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1950年1月英國率先承認新中國,但直到1972年中英才全面建交?

為什麼1950年1月英國率先承認新中國,但直到1972年中英才全面建交?

1950年1月,英國在西方國家中率先承認新中國,但直到1972年中英之間才建立全面的外交關係,建國之初中英建交談判的緣起與延宕反映了當時中國外交面臨的複雜局面。

“不急於建交”:新中國對英政策的初定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英國對中國國內可能出現的內戰實行了“不干涉”政策。1948年下半年,英國政府看清了局勢,放棄國民黨政府,提出了“門內留一隻腳”的對華政策。當國共兩黨勝負大局已定,新中國即將誕生之時,英國又多次表達了承認新中國的意向。

1948年12月,英國外交大臣貝文向內閣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建議在必要的情況下,與中共建立非正式的外交關係。12月13日,英國內閣會議決定:保持原地不動,與中國共產黨建立事實上的關係。根據這一指示,瀋陽、天津、北平等地解放後,英國領事館均留在原地。

1949年3月,英國把對即將建立的新中國的態度通報了美國4月20日至21日,當人民解放軍渡江作戰的時候,停留在長江上的英國紫石英號軍艦與人民解放軍發生激烈軍事衝突。“紫石英號”事件發生後,英國同人民解放軍代表進行了多次談判,雖然談判並不涉及承認即將建立的新中國的問題,但這為雙方進行外交接觸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並且,英國政府在“紫石英號”事件後並沒有放棄既定政策,南京解放後,英國大使館也留在了原地。

與英國急於同即將建立的新中國發生外交關係相反,未來的新中國領袖們在制定新中國外交戰略時早早地確定了不急於同西方國家建交的方針。

但是新中國並沒有關閉與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係的大門。即使在處理“紫石英號”事件期間,毛澤東在為中央軍委起草的給鄧小平、劉伯承等的電報中仍表示:“如果美國及英國能斷絕和國民黨的關係,我們可以考慮和它們建立外交關係的問題。”並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關於“紫石英號”事件的聲明中,把這一原則和條件向全世界正式公佈:“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和人民政府願意考慮同各外國建立外交關係,這種關係必須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基礎上,首先是不能幫助國民黨反動派。”

“不急於同西方國家建交”是新中國“一邊倒”外交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新中國建立前,儘管出現“紫石英號”事件,但英國仍希望與即將建立的新中國確立外交關係,中國共產黨也沒有關閉同英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大門。但新中國外交戰略已定,在不急於同西方國家建交的原則下,中英建交勢必需要一個較長的時期。

“先談判後建交”:新中國對英國外交承認的反應

新中國成立後,英國積極表示要給予“法律上的承認”,正在訪蘇的毛澤東也希望利用英國的這一態度向蘇聯施加壓力,促成《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簽訂。但在中蘇締約在即之時,毛澤東提出對中英建交談判“拖一下”方針。

10月3日和7日,英國外交大臣貝文兩次提到英國是否承認中國,決定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英國的態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要遵守舊中國政府已經承諾的國際義務。其間,10月5日,英國前駐北京總領事高來含(Walter G.Graham,又譯格雷厄姆)向周恩來遞送了一份照會,建議在中國地方政府與英國領事館之間建立“非正式關係”,希望同中國建立聯繫。

從法律意義上講,英國政府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這份照會,可以被直接理解為對新中國事實上的承認。由於照會沒有在對國民黨政府的態度問題上明確表態,中國政府沒有迴應英方的照會。

為了做好正式承認新中國的準備工作,10月10日,英國外交部訓令其派駐廣州的外交人員不再隨國民黨“政府”遷往重慶。

11月1日,英國向美國送交一份備忘錄,表示準備承認新中國。備忘錄指出:“英國政府已經提出了在‘門內留一隻腳’的政策,要使這一政策產生成果,便只有承認中國共產黨政府。因此,出於政治的、現實的原因,英國政府傾向於給予法律上的承認。”當月,在美、英、法三國外長巴黎會議期間,貝文通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英國有意承認新中國。12月15日,英國內閣通過了正式承認新中國和取消對國民黨政府承認的決定。

英國準備承認新中國的消息通過不同渠道傳到了中國。

12月19日,正在蘇聯訪問的毛澤東就與西方國家建交的程序問題電告劉少奇、周恩來:“如果某些資本主義國家公開宣佈和我們建立外交關係,則我方亦應去電該國叫它派代表來華商談建立外交關係問題,同時可將電文大意公開發表消息,如此主動權仍然操在我手。”顯然,此時的中國決策層已經對與英國建交問題有所準備,但在同時,由於中蘇締約仍然是當時中國外交的首要任務,毛澤東更希望中蘇締約“使人民共和國處於更有利的地位,使資本主義各國不能不就我範圍,有利於迫使各國無條件承認中國,廢除舊約,重訂新約,使各資本主義國家不敢妄動”。在這種考慮下,中英建交必然將被推延。

但是,毛澤東在蘇聯的訪問並不順利。1950年元旦,蘇聯駐華大使羅申奉外交部長維辛斯基之命拜訪了毛澤東。在談話中,毛澤東告訴羅申:“不久英國和其他英聯邦國家也將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上採取明顯步驟。”毛澤東此時並非是無意地談到這個問題,而是在以一種東方式的外交語言向斯大林表示不滿和提出警告。

由於當時外電傳聞毛澤東在莫斯科被“軟禁”,同時中蘇締約談判又毫無進展,毛澤東選擇這個時候向蘇聯傳遞這些信息,實際上是在向斯大林施加壓力。

毛澤東的這一表態促使斯大林下決心簽訂中蘇新約。蘇方在第二天就提出了簽訂條約的問題。隨著中蘇談判形勢的變化,中英建交問題出現了新的變數。一方面,當時毛澤東正在蘇聯進行締約談判,中英如若建交則必然直接影響中蘇締約,中國的“一邊倒”戰略將受到直接影響;另一方面,如果新中國拒絕英國的承認,其他西方國家也必然不會再準備與新中國建交,新中國的外交形勢將更加惡劣。在這種情況下,新中國領導人提出了中英之間“先談判後建交”的建交原則。

1月5日,英國政府正式宣佈:它於次日承認新中國,並正式通知國民黨駐英大使,英國與臺灣國民黨當局的關係自然終止。1月6日,英國宣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同日,高來含到中國外交部約見外交部辦公廳主任王炳南,面交了貝文給周恩來的照會。照會表示承認新中國“為中國的法律上的政府”,並認為雙方換文本身已構成外交關係的建立。照會同時撤銷了對國民黨政府的承認,但提出仍與臺灣保持事實上的聯繫,因而保留在淡水的領事館。

按一般國際慣例,兩國政府互致承認電文,即意味著建立外交關係的開始。雙方達成對建交的共識並一致同意,隨後就是互換使節。但新中國根據“一邊倒”外交戰略,對西方國家採取了“另起爐灶”、區別對待的建交原則,並制定了先談判後建交的程序。

英方表示不理解。英方聲稱,雙方如欲在相互關係上進行談判,通常也是在建交之後而不是在它之前。英方甚至威脅表示:若談判是為了在建交前附加條件,則英國無須考慮建立這種關係。儘管英方措辭強硬,但中方堅持建交必須談判的原則沒有動搖,問題是具體談些什麼和中方如何應對的問題。

1月20日,毛澤東就與英國的談判方針問題致電劉少奇:“對英國答覆則應當拖一下。外交部的同志們不瞭解拖一下的作用,認為‘陷入僵局’,這是不對的,這裡並沒有什麼僵局,主動權完全握在我們手中。”

所謂“拖一下”,意味深長,它既有待中蘇條約談定後再與英國建交的意思,也有根據“一邊倒”原則不急於同西方國家建交的意思,還有利用時機通過談判迫使英國在對國民黨態度問題、聯合國問題、國民黨在香港遺留財產問題等方面做出進一步表態的意思。

而在短短的五天之內,毛澤東、劉少奇就有關中英建交談判問題連發數封電報,反覆商討有關的策略方針,反映了當時中央對中英建交談判的重視和事情的緊急程度。

2月8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估計英代辦胡階森即將到京,望告外交部於胡到後當其來訪時提及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初步程序的事宜,即應告以其中最重要者為英國與蔣介石反動派殘餘的關係問題,因英國既已與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即不應同時再與國民黨政府作任何外交來往,而英國代表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及其他組織中竟繼續承認國民黨代表為合法,拒絕接受我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這在建立中英外交關係上是不可能不解決的先決問題;其次,英國香港政府對國民黨政府在港的官方代表、機關及其所屬的一切國家資財採如何態度,也須弄清楚,因這類事情也是屬於與國民黨政府斷絕關係的問題,等等,看胡階森如何答覆。至關於收回英國兵營問題,可暫置不談。”電報確定了中方在中英談判中的基本方針,實際上,以後的談判就是圍繞這幾方面內容來談的。

英國承認新中國,使中國領導人必須同時面對中英建交與中蘇締約兩場談判。從某種程度上講,遠在蘇聯的毛澤東、周恩來通過劉少奇直接領導了中英談判,而英國承認新中國也間接促進了正在進行中的中蘇談判。

為什麼1950年1月英國率先承認新中國,但直到1972年中英才全面建交?

本文選自《高端決策:周恩來與新中國外交》,張穎、潘敬國著,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張穎 潘敬國

編輯:朱自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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