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土地承包引糾紛,龍橋村50畝水稻被人為損壞

種植業 水稻 農村 農業 潯陽晚報 2017-06-09

“剛剛種植的50畝水稻被人用拖拉機壓壞了,損失慘重。”6月8日,彭澤縣楊梓鎮龍橋村馮金春向潯陽晚報記者反映,村民柯新宇和他、村民因土地承包產生矛盾,柯新宇找了一輛拖拉機將田內的水稻秧給壓壞了。

痛心!土地承包引糾紛,龍橋村50畝水稻被人為損壞

50畝水稻秧被人為損壞

6月8日10時許,潯陽晚報記者來到彭澤縣楊梓鎮龍橋村,在馮金春和村民的帶領下來到被損壞的田地,發現田地內被拖拉機壓得坑坑窪窪,剛種下的水稻秧已經被碾壓不見。

馮金春指著田地裡的輪胎印說,6月5日早上,村民柯新宇帶著一夥人來到田內,用拖拉機四處碾壓,“拖拉機在田內碾壓了一整天,50畝剛種下的水稻秧都被損壞。”

柯新宇為什麼要將水稻秧損壞呢?馮金春表示,事情還得從2016年說起。2016年,柯新宇與龍橋村老支書、七房組組長、汪榜組組長口頭協議,將村民土地進行承包,每畝租金300元。然而在2016年年底,柯新宇卻只給村民每畝200元。為了此事,村民2017年不想再將土地給柯新宇承包,希望馮金春將土地承包。為此馮金春已經將每畝300元的費用給了村民,在田地內種植水稻,沒想到卻被柯新宇將水稻秧損壞。龍橋村老支書蔡常春、汪榜組組長姜萬奇證實了馮金春的話。此外,龍橋村油店組的村民也向潯陽晚報記者反映,柯新宇與他們簽訂合同規定每畝400元,但最後卻只給288元,還有一些田地被其荒廢。

50畝田地已與村民簽訂合同

針對馮金春提出的問題,柯新宇認為其是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種植水稻,他有權將田地進行整理。“在今年年初,我就與七房組、汪榜組大部分村民簽訂了承包土地合同,馮金春是侵佔我承包的土地進行種植。”柯新宇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畝地可補貼100多元,這些錢已經到達村民“一卡通”內,“這些錢應該是我的,所以我才從租金里扣了100元。”

為此,村民蔡茂春氣憤地向潯陽晚報記者介紹,由於柯新宇不守誠信,兩組的村民已經不想將田地給其承包,而是由馮金春承包。但在2016年年底發放租金時,柯新宇威脅村民,如果不簽訂合同,不會發放租金,“我就是因為沒在合同上簽字,至今去年的田地租金還沒有拿到。”蔡茂春表示,除了他沒拿到去年租金,村裡還有幾戶村民由於沒有簽訂合同也沒拿到租金。

鎮政府:儘快組織雙方協商

由於事情愈演愈烈,當事雙方將事情反映到楊梓鎮政府,5月中旬,經過協商馮金春放棄柯新宇已流轉承包的田地,柯新宇一次性付清馮金春農機打田費用30元/畝和農戶承包費。如今,馮金春只希望受到的損失能補救回來,然而,柯新宇至今沒有將錢給他。

而農戶去年的損失怎麼辦呢?潯陽晚報記者來到楊梓鎮綜治中心法建辦,在潯陽晚報記者出示記者證的情況下,該所胡球平所長拒絕回答記者問題。隨後,該鎮農機站站長彭少華向潯陽晚報記者介紹了相關情況。他說:“據我們瞭解的情況,當地村民確實希望將土地給馮金春承包,一邊發租金一邊籤合同的情況確實不妥,希望柯新宇與村民重新完善合同,老百姓給你種你就種,老百姓不給你種你就不種。”

目前,鎮政府責令柯新宇補齊村民每畝300元的租金,柯新宇已經將錢交給綜治中心。楊梓鎮黨委書記劉小江表示,經過調查,當地村民確實想將田地給馮金春承包,但又與柯新宇簽訂了合同,鎮政府會盡快組織雙方協商,減少馮金春受到的損失。


潯陽晚報記者 餘超/文 徐田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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