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人涉案!最高判18年!罰款750萬!“紫砂壺大騙局案”今日宣判

杭+新聞 見習記者 王豔穎 通訊員 鍾法

7月12日上午,杭州市中級法院對劉某某等59名被告人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一案進行宣判。

非法獲利數額巨大,59名被告人集體宣判

第一被告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50萬元。

第二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40萬元。

其餘57名被告人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等,被判處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等。

經杭州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等59人通過人為操盤控制違法搭建的紫砂壺發售平臺價格漲跌,從而導致投資者虧損的方式進行詐騙,共計騙取100餘名被害人1000餘萬元。

此外,被告人劉某某等人還在尚未取得授權資質、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虛構相關資質,搭建名為湖南礦交所CTC現貨平臺,通過直接與客戶對賭的方式獲取客戶在該平臺交易的虧損和手續費等作為盈利,前後共計吸納數千名客戶入金1.3億餘元,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數額巨大。

同時,該案也系近20年來杭州中院審理被告人數最多的刑事案件。

“紫砂壺”的騙局背後……

如此大額的詐騙套路是如何被破獲的?這還要從2017年桐廬陸女士的一把“紫砂壺”說起……

2017年5月,桐廬的陸女士在QQ上收到了一名為王某的男子QQ好友申請。因陸女士曾與此人同在一個炒股群,出於交流學習的目的,陸女士同意了申請,並互相留了微信。

在平時接觸聊天過程中,王某的言談舉止非常成熟穩重,加上其自稱事業有成,漸漸取得陸女士的欣賞和信任。有一天,王某提出自己可以帶陸女士一起賺大錢,於是便向她介紹了紫砂壺投資項目。

“我上網查詢了他說的項目,看起來確有其事,也沒有搜索到相關的負面新聞。”陸女士回憶,“他給我的感覺是那種蠻可靠、事業有成的男人,於是我就很相信他。”

於是,覺得萬無一失的陸女士先投入了10萬元,並立馬在兩三天內賺了好幾千元。可好景不長,這個被王某誇得前景無限的紫砂壺項目,不久便開始有了跌停的趨勢。

“連著兩個跌停板以後,我問他怎麼回事,他只跟我說有錢可以再補,然後我又補了3萬元,但沒想到還是一直跌停板,我沒辦法套現。”陸女士說,眼見著賬戶裡的錢從13萬元跌到2萬餘元,而王某也音訊全無了。

通過朋友的分析,陸女士覺得很可能遇上了騙子,遂向警方報案。

桐廬警方順藤摸瓜,經過近一個月的努力,摸清了這個犯罪團伙的作案鏈條。一個以“富之匯”公司為主的6家嫌疑公司逐步浮出了水面。

通過調查,警方發現“富之匯”等6家嫌疑公司中間存在2種平臺型詐騙模式。

第一種是被告人劉某、張某等人假借湖南某礦交所的授權,成立虛假交易所,自行發展業務的現貨平臺詐騙模式。即通過發展會員單位和代理的方式非法炒作白銀、銅等貴金屬,吸引受害人投資。

另一種是被告人鄭某、陳某等人分別成立投資公司,利用黑髮售平臺系統非法炒作紫砂壺等現貨的發售平臺詐騙模式。即通過網絡社交工具扮演成功人士、白富美、高富帥等不同角色誘惑受害人入金,通過修改K線控制商品行情漲跌來騙取受害人的虧損牟利。也就是說,客戶一旦投錢,虧損就由嫌疑人控制,客戶根本賺不到錢。

據嫌疑人劉某交代,他們是不可能讓客戶盈利的。

而詐騙分子的“目標客戶”大多是40歲左右的中年女性,這類女性群體往往手頭資金相對寬裕,同時對發售平臺又缺乏深入的瞭解,很容易被忽悠上鉤。而每一位進入上述詐騙公司的新員工都會學習一套詐騙“話術”,好的聊天記錄甚至會被當作培訓教材……

2019年2月25日至28日,杭州中院在桐廬法院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某等59人詐騙、非法經營一案。

經過數月奮戰,合議庭對本案犯罪事實及控辯意見一一分析論證,終於形成了近200頁16萬字的審理報告、144頁近8萬字的判決書,並於今日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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