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下發特急文件 要求全面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

5月31日消息,江蘇省財政廳今日聯合多個部門以“特急文件”形式轉發了財政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並提出了省級層面的補充意見,要求各地一併貫徹落實,同時整改工作必須在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

在財政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各省級政府要抓緊設立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導督促本級各部門和市縣政府進一步完善風險防範機制,儘快組織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融資擔保行為摸底排查,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規範的融資擔保行為。

此外,通知還表示,要求切實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強調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地方政府舉債一律採取在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

江蘇下發特急文件 要求全面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

而今日發佈的江蘇省財政廳的特急文件補充意見指出,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是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工作,是中央的重大決策。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全面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確保將《通知》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位。

江蘇省財政廳要求,一方面要求抓緊做好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明確“各設區市、縣(市) 人民政府”是本次清理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求各地要建立整改工作明細臺賬,全面記錄準確反映整改工作情況。

整改工作要求在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於8月15日之前將整改工作報告等報送省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抄送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等。對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關地區,省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將提請省政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與此同時,財政廳補充意見指出,各設區市、縣(市)在做好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的同時,要按照《通知》要求,對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附江蘇省財政廳《 轉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 》全文:

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局)、司法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江蘇省各設區市中心支行、縣(市)支行,各銀監分局:

根據省政府領導批示精神,現將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 2017〕 50號,以下簡稱《通知》 ,)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抓緊做好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 各設區市、 縣(市)人民政府是本次清理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明確分管領導, 切實履行責任, 有效組織財政、 發改、司法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整改工作。 各地要建立整改工作明細臺賬,全面記錄準確反映整改工作情況。 整改工作應於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各設區市、 縣(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彙總本地區整改工作情況,報經同級政府同意後, 於8月15日之前將整改工作報告及《市(縣)政府不規範融資擔保行為整改情況彙總表》報送省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李穎、 陳寅,聯繫電話:025-83633787、 83633788, 同時將整改報告抄送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 江蘇銀監局、 江蘇證監局。對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關地區,省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將提請省政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全面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 各設區市、 縣(市)在做好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的同時,要按照《通知》要求,對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今後, 各地不得出現《通知》禁止的各類行為。

三、切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是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工作,是中央的重大決策。各地要從大局出發,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確保將《通知》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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