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延平區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電動汽車 法律 社會 福建閩南網 福建閩南網 2017-08-03

[閩南網]

本月起 延平區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交警查處一輛超標電動車

8月1日起,延平區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當日上午8時,延平區交警大隊在水東橋、水南環島、朝陽路口、解放路、德輝廣場、郵電路口設置6個卡點,並在城區各主要路段設立了10面告示牌。違反規定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予200元處罰。當天,延平交警共查處9臺超標電動車輛。(黃傑敏 陳建生 攝)

交警提示

在外地買的達標電動車(有正規牌照)可以在南平上路,因為其為達標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管理範疇,不需要駕駛證。

在外地的、鄉鎮的超標車不可以騎,因為超標車禁止上路行駛的範圍是全南平市,因此在南平其它縣市與鄉鎮均不可上路行駛。

辨別上路的電動車是否達標:達標的電動車車牌為綠色,帶有“南平·延平”字樣;超標的車牌為黃色,帶有“臨時·延平”字樣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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