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到底是誰的

綜藝 好聲音 內地綜藝 真人秀 中國青年網 2017-06-15

日前,浙江衛視再度發表聲明,稱《中國好聲音》節目名唯一合法權益人是浙江衛視,荷蘭Tapla公司與唐德影視的主張均不正確,浙江衛視享有該《中國好聲音》商標的專用權。而在此之前,浙江衛視已悄悄將《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改為《中國新歌聲》。

浙江衛視這一聲明,使《中國好聲音》節目的知識產權之爭再度浮出水面。電視機前眾多“好聲音”的粉絲們可能不知道,他們喜愛的這一款電視真人秀節目,正陷入一場知識產權爭議。

Talpa是一家以開發、製作並在世界範圍內發行電視節目模式為主業的荷蘭公司,擁有成熟的電視綜藝節目開發模式。在浙江衛視熱播的《中國好聲音》節目模式正是Talpa公司創作授權,並由中國公司2012年率先引進製作。

2012年4月,Talpa將第1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版權授權給了IPCN,並由其轉授權給燦星公司進行製作。同年7月,該節目在浙江電視臺暑期檔播出,短期內在全國範圍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並收穫了一致好評,打破了收視記錄。隨後Talpa將第2至4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版權授權給燦星公司,並指導完成了第2至4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的製作,均取得不菲收視率,同時為節目帶來了巨大的收益。Talpa公司將第1至4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版權分別授權給IPCN和燦星公司時均取得了相應的版權許可費。

然而,授權期滿後,由於在合作過程中的一些分歧,雙方並沒有續簽。Talpa轉而將“好聲音系列版權”授權給唐德影視公司。一場硝煙密佈的版權案由此開始。據統計,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燦星製作與唐德影視、Talpa公司之間對薄公堂,“過招”十餘次。

浙江衛視表示,浙江衛視之前並未涉入燦星與唐德的版權案,故該案不影響《中國好聲音》這一商標的歸屬。至於該節目更名為《中國新歌聲》,浙江衛視解釋道,這是考慮到燦星與唐德的版權案,為了表示對法律的尊重,節目才暫時改名。網友們紛紛驚呼,“這知識產權法還真是複雜啊!”“只能看戲,不懂咋評價了!”

《中國好聲音》節目中,“導師”需要在未提前知曉選手外貌形象和身份背景的前提下,僅憑聲音這一單純的“要素”來完成對選手的選拔。而這樣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尋找到真正打動人心的好聲音,併為那些沒有良好出身、沒有靚麗外貌但擁有出眾演唱能力的音樂愛好者們提供一個可以真正展示其卓越才華的舞臺。

《中國好聲音》節目首創的“盲選”模式精髓在於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比賽的公平性,將聲音作為評判的唯一標準。觀眾在聽到選手演唱的同時,比導師這一角色又優越在可以看到選手的外貌形象,“盲選”模式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故事性。因此這個節目,廣受觀眾喜愛。

真人秀節目越來越多,幾乎每個省級電視臺都在打造真人秀節目。中國綜藝節目,大致有兩條來路,一條是引進國際版權並進行本土化改造,另一條是原創。無論哪種路徑,只要製造精良,都會有不錯的收視率。但目前中國綜藝節目的困境在於,有些節目喜歡打擦邊球,聲稱原創但又經常能看到國外節目雷同的影子,這必然導致山寨或者嫁接得有些生硬,節目團隊的精力也放在瞭如何以儘可能看不出來的方式“抄襲”。最終呈現給觀眾的,就是似是而非的節目。

其實,中國有著非常深厚的文化土壤和創造創新土壤,如果能更注重創新創造的知識產權保護,讓有智慧的專業人士專心做創意,中國的綜藝節目必然會在國際市場上佔得重要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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