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申報指南

【品牌建設支持】

(一)品牌引進支持

1.經備案,對國際、國內知名、高端品牌企業及創新商業業態企業在福田區開設品牌門店,每個單店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業年度最高可支持300萬元

2.對在福田區開設的米其林三星、二星、一星餐廳,級別從高至低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3.對中國國際消費電子展示交易中心等市、區重點建設項目引進一線品牌旗艦店的,給予特裝支持,由項目單位提請方案,按“一事一議”方式審定。

4.經備案,對在華強北路步行街臨街開設的一線消費電子品牌旗艦店、專賣店等,經營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的,按第三方機構調查均價給予30%的租金支持,連續支持不超過3年。

(二)品牌認定支持

對上年度獲評“中國連鎖百強”或“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可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的認定支持。

【商業增長支持】

(一)銷售增長支持

1.年度增長支持

對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上年度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批發企業、上年度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零售企業、上年度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的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按銷售額(營業額)、增長率情況,可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支持。

2.新增入庫支持

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銷售額5億元以上的批發企業、上年度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的零售企業、上年度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的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按銷售額(營業額),可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3.電商銷售增長支持

對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擁有自營交易平臺,上年度網絡商品銷售額5億元以上的批發企業、上年度網絡商品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的零售企業、上年度網絡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的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按網絡商品銷售額(營業額)、增長率,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二)開設連鎖門店支持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在福田區新開設連鎖門店,按經營面積,每個單店可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在福田區外(深圳市內)新開設連鎖門店,相應支持標準減半執行。每家企業年度最高可支持300萬元

(1)上年度獲評“中國連鎖百強”或“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

(2)在全國範圍內擁有5家(含)以上連鎖門店且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上年度銷售額3億元以上的零售企業、營業額5000萬元以上的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

【消費升級支持】

(一)開設商業綜合體支持

經備案,對新開設的5萬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大商業項目,項目經專項審計後,可按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高端品牌的投資額10%的標準分三年對投資企業給予支持,每年最高支持500萬元

(二)開設特色商業街區支持

經備案,對於2019年1月1日以後在福田區建立新的特色商業街區的企業,實際投資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專項審計後,可按照特色商業街區公共設施建設、統一風格裝修裝飾、標誌設置等項目實際投資額10%的標準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三)經營環境和服務質量提升支持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為提升經營環境、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所開展的硬件設施改造項目、先進技術應用項目等軟、硬件更新改造項目,項目經專項審計後,可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1)展覽面積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專業展館;

(2)上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較大的,經營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購物中心或經營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專業市場。

(四)品質消費商圈提升支持

經備案,對中心區商圈、華強北商圈內現有購物中心、專業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創新發展,發展消費新業態,引入品牌旗艦店、體驗店、主力店等,項目經專項審計後,可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支持。

【開拓市場支持】

(一)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配套支持

對獲得深圳市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場所的信息化系統建設和改造項目以及跨境電商物品查驗設施建設和改造項目資助的企業,按其獲得上級財政支持額度的50%,最高100萬元的配套支持。

(二)保費支持

對規模以上企業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深圳分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可按其實際支付保費的48%,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三)大型展覽支持

對在福田區舉辦、單日展覽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覽活動,對超出20000平方米的展覽面積,按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給予展覽機構支持。每年最高支持100萬元

(四)國際認證支持

對上年度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國際展覽機構認證的展會、福田區展覽機構,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五)重點經貿活動支持

對區政府批准或組織參加,包括國內外展會、福田購物節、招商引資等重點經貿活動給予支持。

1.承辦單位支持

(1)對承辦重點經貿活動的承辦單位,以及在中心區、華強北等重點片區組織、開展專項商業活動的專業機構或社會組織,經事前審批,活動完成並經專項審計,可按實際發生活動費用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支持。

(2)經備案,對利用“福田購物節”促消費活動平臺,以店慶、週年慶等形式開展促銷的大型購物中心、社會組織,項目經專項審計後,可按活動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的支持。

2.參展企業支持

對參加重點經貿活動的轄區企業,可按實際發生活動費用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費用支持,包括展位、搭建、運輸、設備租賃、宣傳、人員差旅等費用。

3.區政府組團的重點經貿活動支持

對由區政府組團參加的重點經貿活動,經事前審批,可對承辦單位和參加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展位費、搭建費、展品運輸費、設備租賃費、宣傳推介費、人員差旅費、承辦專項經費等,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

對在中國國際消費電子展示交易中心舉辦的新品發佈、主題宣傳等活動,由項目運營單位提請方案,經事前審批,可按上述條款給予承辦單位和參加企業活動支持,每年累計支持最高500萬元

【農業企業支持】

(一)農業龍頭企業認定支持

對通過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或新落戶福田的國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可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認定支持。對於國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於上年度1月1日後年度監測合格的,給予20萬元的獎勵。

(二)農產品冷鏈體系支持

對註冊地在福田區,於上年度1月1日後建立農產品冷鏈體系的農業企業,項目建成並經專項審計後,可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園區支持】

(一)產業園區支持

經備案,對在福田區建設的專業產業園,可根據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支持。

(二)園區企業房租支持

對入駐區政府認可的專業產業園區的企業,按照最高3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三年房租支持,每家企業支持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最長支持不超過3年。

【貸款貼息支持】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企業,在深圳市任一銀行貸款,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12月31日之間、最長連續12個月實際支付的利息,按其貢獻,給予最高30%,最高120萬元的貼息支持:

1.經福田區認定且上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重大的總部企業;

2.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上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較大的商貿企業;

3.上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較大的農業企業;

4.上年度規模以上的外貿企業。

5.經認定的國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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