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至21268元

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此前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以及人民銀行發佈的相關規定,本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將從下月起調整為21268元,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月最高繳存額單位和個人分別調整為2552元。此次調整後的執行期限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7月1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至21268元

根據近日合肥市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5074元。合肥市本年度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上一年度合肥市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由此計算,本年度合肥市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1268元,較2018年度的20172元提高了1096元。

記者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本次調整後,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單位和個人分別為2552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按現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執行。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不得超過月最高繳存額上限5104元,且不得低於月最低繳存額下限156元,合肥市市轄四縣一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據瞭解,為進一步落實住房公積金降成本政策,合肥市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有調整,原則上一年申請調整一次,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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