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 *ST中安業績補償難落實

中安消 國金證券 法律 財會 證券時報 2017-06-28

證券時報記者楊麗花

*ST中安(600654)近日公告,大股東中恆匯志擬進行業績補償的股份部分被司法凍結。此外,中恆匯志2016年對股東的業績補償股份尚未核算清楚,其質押股份觸及平倉警戒線。短期內,*ST中安其他股東難以獲得業績補償。

員工持股計劃釀危機

2015年,*ST中安(彼時為中安消)實施了第一次員工持股計劃,即“國金中安消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該計劃總規模3億元,按照9:1:2設立優先級A、中間級B和風險級C。

優先級A份額2.25億元,按約定取得固定收益;國金證券出資2500萬元,為中間級B份額,取得收益的同時也為整個集合計劃承擔有限責任,風險在A類和C類之間;員工籌集的資金共計5000萬元為C類,風險最高。從方案設置上來看,這個員工持股計劃,槓桿較高。

2015年5月27日,公司公告稱: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購買,累計購買公司股票1108.86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86%,成交均價為人民幣26.67元/股。

當中安消因2016年年報審計被會計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後,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後有傳聞稱員工持股計劃有爆倉風險,*ST中安公告澄清,稱該計劃5月11日到期終止,已進入清算階段。

然而,清算並不是賣出股票那麼簡單。*ST中安在2016年12月14日起因重大事項停牌,一直到2017年5月31日才復牌。在此後的交易中,股票一直是無量連續跌停,在6月6日股價跌至13.4元。此後,*ST中安又宣佈停牌。因此,該計劃清算階段,公司股票是一直處在停牌狀態或者是無法交易狀態。

公司公告稱,2017年5月12日完成一次清算,現金類資產不足以全額支付優先級A份額委託人和中間級B份額委託人本金和預期年化收益。2017年5月13日起進入二次清算期。公告稱,在二次清算期間,優先級A份額未返還本金1.33億元和中間級B份額未返還本金2500萬元繼續計提預期收益。

因為C類份額違約,大股東中恆匯志承諾為該計劃“兜底”,國金證券已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對中恆匯志按2億元左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公告顯示,中恆匯志所持有的5241萬股公司限售股份被司法凍結,佔公司總股本的4.09%,包含其為盈利預測應補償股份設置的專門賬戶所持股份(4869萬股)及其他賬戶內372萬股(凍結日期為2017年6月6日,解凍日期2020年6月6日)。

業績補償難落實

當年,中安消借殼飛樂股份,根據交易雙方簽訂的《利潤補償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標的資產中安消的利潤補償期間為2014年、2015年、2016年,對應擬實現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分別為2.1億元、2.82億元、3.76億元。補償測算對象為標的資產在交易實施完畢後的三年內實現的淨利潤的年度數及各年累計數。

結果中安消連續三年業績不達標。中安消2014年、2015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86億元、1.99億元。根據《利潤補償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中恆匯志將2014年、2015年應進行補償的股份數合計4869萬股劃轉至中恆匯志在招商證券設立的專門賬戶進行鎖定,並受公司董事會監管。

現在因為第一期員持股計劃危機,中恆匯志原計劃補償給股東的股份都被司法凍結。未來業績補償更難實現。

中安消2016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73億元,差異率為54%,中恆匯志應進行補償。但由於會計事務所德勤不對中安消2016年度的盈利預測實現情況發表審核意見,公司暫無法推進中安消2016年度業績承諾補償事宜。

2017年公司一季報顯示,大股東中恆匯志持有中安消5.28億股,佔比41.15%,但是其中4.79億股處於質押狀態。此前公司就公告稱,中恆匯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質押比例較高且已觸碰預警平倉線。

*ST中安三年業績不達標,當業績補償即將兌現時,大股東中恆匯志可能一點股份也難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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