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賃和銷售新規將出臺 長沙房東、租客怎麼看

租房 房產 人民網 2017-05-28

目前,住建部正就《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我國首部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法規的徵求意見稿,其中,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引起了市民的強烈關注和熱議。

房屋租賃市場現狀如何?新規的出臺和落地將產生什麼影響?記者在長沙進行了走訪。

【租客】

盼政策落地不隨意漲價

小黃2015年10月在嶽麓區桐梓坡路附近和朋友合租了一套兩室一廳,房租每月1400元,合同一年一簽,每次合同快到期的前一個月,房東就來詢問是否續租,續租的話,要漲價。“一個季度漲200元,否則就收回房子。”小黃說,考慮到搬家太麻煩,滿意的房子也不好找,無奈之下,她只能答應房東漲租的要求。

統計顯示,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房租說漲就漲、一言不合就趕人、退房時扣押金……談起租房,多數人表示“說起來都是淚”。

此次徵求意見稿要求,住房租賃合同中未約定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小黃說,希望新規落地後,可以不用擔心房東隨便漲價。

【房東】

漲租金是參考市場行情

當房東李先生提出每月租金上漲100元時,租戶小吳提出疑問:同樣的房子,周邊環境不變,房租為何上漲?李先生說小區周邊都漲了,他不過是隨行就市。

李先生所說的市場價是網上房源標價,“每種戶型、每個小區都有詳細標價,都能參考。”至於這些標價是否準確,李先生並不清楚,“反正大家都這樣定的。”

對於最敏感的租金支付,《條例》不僅提出鼓勵按月支付,還明確房東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李先生是這樣解讀的:並非說“房租不能漲”,而是在協議雙方“約定”的條件下漲價。他還認為,目前,租金支付大多為押一付三,協議是一年一簽,“按月付租,房東多了好多事,如果租客不交房租還要每月催繳,無形中增加了成本。”

【中介】

應健全投訴機制

中國房價平臺的數據顯示,近一個月長沙住宅房租水平為23.87元/平方米,同比下跌0.74%。記者從多個房產中介門店瞭解到,4月至今,受需求影響,租房成交量都不高,每月成交3到5套,中心城區、配套設施齊全的小區房租有所上漲。多名房產中介告訴記者,長沙房屋租金未來幾月都不會出現太大漲幅。

“新規對規範房屋租賃市場還是有一定作用的。”在長沙做房產中介多年的田先生認為,房屋租賃市場的規範難點在於,其監管仍處於“真空”地帶,新規的出臺和落地要真正發揮作用,關鍵還在執行。相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健全投訴機制,讓相關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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