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北流新圩惡勢力團伙受審'

北流 刑法 玉林 中國經濟網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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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玉林新聞網

仗著自己是村小組的生產組長,打著維護村小組利益的幌子,與宗族成員組成惡勢力團伙,以挖祖墳、捶圍牆、阻礙工程建設等暴力、威脅手段,從2007年至2018年間,在北流市新圩鎮轄區內先後實施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7月2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生等6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令人唏噓的是,這6名涉惡犯罪嫌疑人均屬“60後”,他們的頭髮大都已花白,按理說這個年紀應該慈眉善目含飴弄孫,可如今卻作為凶狠的惡人坐上了被告席,接受法庭審判。

以維護村小組利益為名,挖墳、拆牆、砸屋、霸市場

法庭上,公訴機關羅列出該涉惡團伙的犯罪事實:

2007年,被害人樑某在取得北流市建設局發放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將其位於新圩鎮某街的房屋折舊建新,但以陳某生,陳某嚴等的團伙以樑某新建的房屋二樓側面飄出佔用了陳某組的集體土地為由,持工具到現場阻止施工,並要求補償8000元。樑某迫於無奈,為了正常施工只能交錢消災。

2013年,陳某生等人聽說新圩鎮市場要將市場門口的水溝蓋上水泥板,便以水溝蓋水泥板會影響他們陳某組的田地灌溉的莫須有的理由為由,要求承包商給予他們補償。為了工程能繼續進行,承包商被逼無奈按他們的要求支付了50000元。

2017年,村民覃某紅的家公去世,按照農村的習俗,將家公鄧某安葬在附近集中安葬的山嶺上。但陳某生等人以鄧某的棺材埋葬點在陳某組的祖墳界限內,破壞了陳某組的風水為由,要求覃某給付10000元做法事,並給陳某組的200多人每人一個16元封包。覃某覺得對方無理,家公安葬的山嶺是集體的山嶺,並沒有涉及陳某組的祖墳,便拒絕了陳某生等的無理要求。誰知陳某生等人竟然將死者的墳墓挖開,讓棺材裸露。

2018年8月,陳某祥等人得知新圩鎮某街的陳某在自家房屋處建新圍牆,便以陳某家新建的圍牆佔用了白鳩江陳某組的集體土地,影響其通行為由,糾結多人攜帶鐵錘等工具,強行將陳某家的圍牆、卷閘門捶爛。

涉嫌兩罪名,6嫌疑人被起訴

據交代,每次要侵害群眾前,由陳某生召集族裡的人在其家的老屋廳進行密謀商議;實施犯罪時,一般出動三四十人,甚至更多族人持凶具前往被侵害人家裡進行欺壓、威脅、恐嚇。他們人多勢眾,手持凶具,令大部分群眾敢怒不敢言。

公訴機關認為:陳某生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故意毀壞財物等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惡勢力犯罪團伙,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以敲詐勒索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案件事實複雜、證據眾多,庭審過程歷時一天,法庭就公訴機關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案件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打著維護村小組利益的幌子,對當地村民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新圩惡勢力團伙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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