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將“隔斷房”的風險轉嫁給租房者

租房 法律 光明網 2019-07-07

作者:敬一山

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北京開始大力整改隔斷房,禁止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但一年半之後有媒體調查發現,自如等互聯網長租公寓平臺依然在“打游擊”“碰運氣”,大量隔斷房“捲土重來”,有自如管家甚至稱,不被舉報就能繼續住,查得不嚴就可以打隔斷。

從媒體報道的案例來看,有租房者事先並不知道自己住的是“隔斷房”,被社區民警提醒要求搬離之後才想到去找自如確認。雖然自如事後退了租金,還賠償了搬家費,但租房者付出的時間精力成本也是一筆無形的損失。就事情本質來看,是中介欺瞞消費者,隱瞞利益攸關的重要信息。即便法律難以明確歸責,但作為一個高市場份額的平臺企業,這麼做也是非常失分的。

在譴責自如等平臺企業明知故犯、欺騙消費者之外,這一現象背後還有更多值得思考的層次。當初北京整改“隔斷房”的初衷,是為了消除安全隱患、避免擾民等考慮,這些都有普遍的社會認同,不過北京作為一個有很多外地年輕人追夢的特大城市,確實又有其特殊性。在兼顧安全等考量的同時,也得適當考慮年輕人的生存空間,具體到“隔斷房”問題上,就是執行的標準該嚴格到什麼地步。

過去在很多小區,“隔斷房”確實氾濫到誇張的地步,一個百餘平米的房屋內可能居住著十幾位租客。無論從安全還是生存質量來看都存在比較多的問題。可是經過集中整治之後,我們看現在新聞裡反映的狀況,多是將客廳隔斷成臥室,對原房屋結構的變動有限。這種“隔斷房”的危害性,是不是有必要重新評估?

很多家庭人口多房屋少的家庭,自己也會做這樣的改動,如果自己居住可以,那出租房這樣做是不是也可以?尤其考慮到一些合租的情況,客廳的使用率本來就不高,隔開作為臥室避免了浪費,同時也可以通過分攤降低房屋內租客的租金。如果適當放開這種隔斷的限制,交給租客自行選擇,整體來看是弊少利多的事。

當然,這並不是為自如等中介企業辯護。只是說現有的“隔斷房”規定,或許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這個問題值得決策部門考慮,必須要的話不妨通過聽證等程序,先進行一番公共討論,看有沒有可能達成新的共識。但是在規定更改之前,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還是需要執行現有規定。

尤其是作為自如這樣的平臺企業來說,先是自己明知故犯搞隔斷違規,繼而又不明確告知消費者而是欺瞞,這等於將違規風險轉嫁強加給了消費者,無疑是極不負責的行為。如果自如也覺得客廳隔斷危害小而又有利於租房者,那最該做的是通過調研論證、通過公開呼籲,來共同推動完善制度,而不是陽奉陰違偷偷搞小動作。這樣讓消費者利益受損的同時,其實也是在傷害自身品牌,殊為不智。(敬一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