關係在成都市的獨立核算小微企業。

(二)申報單位所申報的項目不得與中央、省級、市級財政其他類似扶持資金所扶持的項目重複(政策性配套和多渠道籌資項目除外);

(三)對同一家企業支持項目不超過2個;

(四)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支持經費的單位,將採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終止項目、取消申報資格等措施予以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申報單位需提交小微企業認定證明,具體在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網頁(網址:http://www.cdsme.com/)上申請小微企業認定證明。

(六)針對餐飲企業明廚亮灶與油煙排放的設施設備升級改造,由相關的食藥與環保部門配合予以認定。

六、其他事項

(一)網上申報平臺網址:http://swgl.cdmbc.gov.cn。

(二)項目諮詢電話:

1.帳號管理

聯繫人:白亞龍 聯繫電話:61886328

2.餐飲與民生服務業資金項目

餐飲業

聯繫人:劉 欣 聯繫電話:61883690

家政業

聯繫人:陳 晨 聯繫電話:61883725

再生資源回收業

聯繫人:張 晏 聯繫電話:61883738

3.電子商務創新發展資金項目

聯繫人:周雄超 聯繫電話:6188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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