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是否繳納增值稅?

財會 慈善 房產 財大大創業助手 財大大創業助手 2017-09-15

最近有個做財務的網友很是苦惱,他向財大大私信說老闆有多處房產,最近由於業務發展需要招聘了一個研發團隊,研發團隊希望有個封閉的辦公場所做封閉開發,老闆想來想去將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無償貢獻出來做辦公室用。這下好了,這個財務朋友腦海裡一直有個概念叫視同銷售,就是不知道老闆無償將房產提供給公司辦公用,是否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現在死沒有繳納的,那萬一稅務稽查到了,會不會有風險。

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是否繳納增值稅?

財大大先跟大家講講什麼是視同銷售吧。增值稅概念裡的視同銷售是指增值稅“抵扣進項併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項目,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雖然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但是需要按照應稅服務繳納增值稅。

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是否繳納增值稅?

那麼,到底這位財務網友的老闆無償將自有房產提供給公司當辦公室用,是不是要視同銷售呢?

國稅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的試點通知中有針對視同銷售的約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屬於上述辦法中的第一條,需要視同銷售,以類似業務價格為核算依據,按照不動產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哦~

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是否繳納增值稅?

相信不少網友看到這裡內心都是拒絕的,什麼?個人無償提供房產給公司使用還要繳納增值稅?!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吧。。。但是,財大大要告訴大家的是,有一種辦法可以不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那就是將房產租賃給公司,約定一定時期的免租期,那麼這個“免租期”內是不用視同銷售的~過了免租期就另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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