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走了 欠下300多元的水費讓我來清?

租房 社會 鶴壁新聞網 2017-06-16

“原來的租客走了,一個多月後我才知道他欠了不少水費,打電話說欠費的事兒,現在連我的電話也不接了。”軍民花園三區的趙女士來電告訴記者,因為原租客拖欠的水費,如今還得她自己承擔。

據趙女士介紹,她在軍民花園三區的房子一直是對外出租。去年,租給了外地的一家三口,其中孩子的爸爸在鶴壁工作,就將妻子和孩子接了過來。“當時租期是一年,今年4月份到期,我看對方也沒有繼續要租的意思,房租到期後,我們清點了物品,對方便搬走了。”趙女士說,對方搬走的時候,關於水電費他們也進行了交接,對方一再表示不欠費。“我想都住一年了,平時也見面,我還是挺信任對方的,他們說不欠費,我就沒有再去查詢。”趙女士說,上個月房子又出租出去,新租客說欠水費300多元。“我說不應該,我就自己去查詢了一下,確實在4月份之前欠的水費,已經產生滯納金了,共欠費300多元。”趙女士說,她當時想的是,原來的租客是不是把水費交錯戶主了,這300多元錢的水費差不多夠用一年的。“我就聯繫原來的租客,讓他去核實一下往常繳費的戶主名字。”趙女士本以為對方會很快回復,誰知道前前後後過去一個月了,中間她也打電話催了幾回,後來對方連趙女士的電話也不接了。趙女士表示,當時他們簽訂的租賃合同,其中有一條便是,交房時,水電費要結算清的,對方有些不信守承諾。

6月15日上午,記者根據趙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繫上原來的租客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他最近有些忙,忙完以後會找房東結算拖欠的水費。對於李先生的回覆,趙女士表示,“其實我知道他在哪個單位上班,覺得找過去不好看,300多元錢我已經先替他付了,希望他說到做到,我等他來還這300多塊錢的水費。”(鶴壁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馬龍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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