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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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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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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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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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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論“美”的本質

那麼,最早的“精神狀態”,或者最早的“感應狀態”是什麼?我們所說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們把“感知的總和”叫做“精神”,它來源於原始物理現象中的“感應”屬性。細化一點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原始理化物質的“感應”-→ 初級生物的“感性”-→中級動物的“知性”-→晚級人類的“理性”。這個過程是一脈相承的,中間沒有任何飛躍可言。人們過去認為“知性”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重新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知性邏輯,也就是形式邏輯,你會發現他所研究的邏輯對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達的是動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說,人類現在的用智狀態,在日常活動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還是動物知性狀態的判斷反應方式,只有面對複雜問題的時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個氫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個帶正電荷的質子,外圍有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質子以它的正電荷感應電子的負電荷,這就是最原始的感應現象。感應現象表達著感知現象和後來一切精神現象的淵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主體,它要被感知,就必須自己先有一個能夠有所感知的屬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屬性”和外部的一個對應的“可感屬性”相耦合時,才能發生感應現象。據此,若問“精神”的淵源在哪裡?我提出一個新的看法: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不是人類所獨具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在宇宙物質演化過程中逐步展開的一系列屬性分化和屬性代償的結果,它的代償原理是由於宇宙物質的存在效價逐步遞弱,從而要求相應的屬性代償予以彌補,我把這個原理叫做“遞弱代償原理”。

按照現代宇宙論的說法,宇宙是在150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開始的。我們發現,在宇宙的物質演化過程中,物質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弱的過程。而且,這個弱化的過程等於分化的過程,等於殘化的過程。什麼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從奇點開始的,奇點狀態是個無法說清,連時空都不存在的狀態,巴門尼德所說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說的“道生一”的狀態。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間產生3種基本粒子,我們說它們是夸克、輕子和玻色子。然後,這3種基本粒子導出92種天然元素。現在的化學週期表上有一百多種元素,但是實際上自然界只有92種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種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為上千萬種分子。現在化學界認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萬種。從一千多萬種分子繼續分化,導出上億萬種生物。現在生物學界認為,加上已經滅絕的在內最少已經有上億個物種,甚至更多。可見,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分化的同一過程。這個分化過程必然使各個分化者呈現出某種重新合一的傾向,或者說,是達成某種統合結構的內能。當任何物質一旦進行分化,它就有一種重新構合自己使之迴歸為一的內在要求,這個要求借以實現的方式是“感應”,這個要求得以實現的結果是“結構”。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條件就越少。所謂“條件”就是分化物,我們說越後衍的物種,比如人類,他越發展,他的生存條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實際上是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步步分化的後續產物,由此分化到終端階段,分化開來的其他物類就都變成了他的存在條件,他必須把這些存在條件都拉來做為自己的生存依據,謂之“依存”,才能確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條件”這個概念在哲學上是由於萬物的分化進程導出的,重新結合為一的內在要求又導致所有的分化殘體都構成分化物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原子必須把它結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後又必須把自身結合成細胞的原因。相對於其他高度進化的生物而言,單細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較低,所需的生存條件格外簡單,它們因而具有很強的生存力度,儘管它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後來出現的高等動物那麼花樣翻新。在這裡,值得強調的是,我們必須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這兩個概念加以區分,前者等同於“存在效價”,後者等同於“代償效價”,二者決不可隨便混淆,關鍵在於,它們非但不是等量關係,反而是反比例消長的。人類在胚胎期也是由單細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當細胞一旦分化,分化為神經細胞、肌肉細胞、骨骼細胞、上皮細胞、肝臟細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細胞就都無法單獨生存了,它必須找到其他的分化產品,達成一個新的結構,鬧出許多新的屬性,才能勉強苟活。因此,隨著分化進程的發展,衍存條件與日俱增,同時為了達成對越來越多條件的佔有,感應的程度就必須越來越發展,從而由感應狀態逐漸發展到感知狀態。這是從宇宙物質的總體演化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個基本理論模式。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新的本體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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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論“美”的本質

那麼,最早的“精神狀態”,或者最早的“感應狀態”是什麼?我們所說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們把“感知的總和”叫做“精神”,它來源於原始物理現象中的“感應”屬性。細化一點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原始理化物質的“感應”-→ 初級生物的“感性”-→中級動物的“知性”-→晚級人類的“理性”。這個過程是一脈相承的,中間沒有任何飛躍可言。人們過去認為“知性”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重新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知性邏輯,也就是形式邏輯,你會發現他所研究的邏輯對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達的是動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說,人類現在的用智狀態,在日常活動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還是動物知性狀態的判斷反應方式,只有面對複雜問題的時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個氫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個帶正電荷的質子,外圍有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質子以它的正電荷感應電子的負電荷,這就是最原始的感應現象。感應現象表達著感知現象和後來一切精神現象的淵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主體,它要被感知,就必須自己先有一個能夠有所感知的屬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屬性”和外部的一個對應的“可感屬性”相耦合時,才能發生感應現象。據此,若問“精神”的淵源在哪裡?我提出一個新的看法: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不是人類所獨具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在宇宙物質演化過程中逐步展開的一系列屬性分化和屬性代償的結果,它的代償原理是由於宇宙物質的存在效價逐步遞弱,從而要求相應的屬性代償予以彌補,我把這個原理叫做“遞弱代償原理”。

按照現代宇宙論的說法,宇宙是在150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開始的。我們發現,在宇宙的物質演化過程中,物質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弱的過程。而且,這個弱化的過程等於分化的過程,等於殘化的過程。什麼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從奇點開始的,奇點狀態是個無法說清,連時空都不存在的狀態,巴門尼德所說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說的“道生一”的狀態。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間產生3種基本粒子,我們說它們是夸克、輕子和玻色子。然後,這3種基本粒子導出92種天然元素。現在的化學週期表上有一百多種元素,但是實際上自然界只有92種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種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為上千萬種分子。現在化學界認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萬種。從一千多萬種分子繼續分化,導出上億萬種生物。現在生物學界認為,加上已經滅絕的在內最少已經有上億個物種,甚至更多。可見,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分化的同一過程。這個分化過程必然使各個分化者呈現出某種重新合一的傾向,或者說,是達成某種統合結構的內能。當任何物質一旦進行分化,它就有一種重新構合自己使之迴歸為一的內在要求,這個要求借以實現的方式是“感應”,這個要求得以實現的結果是“結構”。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條件就越少。所謂“條件”就是分化物,我們說越後衍的物種,比如人類,他越發展,他的生存條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實際上是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步步分化的後續產物,由此分化到終端階段,分化開來的其他物類就都變成了他的存在條件,他必須把這些存在條件都拉來做為自己的生存依據,謂之“依存”,才能確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條件”這個概念在哲學上是由於萬物的分化進程導出的,重新結合為一的內在要求又導致所有的分化殘體都構成分化物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原子必須把它結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後又必須把自身結合成細胞的原因。相對於其他高度進化的生物而言,單細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較低,所需的生存條件格外簡單,它們因而具有很強的生存力度,儘管它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後來出現的高等動物那麼花樣翻新。在這裡,值得強調的是,我們必須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這兩個概念加以區分,前者等同於“存在效價”,後者等同於“代償效價”,二者決不可隨便混淆,關鍵在於,它們非但不是等量關係,反而是反比例消長的。人類在胚胎期也是由單細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當細胞一旦分化,分化為神經細胞、肌肉細胞、骨骼細胞、上皮細胞、肝臟細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細胞就都無法單獨生存了,它必須找到其他的分化產品,達成一個新的結構,鬧出許多新的屬性,才能勉強苟活。因此,隨著分化進程的發展,衍存條件與日俱增,同時為了達成對越來越多條件的佔有,感應的程度就必須越來越發展,從而由感應狀態逐漸發展到感知狀態。這是從宇宙物質的總體演化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個基本理論模式。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新的本體論模型。

論“美”的本質

我來簡單解說一下本體論。所謂本體論,是二千多年前的哲學家就開始討論的問題,它要追問整個世界的存在本質是什麼,例如“我們所面臨的對象屬於什麼性質?”、“世界由什麼組成?”等等。那個時候的哲學家尚沒有意識到我們的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並且也有自己的特定屬性,因此只去一味地追究我們身外世界的本體。但實際上,在這個時候,柏拉圖已經意識到,當你追究這個世界的時候,你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你的精神,後來說是你的理性,可是你的精神和理性本身有可能扭曲這個世界。那麼,如果你沒有探討清楚你的精神和感知、你的認識過程是什麼,你就沒有資格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因為你一旦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這個世界已經是被你的感知系統扭曲了的主觀世界。提出這個問題的典型代表人物是笛卡兒。所以,笛卡兒的出現使哲學由本體論向認識論轉化,也就是由唯物主義向唯心主義轉化。如果我們只是追究外部物質是什麼,不去追究我們的感知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原始的唯物主義;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感知過程必然扭曲對象,而在我們沒有把這種扭曲對象的感知搞清以前,我們是沒有資格追問世界是什麼的,這時候就進入了唯心主義認識論時代。毫無疑問,與唯物主義相比,唯心主義是更高級的人類認知的發展階段。

總之,精神只不過是物質載體的一種求存代償屬性,人類所具有的精神和感知能力其實只不過是宇宙原始物質所固有的某種物性的增益延展而已,它並不是人類所獨具的超自然品格。建立這個基本概念,我們下面才好談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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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論“美”的本質

那麼,最早的“精神狀態”,或者最早的“感應狀態”是什麼?我們所說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們把“感知的總和”叫做“精神”,它來源於原始物理現象中的“感應”屬性。細化一點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原始理化物質的“感應”-→ 初級生物的“感性”-→中級動物的“知性”-→晚級人類的“理性”。這個過程是一脈相承的,中間沒有任何飛躍可言。人們過去認為“知性”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重新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知性邏輯,也就是形式邏輯,你會發現他所研究的邏輯對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達的是動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說,人類現在的用智狀態,在日常活動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還是動物知性狀態的判斷反應方式,只有面對複雜問題的時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個氫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個帶正電荷的質子,外圍有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質子以它的正電荷感應電子的負電荷,這就是最原始的感應現象。感應現象表達著感知現象和後來一切精神現象的淵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主體,它要被感知,就必須自己先有一個能夠有所感知的屬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屬性”和外部的一個對應的“可感屬性”相耦合時,才能發生感應現象。據此,若問“精神”的淵源在哪裡?我提出一個新的看法: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不是人類所獨具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在宇宙物質演化過程中逐步展開的一系列屬性分化和屬性代償的結果,它的代償原理是由於宇宙物質的存在效價逐步遞弱,從而要求相應的屬性代償予以彌補,我把這個原理叫做“遞弱代償原理”。

按照現代宇宙論的說法,宇宙是在150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開始的。我們發現,在宇宙的物質演化過程中,物質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弱的過程。而且,這個弱化的過程等於分化的過程,等於殘化的過程。什麼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從奇點開始的,奇點狀態是個無法說清,連時空都不存在的狀態,巴門尼德所說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說的“道生一”的狀態。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間產生3種基本粒子,我們說它們是夸克、輕子和玻色子。然後,這3種基本粒子導出92種天然元素。現在的化學週期表上有一百多種元素,但是實際上自然界只有92種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種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為上千萬種分子。現在化學界認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萬種。從一千多萬種分子繼續分化,導出上億萬種生物。現在生物學界認為,加上已經滅絕的在內最少已經有上億個物種,甚至更多。可見,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分化的同一過程。這個分化過程必然使各個分化者呈現出某種重新合一的傾向,或者說,是達成某種統合結構的內能。當任何物質一旦進行分化,它就有一種重新構合自己使之迴歸為一的內在要求,這個要求借以實現的方式是“感應”,這個要求得以實現的結果是“結構”。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條件就越少。所謂“條件”就是分化物,我們說越後衍的物種,比如人類,他越發展,他的生存條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實際上是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步步分化的後續產物,由此分化到終端階段,分化開來的其他物類就都變成了他的存在條件,他必須把這些存在條件都拉來做為自己的生存依據,謂之“依存”,才能確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條件”這個概念在哲學上是由於萬物的分化進程導出的,重新結合為一的內在要求又導致所有的分化殘體都構成分化物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原子必須把它結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後又必須把自身結合成細胞的原因。相對於其他高度進化的生物而言,單細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較低,所需的生存條件格外簡單,它們因而具有很強的生存力度,儘管它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後來出現的高等動物那麼花樣翻新。在這裡,值得強調的是,我們必須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這兩個概念加以區分,前者等同於“存在效價”,後者等同於“代償效價”,二者決不可隨便混淆,關鍵在於,它們非但不是等量關係,反而是反比例消長的。人類在胚胎期也是由單細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當細胞一旦分化,分化為神經細胞、肌肉細胞、骨骼細胞、上皮細胞、肝臟細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細胞就都無法單獨生存了,它必須找到其他的分化產品,達成一個新的結構,鬧出許多新的屬性,才能勉強苟活。因此,隨著分化進程的發展,衍存條件與日俱增,同時為了達成對越來越多條件的佔有,感應的程度就必須越來越發展,從而由感應狀態逐漸發展到感知狀態。這是從宇宙物質的總體演化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個基本理論模式。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新的本體論模型。

論“美”的本質

我來簡單解說一下本體論。所謂本體論,是二千多年前的哲學家就開始討論的問題,它要追問整個世界的存在本質是什麼,例如“我們所面臨的對象屬於什麼性質?”、“世界由什麼組成?”等等。那個時候的哲學家尚沒有意識到我們的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並且也有自己的特定屬性,因此只去一味地追究我們身外世界的本體。但實際上,在這個時候,柏拉圖已經意識到,當你追究這個世界的時候,你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你的精神,後來說是你的理性,可是你的精神和理性本身有可能扭曲這個世界。那麼,如果你沒有探討清楚你的精神和感知、你的認識過程是什麼,你就沒有資格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因為你一旦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這個世界已經是被你的感知系統扭曲了的主觀世界。提出這個問題的典型代表人物是笛卡兒。所以,笛卡兒的出現使哲學由本體論向認識論轉化,也就是由唯物主義向唯心主義轉化。如果我們只是追究外部物質是什麼,不去追究我們的感知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原始的唯物主義;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感知過程必然扭曲對象,而在我們沒有把這種扭曲對象的感知搞清以前,我們是沒有資格追問世界是什麼的,這時候就進入了唯心主義認識論時代。毫無疑問,與唯物主義相比,唯心主義是更高級的人類認知的發展階段。

總之,精神只不過是物質載體的一種求存代償屬性,人類所具有的精神和感知能力其實只不過是宇宙原始物質所固有的某種物性的增益延展而已,它並不是人類所獨具的超自然品格。建立這個基本概念,我們下面才好談其他問題。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的本質”,我們還必須建立一些最基本的哲學概念。我們首先討論“存在”概念。哲學家總是討論“存在之為存在”,那麼“存在”這個問題為什麼重要呢?我在這裡要給出一個很重要概念,叫做“唯求存在”。什麼意思呢?世界上決沒有無緣無故發生的東西,比如說“知是什麼?”。我說“知”不過是物質載體的弱化和分化所要求代償的一種依存感應屬性,它是物演序列趨於弱化和分化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那麼對於“知”,我們就找見了它的根本源頭,對於“精神”的發展,我們就找見了有關它的自然演化的基本動向。那麼,“美是什麼?”它也一定有一個跟“存在”相關的因素。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任何一種機能,或者說任何一個屬性,只是為了求存,一旦失去了求存的用場,它就會被自然選擇淘汰。比如,老鼠遇到蛇,它會呆然不動,所以自古以來就有“膽小如鼠”的說法。意思是說鼠類遇見了天敵立刻嚇破了膽,連掉頭逃避的反應能力都喪失盡淨。但是,現代生物學發現,凡是當時採取逃避動作的老鼠,都被蛇吃掉了,反而是呆若木雞的老鼠活了下來。因為,蛇的視力很差,老鼠如果呆在那兒不動,蛇就分辨不出那是一隻老鼠還是一塊石頭,蛇決不敢貿然用自己的脣齒碰壁,因此它只好等對象動一動。如果老鼠動了,蛇馬上知道這是個送到嘴邊的食物,當然會撲過去,那麼這隻老鼠大約是跑不掉的。如果這個老鼠呆立在那裡不動,蛇自己就會走掉。那麼,老鼠是不是知道蛇有這樣差的視力,從而做出了一個機智的判斷呢?不是的。是那種比較勇敢的老鼠早就被蛇消滅了,或者說被自然選擇淘汰了,只留下這些怯懦的鼠輩長存於世。那麼,老鼠為什麼會這樣呢?僅僅是因為這種狀態適合於它的生存,應付了它的天敵。屬性是在基因裡被固定的,比如說勇敢或者怯懦的動作反應方式都是在基因裡被給定的。那些基因比較勇敢的老鼠,見到蛇之後還可以靈活運動的,就被蛇消滅掉了;而那些基因組型表達為肌肉痙攣反應狀態的,一見到蛇就唬得渾身強直、動彈不得的老鼠反而活了下來。可見,所有的屬性只是為了維繫存在,且只有在與其生存形勢相匹配的情況下才會得到保留和發揚。達爾文的父親是個醫生,他非常瞭解這一點。他從來不讓病人忌口,他認為,病人想吃什麼就是因為他體內缺什麼。我們自身的屬性和需要只為了一件事,那就是“勉力求存”。世界上沒有任何屬性和能力是多餘的,如果某種能力不對這個載體存在本身有維護效應,就會被消除掉。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唯求存在”,這在哲學上是一個必須理解的基本概念。因此,哲學家總是談“存在”,道理就在這裡。

我們說,美也是為了追求存在。那麼,“美”這個東西,對於追求存在有什麼效應呢?我們下面來探討這個問題。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搞清楚我們的精神狀態或我們的感知過程是怎樣進行的。我下面就來談談感知過程的具體規定。

先看我們的感性。我說過了,感性是從原始感應狀態中逐步發生出來的最早期的生物感知能力。在扁形動物的進化階段以後,生物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感覺器官,感知能力也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那麼,感知過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的視覺,因為視覺佔據了我們獲知外部信息總量的80%左右。視覺實際上只是一種感光的生物屬性或生理機能。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物體既不發光也不反光,它對於視覺就是不存在的。比如說,現在宇宙中質量分佈最大的物質是暗物質,可是我們的眼睛是看不到的。我們視覺所能看到的僅僅是400-700毫微米的光波。低於4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紫外線,高於7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紅外線,視覺本身都是看不見的。我們的視覺所說的“光”只不過是一束光量子而已,它打在我們的視網膜上,使之產生一個生物電衝動,從而在我們的視覺中樞裡把它反應為“亮”,“亮”並不是“光子”的本真狀態。同時,我們的視覺把不同光波的波長轉化為不同的顏色,色覺本身是我們的視覺對外部光波的一種歪曲。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臺光譜儀的話,整個世界還會有顏色嗎?我們的聽覺佔據了我們感性信息總量的百分之十幾。而聽覺是什麼呢?它是把最原始的振動波轉化為轟然作響的聲音,聲音本來就是一個錯覺。大家設想,如果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獲得的就不是轟然作響的聲音,而是振動波波長的數據。我們的眼睛、耳朵等諸如此類的感覺器官,都是用它們自己的主觀屬性去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所得到的一系列失真的和變態的信息。

早期唯物主義哲學家裡,有一個叫恩培多克勒的人,他認為,我們人類的感官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外部的事物發射出某種“流射”來,通過真空的孔道注入我們血液裡,然後我們的血液把它帶到心臟混合,產生了感覺,於是,“想”也是“心裡想”,這與我們一貫採用唯物方式看待世界的中國人的傳統說法如出一轍。可實際上,我們的感覺決不可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我們必須有我們自身的感知屬性,藉以“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這是一個相互作用或相互疊加的關係。比如,我們的視覺就是對光量子的一個可耦合關係,我們的聽覺就是對振動波的一個可耦合關係。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決不可能獲得外部世界的本真。你們設想,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就是無聲無色的,所謂“有聲有色”的龐然世界是不存在的。那麼,我們的感官系統為什麼不求真呢?這是我們必須提出的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感官系統求真,又將如何?我繼續沿用前面的例子。假定我們的眼睛就是一臺光譜儀,我們獲得的不是“亮”也不是“顏色”,而是長短不一的波長,這些波長可能有點接近真實,我不知道是不是接近真實。因為,科學是不是就獲得了超越感官的真實,我很懷疑。假定我們去求真,假定我們的眼睛生成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生成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我們每天所攝入的全部能量,僅僅這兩個感覺器官,恐怕就把它們消耗殆盡了,生命決然難以持續到現在。我們的感光能力其實是單細胞生物藉以實現其物能代謝的一種最原始的光合作用的延展產物。也就是說,38億年前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獲取外部能量的主要方式是通過其感光屬性來完成的。這種能力逐步發展為我們的視覺器官以後,成為視覺器官獲得外部信息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儘管是失真的,但是它最有效的維護了我們的生存,要知道,“感應”或“感知”只是為了讓相關的載體或物種建立自身的“依存識辨系統”,倘若只有這種扭曲了真實的感覺才能最經濟、最和諧的達成這個目標,那麼,誰又能指責這種不為發現“真理”而設置的感知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種錯誤呢?一言以蔽之,“失真”才能“求實”,“求實”必然“失真”!亦即感知器官的失真恰恰是“唯求存在”原則的執行。

實際上,這種情形早在“認知屬性”或“感應屬性”發生的源頭就已經被規定下來了,好比電子以它的負電荷來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電磁感應),它之所得不會是那個本原狀態的“正電荷”,而是彼此屬性耦合之後必然有所變塑的“電中性”——氫;又如酸分子以它的酸根作為自身的感應屬性去感知鹼分子(化合感應),它之所得照例不會是那個作為可感屬性的鹼基本身,而是酸鹼中和之後的疊加變態產物——鹽。

過去的哲學家很早就發現,我們得對我們的感知過程加以懷疑,我們沒有資格直接去討論外部世界的“真”是什麼,或者直接去討論“真理”是什麼,我們首先得搞清我們自己是什麼,以及我們自己的認知狀態是什麼。所以,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提出,“認識你自己”。笛卡兒以後的哲學家也不停地說,外部世界只是一種源於我們自身的幻象,世界本身是什麼我們永遠不可知。這是不可知論的來源。他們並不是無中生有的,他們的說法很可能是正確的,反而是我們這些唯物反映論者把問題搞得太簡單了。

我們說感性狀態是失真的,那麼,理性狀態是不是能糾正感性狀態的失真呢?這仍然是一個很值得懷疑的問題。自古以來的邏輯學家發現,人類用理性的方式仍然不能獲得真實的信息來源。比如,我們的理性方式只有三種:純邏輯的方式、演繹法和歸納法。

所謂純邏輯的方式,就是捨棄對象的具體要素,按我們先天的思維格式,即被我們的基因給定了的思維方式,去把握我們所欲依存的對象。人類各種族的語言是不相同的,他們之所以能相互翻譯,是因為他們的語法關係是相同的,這個語法關係表達著人類先天的邏輯稟賦。也就是說,我們把握世界的思維格式是一個先天給定的屬性。然後我們說,這個世界是合乎邏輯的,可是,世界到底是不是按照我們的邏輯運行,可能很成問題。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是純邏輯的方式,用這樣的方式把握世界,其實我們不知道世界是不是按照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在演動。而這種純邏輯的方式所使用的手段或所提出的證據,恰恰就是你應該予以證明的對象本身,所以它既不能證明什麼,也不能證偽什麼。

近代科學以後,從培根到牛頓,他們都認為知識的來源是從歸納法的經驗中獲得的。歸納法就是把一個個的具體事物總括起來,總結它們的統一關係或得出相關的普遍命題。舉一個例子。我們發現亞洲的天鵝是白的,到歐洲去發現歐洲的天鵝也是白的,到非洲去看,非洲的天鵝還是白的,於是我們得出結論:凡天鵝都是白色的。這是典型的歸納法思路。可是歸納法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它永遠不能窮盡它所要追究的對象。即使把地球上的天鵝都搞完了,如果其他的星球上也有生命,你還是不知道它們的天鵝是否也是白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在澳大利亞看到了一隻黑天鵝,那麼,由歸納法所得出的結論就會轟然崩潰。也就是說,歸納法永遠只能證偽,不能證明,因為它不能窮盡它所要證明的對象,所以它的證明終歸無效。

演繹法恰恰相反,它只能證明,卻不能證偽。什麼是演繹法呢?就是我們先有一個從歸納法獲得的大前提,然後推出一個具體事物的具象。比如,我們先給定一個大前提:凡屬天鵝都是白色的;然後我們說,澳大利亞也有天鵝,這是小前提;最後我們做出推斷:澳大利亞的天鵝必定同樣是白色的。這是一個典型的演繹法陳述,這個方式在邏輯上是無懈可擊的,它可以證明“澳大利亞的天鵝是白色的”,可是它沒有證偽的餘地和功能。如果你在澳大利亞看到了黑天鵝,這個證明立即變得灰飛煙滅。

我們運用邏輯和理性獲得外部知識,唯有這三種途徑,可這三種途徑通常都是無效的,因此,不管是用感性的感覺,還是用理性的理智,我們說我們獲得的外部知識是真實的,這一點恐怕永遠值得懷疑。這個現象很好的說明了,為什麼科學史上或者文化史上的各種知識總是不停的被推翻。就是說,所有的知識都不能證明它是真理,只能證明它是謬誤。以至於當代著名的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甚至提出,科學和非科學的唯一區別就是,科學是可以證偽的,而非科學是不可以證偽的。好比神學裡的上帝,你不太容易否定它的存在,反倒是科學上的種種理論不免被接二連三地打翻在地。這個現象也表明我們獲得知識的真度是很可懷疑的,而且是越來越值得懷疑,不管是用我們的感官還是用我們的理性皆然。

我們再來看一個現象。我們說,感知的能力或者精神的現象是從感應現象中發生出來的,那麼我們就來看感應現象和感知現象發展中的一些特徵。精神的現象既然是從這樣原始的屬性中逐步代償延展而來的,那麼,感應現象有一個最原始的表徵,就是“感應一體”。也就是說,感和應是無法分裂的,是在一瞬間完成的。比如電子感應質子,電子以它的負電荷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這個 “感”和“應”的過程是在一瞬間同時完成的。可是,隨著感應屬性的逐步增益,“感”、“知”、“應”漸次發生了分裂。我們人類用感官獲得的信息並不能當即反應,因為他的信息源太多了,處在高分化層面上,依存條件極其複雜,已經不能做簡單的反應,當即反應很可能是不恰當的。因此,他的“感”是個複雜的過程,“感”完了以後,還要用腦做信息處理(是為“知”),做完信息處理才能有行動反應(是為“應”)。在此,感應過程變成了“感”、“知”、“應”的分裂過程。在最原始的感應狀態,感應是一觸式完成的,而隨著精神屬性的逐步代償擴展,“感”、“知”、“應”開始出現了分化,也出現了結構,我們把這種感、知、應的分化狀態和結構狀態叫做“理性”,或者叫做“邏輯”。

在這裡,我把感知的規定性及其效能作了簡單的說明。感知的規定性就是失真和分化的規定性。任何感知的過程一定是主體有了感應屬性,並和客體的可感屬性發生對應“耦合”關係,感知才能達成,由此造成感知結果的失真。這個“耦合”關係的距離必然是逐步拉大的,它使感知主體與感知對象之間的依存關係變得越來越難以實現,也就是感知的效能呈現出某種漸趨艱危的傾向,我們可以把主體的這種依存失離狀態叫做“失位”,“失位”是一種接近於“失存”的危險狀態,因為任何存在者都不能與自身的依存條件相分離。於是,這個危機必須得到克服,克服的方式之一就是“美”的誘惑。好了,講到這裡,我們距離直接討論“美的本質”的問題已經不遠了。

以下進入“美的本質”這個中心話題,它也就是最後的結論。

對於生物而言,“美”一定是維護生存的,而不是為了讓我們欣賞什麼,“欣賞”只不過是一種“誘惑”。那麼,美為什麼會發生呢?一句話,美髮生於“感”與“應”的分裂之間。

先來看看我們的生存狀態。既然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分化的過程,那麼,越後衍的物質形態,其存在條件就變得越來越繁複。可是,包括人類在內的任何物質,都必須實現對生存條件的佔有過程(即“應”的過程),此乃“依存”關係的兌現。可是,當我們的依存條件變得太過繁多時,當我們在單位時間內一次只能佔有一個對象或一組對象時,如何才能保證不讓其他依存對象失離於我們的視野之外,這顯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至此,“美的誘惑”油然而生。也就是說,在這種狀態下,一種“感”不能當即達於“應”的衍存形勢,就是“美”得以產生的淵源。換言之,美產生在“感”與“應”的裂隙之間。由此可見,“美”既不是純客觀的東西,也不是純主觀的東西,而是發生於客觀的感應屬性之中的一種主觀體驗,或者說是使“感”與“應”之間達成配合的一種心理作用。

我們說了,宇宙衍化的過程是一個不停的分化過程,處在越後衍位置的存在者,它的依存條件就越多,這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都不可能處在完全的感應狀態之中,而是普遍的感和片面的應,這使得存在者發生了對自己衍存條件不能佔有的危機。這種危機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必須有一種內在的能力,能夠把那些暫時不能“應”的條件牽掛住。不管是心理層面的還是精神層面的,無論用什麼方式表達,無非是要把那些不能“應”的對象始終牽掛在視野之中,以構成一種隨時可以轉向於它的內在機制。這個內在機制的最有效方式就是美。因為,美表達為一種誘惑,表達為一種吸引力,表達為與那些對象即使分開了也難分難解的一種內在驅動力。這就是“應的焦灼”,也就是美得以產生的基本原理。因此,我們會發現,美的東西一定是你當下不能有所“應”的遠隔對象。所謂美,一定是有所“感”而不能當即有所“應”,而這種“感”的對象又是你生存條件之必須。須知,“應”比“感”要實在得多,深入得多,它足以抵達元存,從而成就了依存,因此才說“應”的落實就是“在”的達成。相形之下,“感”的膚淺是一望而知的,它原本不過是“應”的一貼誘導劑,“應”一旦落實,“感”隨即變得乏味可棄,唯有當“應”之無著,“感”才需深化,“美”才會煥發。

說到底,美無非是“感”與“應”之間失位性聯繫的一種粘合劑。所以,凡是未及於“應”的“感”都可能呈現為“美感”,而且,“感應分裂”愈劇者,其“感中之美”愈豐。

因此,可以說,“失位”為美,失而不離,感而無應,美也。於是,“美”就呈現為這樣的狀態:凡是切實的都是不美的(因為“應”使“感”落實為無趣的“在”),凡是不實的亦是不美的(因為“應”畢竟是“感”的最終標的)。再回到齊白石的那個說法,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似”則近於“應”,“不似”則遠於“應”,飄忽在將應未應之間者為“美”。

一般的美學把美分為兩種:自然美(現實美)與藝術美。在黑格爾看來,自然美或現實美是不存在的,他認為,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只有藝術美才是真正的美。可是,一切藝術美首先是自然美。自然美或現實美,我們可以叫作“應前的美”。藝術美我們叫“應後的美”。

我們看藝術分類,無非是兩大類: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所謂現實主義,其實是浪漫的。如果現實主義流於自然主義,像左拉的作品那樣完全複述現實,是不堪卒讀的。反之,所謂浪漫主義,其實是現實的,像雨果的作品雖屬於浪漫主義,實際表達的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因此,美一定是介乎於浪漫與現實之間的,一定是一種有所感而無所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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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論“美”的本質

那麼,最早的“精神狀態”,或者最早的“感應狀態”是什麼?我們所說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們把“感知的總和”叫做“精神”,它來源於原始物理現象中的“感應”屬性。細化一點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原始理化物質的“感應”-→ 初級生物的“感性”-→中級動物的“知性”-→晚級人類的“理性”。這個過程是一脈相承的,中間沒有任何飛躍可言。人們過去認為“知性”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重新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知性邏輯,也就是形式邏輯,你會發現他所研究的邏輯對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達的是動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說,人類現在的用智狀態,在日常活動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還是動物知性狀態的判斷反應方式,只有面對複雜問題的時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個氫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個帶正電荷的質子,外圍有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質子以它的正電荷感應電子的負電荷,這就是最原始的感應現象。感應現象表達著感知現象和後來一切精神現象的淵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主體,它要被感知,就必須自己先有一個能夠有所感知的屬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屬性”和外部的一個對應的“可感屬性”相耦合時,才能發生感應現象。據此,若問“精神”的淵源在哪裡?我提出一個新的看法: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不是人類所獨具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在宇宙物質演化過程中逐步展開的一系列屬性分化和屬性代償的結果,它的代償原理是由於宇宙物質的存在效價逐步遞弱,從而要求相應的屬性代償予以彌補,我把這個原理叫做“遞弱代償原理”。

按照現代宇宙論的說法,宇宙是在150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開始的。我們發現,在宇宙的物質演化過程中,物質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弱的過程。而且,這個弱化的過程等於分化的過程,等於殘化的過程。什麼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從奇點開始的,奇點狀態是個無法說清,連時空都不存在的狀態,巴門尼德所說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說的“道生一”的狀態。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間產生3種基本粒子,我們說它們是夸克、輕子和玻色子。然後,這3種基本粒子導出92種天然元素。現在的化學週期表上有一百多種元素,但是實際上自然界只有92種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種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為上千萬種分子。現在化學界認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萬種。從一千多萬種分子繼續分化,導出上億萬種生物。現在生物學界認為,加上已經滅絕的在內最少已經有上億個物種,甚至更多。可見,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分化的同一過程。這個分化過程必然使各個分化者呈現出某種重新合一的傾向,或者說,是達成某種統合結構的內能。當任何物質一旦進行分化,它就有一種重新構合自己使之迴歸為一的內在要求,這個要求借以實現的方式是“感應”,這個要求得以實現的結果是“結構”。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條件就越少。所謂“條件”就是分化物,我們說越後衍的物種,比如人類,他越發展,他的生存條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實際上是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步步分化的後續產物,由此分化到終端階段,分化開來的其他物類就都變成了他的存在條件,他必須把這些存在條件都拉來做為自己的生存依據,謂之“依存”,才能確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條件”這個概念在哲學上是由於萬物的分化進程導出的,重新結合為一的內在要求又導致所有的分化殘體都構成分化物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原子必須把它結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後又必須把自身結合成細胞的原因。相對於其他高度進化的生物而言,單細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較低,所需的生存條件格外簡單,它們因而具有很強的生存力度,儘管它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後來出現的高等動物那麼花樣翻新。在這裡,值得強調的是,我們必須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這兩個概念加以區分,前者等同於“存在效價”,後者等同於“代償效價”,二者決不可隨便混淆,關鍵在於,它們非但不是等量關係,反而是反比例消長的。人類在胚胎期也是由單細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當細胞一旦分化,分化為神經細胞、肌肉細胞、骨骼細胞、上皮細胞、肝臟細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細胞就都無法單獨生存了,它必須找到其他的分化產品,達成一個新的結構,鬧出許多新的屬性,才能勉強苟活。因此,隨著分化進程的發展,衍存條件與日俱增,同時為了達成對越來越多條件的佔有,感應的程度就必須越來越發展,從而由感應狀態逐漸發展到感知狀態。這是從宇宙物質的總體演化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個基本理論模式。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新的本體論模型。

論“美”的本質

我來簡單解說一下本體論。所謂本體論,是二千多年前的哲學家就開始討論的問題,它要追問整個世界的存在本質是什麼,例如“我們所面臨的對象屬於什麼性質?”、“世界由什麼組成?”等等。那個時候的哲學家尚沒有意識到我們的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並且也有自己的特定屬性,因此只去一味地追究我們身外世界的本體。但實際上,在這個時候,柏拉圖已經意識到,當你追究這個世界的時候,你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你的精神,後來說是你的理性,可是你的精神和理性本身有可能扭曲這個世界。那麼,如果你沒有探討清楚你的精神和感知、你的認識過程是什麼,你就沒有資格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因為你一旦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這個世界已經是被你的感知系統扭曲了的主觀世界。提出這個問題的典型代表人物是笛卡兒。所以,笛卡兒的出現使哲學由本體論向認識論轉化,也就是由唯物主義向唯心主義轉化。如果我們只是追究外部物質是什麼,不去追究我們的感知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原始的唯物主義;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感知過程必然扭曲對象,而在我們沒有把這種扭曲對象的感知搞清以前,我們是沒有資格追問世界是什麼的,這時候就進入了唯心主義認識論時代。毫無疑問,與唯物主義相比,唯心主義是更高級的人類認知的發展階段。

總之,精神只不過是物質載體的一種求存代償屬性,人類所具有的精神和感知能力其實只不過是宇宙原始物質所固有的某種物性的增益延展而已,它並不是人類所獨具的超自然品格。建立這個基本概念,我們下面才好談其他問題。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的本質”,我們還必須建立一些最基本的哲學概念。我們首先討論“存在”概念。哲學家總是討論“存在之為存在”,那麼“存在”這個問題為什麼重要呢?我在這裡要給出一個很重要概念,叫做“唯求存在”。什麼意思呢?世界上決沒有無緣無故發生的東西,比如說“知是什麼?”。我說“知”不過是物質載體的弱化和分化所要求代償的一種依存感應屬性,它是物演序列趨於弱化和分化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那麼對於“知”,我們就找見了它的根本源頭,對於“精神”的發展,我們就找見了有關它的自然演化的基本動向。那麼,“美是什麼?”它也一定有一個跟“存在”相關的因素。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任何一種機能,或者說任何一個屬性,只是為了求存,一旦失去了求存的用場,它就會被自然選擇淘汰。比如,老鼠遇到蛇,它會呆然不動,所以自古以來就有“膽小如鼠”的說法。意思是說鼠類遇見了天敵立刻嚇破了膽,連掉頭逃避的反應能力都喪失盡淨。但是,現代生物學發現,凡是當時採取逃避動作的老鼠,都被蛇吃掉了,反而是呆若木雞的老鼠活了下來。因為,蛇的視力很差,老鼠如果呆在那兒不動,蛇就分辨不出那是一隻老鼠還是一塊石頭,蛇決不敢貿然用自己的脣齒碰壁,因此它只好等對象動一動。如果老鼠動了,蛇馬上知道這是個送到嘴邊的食物,當然會撲過去,那麼這隻老鼠大約是跑不掉的。如果這個老鼠呆立在那裡不動,蛇自己就會走掉。那麼,老鼠是不是知道蛇有這樣差的視力,從而做出了一個機智的判斷呢?不是的。是那種比較勇敢的老鼠早就被蛇消滅了,或者說被自然選擇淘汰了,只留下這些怯懦的鼠輩長存於世。那麼,老鼠為什麼會這樣呢?僅僅是因為這種狀態適合於它的生存,應付了它的天敵。屬性是在基因裡被固定的,比如說勇敢或者怯懦的動作反應方式都是在基因裡被給定的。那些基因比較勇敢的老鼠,見到蛇之後還可以靈活運動的,就被蛇消滅掉了;而那些基因組型表達為肌肉痙攣反應狀態的,一見到蛇就唬得渾身強直、動彈不得的老鼠反而活了下來。可見,所有的屬性只是為了維繫存在,且只有在與其生存形勢相匹配的情況下才會得到保留和發揚。達爾文的父親是個醫生,他非常瞭解這一點。他從來不讓病人忌口,他認為,病人想吃什麼就是因為他體內缺什麼。我們自身的屬性和需要只為了一件事,那就是“勉力求存”。世界上沒有任何屬性和能力是多餘的,如果某種能力不對這個載體存在本身有維護效應,就會被消除掉。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唯求存在”,這在哲學上是一個必須理解的基本概念。因此,哲學家總是談“存在”,道理就在這裡。

我們說,美也是為了追求存在。那麼,“美”這個東西,對於追求存在有什麼效應呢?我們下面來探討這個問題。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搞清楚我們的精神狀態或我們的感知過程是怎樣進行的。我下面就來談談感知過程的具體規定。

先看我們的感性。我說過了,感性是從原始感應狀態中逐步發生出來的最早期的生物感知能力。在扁形動物的進化階段以後,生物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感覺器官,感知能力也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那麼,感知過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的視覺,因為視覺佔據了我們獲知外部信息總量的80%左右。視覺實際上只是一種感光的生物屬性或生理機能。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物體既不發光也不反光,它對於視覺就是不存在的。比如說,現在宇宙中質量分佈最大的物質是暗物質,可是我們的眼睛是看不到的。我們視覺所能看到的僅僅是400-700毫微米的光波。低於4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紫外線,高於7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紅外線,視覺本身都是看不見的。我們的視覺所說的“光”只不過是一束光量子而已,它打在我們的視網膜上,使之產生一個生物電衝動,從而在我們的視覺中樞裡把它反應為“亮”,“亮”並不是“光子”的本真狀態。同時,我們的視覺把不同光波的波長轉化為不同的顏色,色覺本身是我們的視覺對外部光波的一種歪曲。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臺光譜儀的話,整個世界還會有顏色嗎?我們的聽覺佔據了我們感性信息總量的百分之十幾。而聽覺是什麼呢?它是把最原始的振動波轉化為轟然作響的聲音,聲音本來就是一個錯覺。大家設想,如果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獲得的就不是轟然作響的聲音,而是振動波波長的數據。我們的眼睛、耳朵等諸如此類的感覺器官,都是用它們自己的主觀屬性去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所得到的一系列失真的和變態的信息。

早期唯物主義哲學家裡,有一個叫恩培多克勒的人,他認為,我們人類的感官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外部的事物發射出某種“流射”來,通過真空的孔道注入我們血液裡,然後我們的血液把它帶到心臟混合,產生了感覺,於是,“想”也是“心裡想”,這與我們一貫採用唯物方式看待世界的中國人的傳統說法如出一轍。可實際上,我們的感覺決不可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我們必須有我們自身的感知屬性,藉以“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這是一個相互作用或相互疊加的關係。比如,我們的視覺就是對光量子的一個可耦合關係,我們的聽覺就是對振動波的一個可耦合關係。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決不可能獲得外部世界的本真。你們設想,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就是無聲無色的,所謂“有聲有色”的龐然世界是不存在的。那麼,我們的感官系統為什麼不求真呢?這是我們必須提出的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感官系統求真,又將如何?我繼續沿用前面的例子。假定我們的眼睛就是一臺光譜儀,我們獲得的不是“亮”也不是“顏色”,而是長短不一的波長,這些波長可能有點接近真實,我不知道是不是接近真實。因為,科學是不是就獲得了超越感官的真實,我很懷疑。假定我們去求真,假定我們的眼睛生成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生成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我們每天所攝入的全部能量,僅僅這兩個感覺器官,恐怕就把它們消耗殆盡了,生命決然難以持續到現在。我們的感光能力其實是單細胞生物藉以實現其物能代謝的一種最原始的光合作用的延展產物。也就是說,38億年前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獲取外部能量的主要方式是通過其感光屬性來完成的。這種能力逐步發展為我們的視覺器官以後,成為視覺器官獲得外部信息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儘管是失真的,但是它最有效的維護了我們的生存,要知道,“感應”或“感知”只是為了讓相關的載體或物種建立自身的“依存識辨系統”,倘若只有這種扭曲了真實的感覺才能最經濟、最和諧的達成這個目標,那麼,誰又能指責這種不為發現“真理”而設置的感知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種錯誤呢?一言以蔽之,“失真”才能“求實”,“求實”必然“失真”!亦即感知器官的失真恰恰是“唯求存在”原則的執行。

實際上,這種情形早在“認知屬性”或“感應屬性”發生的源頭就已經被規定下來了,好比電子以它的負電荷來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電磁感應),它之所得不會是那個本原狀態的“正電荷”,而是彼此屬性耦合之後必然有所變塑的“電中性”——氫;又如酸分子以它的酸根作為自身的感應屬性去感知鹼分子(化合感應),它之所得照例不會是那個作為可感屬性的鹼基本身,而是酸鹼中和之後的疊加變態產物——鹽。

過去的哲學家很早就發現,我們得對我們的感知過程加以懷疑,我們沒有資格直接去討論外部世界的“真”是什麼,或者直接去討論“真理”是什麼,我們首先得搞清我們自己是什麼,以及我們自己的認知狀態是什麼。所以,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提出,“認識你自己”。笛卡兒以後的哲學家也不停地說,外部世界只是一種源於我們自身的幻象,世界本身是什麼我們永遠不可知。這是不可知論的來源。他們並不是無中生有的,他們的說法很可能是正確的,反而是我們這些唯物反映論者把問題搞得太簡單了。

我們說感性狀態是失真的,那麼,理性狀態是不是能糾正感性狀態的失真呢?這仍然是一個很值得懷疑的問題。自古以來的邏輯學家發現,人類用理性的方式仍然不能獲得真實的信息來源。比如,我們的理性方式只有三種:純邏輯的方式、演繹法和歸納法。

所謂純邏輯的方式,就是捨棄對象的具體要素,按我們先天的思維格式,即被我們的基因給定了的思維方式,去把握我們所欲依存的對象。人類各種族的語言是不相同的,他們之所以能相互翻譯,是因為他們的語法關係是相同的,這個語法關係表達著人類先天的邏輯稟賦。也就是說,我們把握世界的思維格式是一個先天給定的屬性。然後我們說,這個世界是合乎邏輯的,可是,世界到底是不是按照我們的邏輯運行,可能很成問題。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是純邏輯的方式,用這樣的方式把握世界,其實我們不知道世界是不是按照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在演動。而這種純邏輯的方式所使用的手段或所提出的證據,恰恰就是你應該予以證明的對象本身,所以它既不能證明什麼,也不能證偽什麼。

近代科學以後,從培根到牛頓,他們都認為知識的來源是從歸納法的經驗中獲得的。歸納法就是把一個個的具體事物總括起來,總結它們的統一關係或得出相關的普遍命題。舉一個例子。我們發現亞洲的天鵝是白的,到歐洲去發現歐洲的天鵝也是白的,到非洲去看,非洲的天鵝還是白的,於是我們得出結論:凡天鵝都是白色的。這是典型的歸納法思路。可是歸納法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它永遠不能窮盡它所要追究的對象。即使把地球上的天鵝都搞完了,如果其他的星球上也有生命,你還是不知道它們的天鵝是否也是白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在澳大利亞看到了一隻黑天鵝,那麼,由歸納法所得出的結論就會轟然崩潰。也就是說,歸納法永遠只能證偽,不能證明,因為它不能窮盡它所要證明的對象,所以它的證明終歸無效。

演繹法恰恰相反,它只能證明,卻不能證偽。什麼是演繹法呢?就是我們先有一個從歸納法獲得的大前提,然後推出一個具體事物的具象。比如,我們先給定一個大前提:凡屬天鵝都是白色的;然後我們說,澳大利亞也有天鵝,這是小前提;最後我們做出推斷:澳大利亞的天鵝必定同樣是白色的。這是一個典型的演繹法陳述,這個方式在邏輯上是無懈可擊的,它可以證明“澳大利亞的天鵝是白色的”,可是它沒有證偽的餘地和功能。如果你在澳大利亞看到了黑天鵝,這個證明立即變得灰飛煙滅。

我們運用邏輯和理性獲得外部知識,唯有這三種途徑,可這三種途徑通常都是無效的,因此,不管是用感性的感覺,還是用理性的理智,我們說我們獲得的外部知識是真實的,這一點恐怕永遠值得懷疑。這個現象很好的說明了,為什麼科學史上或者文化史上的各種知識總是不停的被推翻。就是說,所有的知識都不能證明它是真理,只能證明它是謬誤。以至於當代著名的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甚至提出,科學和非科學的唯一區別就是,科學是可以證偽的,而非科學是不可以證偽的。好比神學裡的上帝,你不太容易否定它的存在,反倒是科學上的種種理論不免被接二連三地打翻在地。這個現象也表明我們獲得知識的真度是很可懷疑的,而且是越來越值得懷疑,不管是用我們的感官還是用我們的理性皆然。

我們再來看一個現象。我們說,感知的能力或者精神的現象是從感應現象中發生出來的,那麼我們就來看感應現象和感知現象發展中的一些特徵。精神的現象既然是從這樣原始的屬性中逐步代償延展而來的,那麼,感應現象有一個最原始的表徵,就是“感應一體”。也就是說,感和應是無法分裂的,是在一瞬間完成的。比如電子感應質子,電子以它的負電荷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這個 “感”和“應”的過程是在一瞬間同時完成的。可是,隨著感應屬性的逐步增益,“感”、“知”、“應”漸次發生了分裂。我們人類用感官獲得的信息並不能當即反應,因為他的信息源太多了,處在高分化層面上,依存條件極其複雜,已經不能做簡單的反應,當即反應很可能是不恰當的。因此,他的“感”是個複雜的過程,“感”完了以後,還要用腦做信息處理(是為“知”),做完信息處理才能有行動反應(是為“應”)。在此,感應過程變成了“感”、“知”、“應”的分裂過程。在最原始的感應狀態,感應是一觸式完成的,而隨著精神屬性的逐步代償擴展,“感”、“知”、“應”開始出現了分化,也出現了結構,我們把這種感、知、應的分化狀態和結構狀態叫做“理性”,或者叫做“邏輯”。

在這裡,我把感知的規定性及其效能作了簡單的說明。感知的規定性就是失真和分化的規定性。任何感知的過程一定是主體有了感應屬性,並和客體的可感屬性發生對應“耦合”關係,感知才能達成,由此造成感知結果的失真。這個“耦合”關係的距離必然是逐步拉大的,它使感知主體與感知對象之間的依存關係變得越來越難以實現,也就是感知的效能呈現出某種漸趨艱危的傾向,我們可以把主體的這種依存失離狀態叫做“失位”,“失位”是一種接近於“失存”的危險狀態,因為任何存在者都不能與自身的依存條件相分離。於是,這個危機必須得到克服,克服的方式之一就是“美”的誘惑。好了,講到這裡,我們距離直接討論“美的本質”的問題已經不遠了。

以下進入“美的本質”這個中心話題,它也就是最後的結論。

對於生物而言,“美”一定是維護生存的,而不是為了讓我們欣賞什麼,“欣賞”只不過是一種“誘惑”。那麼,美為什麼會發生呢?一句話,美髮生於“感”與“應”的分裂之間。

先來看看我們的生存狀態。既然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分化的過程,那麼,越後衍的物質形態,其存在條件就變得越來越繁複。可是,包括人類在內的任何物質,都必須實現對生存條件的佔有過程(即“應”的過程),此乃“依存”關係的兌現。可是,當我們的依存條件變得太過繁多時,當我們在單位時間內一次只能佔有一個對象或一組對象時,如何才能保證不讓其他依存對象失離於我們的視野之外,這顯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至此,“美的誘惑”油然而生。也就是說,在這種狀態下,一種“感”不能當即達於“應”的衍存形勢,就是“美”得以產生的淵源。換言之,美產生在“感”與“應”的裂隙之間。由此可見,“美”既不是純客觀的東西,也不是純主觀的東西,而是發生於客觀的感應屬性之中的一種主觀體驗,或者說是使“感”與“應”之間達成配合的一種心理作用。

我們說了,宇宙衍化的過程是一個不停的分化過程,處在越後衍位置的存在者,它的依存條件就越多,這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都不可能處在完全的感應狀態之中,而是普遍的感和片面的應,這使得存在者發生了對自己衍存條件不能佔有的危機。這種危機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必須有一種內在的能力,能夠把那些暫時不能“應”的條件牽掛住。不管是心理層面的還是精神層面的,無論用什麼方式表達,無非是要把那些不能“應”的對象始終牽掛在視野之中,以構成一種隨時可以轉向於它的內在機制。這個內在機制的最有效方式就是美。因為,美表達為一種誘惑,表達為一種吸引力,表達為與那些對象即使分開了也難分難解的一種內在驅動力。這就是“應的焦灼”,也就是美得以產生的基本原理。因此,我們會發現,美的東西一定是你當下不能有所“應”的遠隔對象。所謂美,一定是有所“感”而不能當即有所“應”,而這種“感”的對象又是你生存條件之必須。須知,“應”比“感”要實在得多,深入得多,它足以抵達元存,從而成就了依存,因此才說“應”的落實就是“在”的達成。相形之下,“感”的膚淺是一望而知的,它原本不過是“應”的一貼誘導劑,“應”一旦落實,“感”隨即變得乏味可棄,唯有當“應”之無著,“感”才需深化,“美”才會煥發。

說到底,美無非是“感”與“應”之間失位性聯繫的一種粘合劑。所以,凡是未及於“應”的“感”都可能呈現為“美感”,而且,“感應分裂”愈劇者,其“感中之美”愈豐。

因此,可以說,“失位”為美,失而不離,感而無應,美也。於是,“美”就呈現為這樣的狀態:凡是切實的都是不美的(因為“應”使“感”落實為無趣的“在”),凡是不實的亦是不美的(因為“應”畢竟是“感”的最終標的)。再回到齊白石的那個說法,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似”則近於“應”,“不似”則遠於“應”,飄忽在將應未應之間者為“美”。

一般的美學把美分為兩種:自然美(現實美)與藝術美。在黑格爾看來,自然美或現實美是不存在的,他認為,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只有藝術美才是真正的美。可是,一切藝術美首先是自然美。自然美或現實美,我們可以叫作“應前的美”。藝術美我們叫“應後的美”。

我們看藝術分類,無非是兩大類: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所謂現實主義,其實是浪漫的。如果現實主義流於自然主義,像左拉的作品那樣完全複述現實,是不堪卒讀的。反之,所謂浪漫主義,其實是現實的,像雨果的作品雖屬於浪漫主義,實際表達的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因此,美一定是介乎於浪漫與現實之間的,一定是一種有所感而無所應的狀態。

論“美”的本質

美一定是那種不能有所“應”,然後它和你的生活又確實有某種關係的狀態。因此,“應”後的美產生兩種效應。第一,補充了佔有“應”的過程不能完整實現的缺額;第二,起了撫慰焦灼的作用。因為任何一個存在者,他總是有完整地去追尋自身生存條件的全面需要和內在衝動。這種衝動在“應”前的美(自然美)的過程裡表達為一個非常焦灼的過程。因此,人們都非常貪婪、非常忙碌,總是在不停的追求自身生存條件的完全佔有。那麼,“應”後的美(藝術美)起到了舒緩“應”前美的這種焦灼感和緊張感的作用。因此,它一方面仍然表達為“應”的失離;另一方面,它又達到撫慰焦灼的作用,從而使你產生享受的感覺,這就是藝術美。

美還有一個“增色劑”在起作用。這個增色劑就是現象的失真。假定我們的感知過程直接達成的是“真”,那麼,也就很難有美的發生。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眼、耳、鼻、舌所導出的是一個無聲無色、無臭無味的世界,那麼,自然界和人世間的一切美麗還可能存在嗎?事實上,美恰恰是通過了我們的感知失真才完成了它的背景鋪墊,而感知失真又最有效的完成了我們的生存需要。因為,感知失真是一種最簡單、最協調、最經濟的感應求存方式。生物的任何感知過程,其實只不過是為了建立自己的識辨系統。大家注意,識辨可不僅是人類才具有的能耐,就連質子和電子之間也有一個識辨的需要。那麼,隨著物質演化的過程,物質越來越分化,世界越來越紛紜,所有後衍的物質形態都有一個識辨的過程,以便根據輕重緩急來安排捕捉自己的生存條件的具體步驟。所以,生物的整個感知歷程和精神發展歷程,始終表現為如何與自己當時的生存狀態相匹配,從而建立起一個代償有效的識辨系統的歷程。我們的“精神”或者“感知”只不過是建立我們生存狀態的一種屬性匹配關係。也就是說,我們的認知能力一定和我們的生存狀態相適應,這就是“知”的本質。顯然,從這裡可以看出,“知”與求真無關,既往的哲學家總是把“知”與“真”牽扯在一起,實在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那麼,美的本質呢?同樣如此,僅僅是為了維護生存或維繫依存而已。當生存的條件變得無數之多,以致於生存處在一種焦灼紛亂、難以迴應的狀態時,美就出來保證這些生存條件不失離於你的生存境遇之外。這就是美維護生存的基本效應,也就是美得以發生的淵源和本質。

那麼,說到這裡,我們也可以重新給“美”做出一個評價。我說,美是不美好的尺度。因為凡是感受到美的生物,一定是感應失離、生存失位的後衍性存在者,而一切後衍性存在者一定是高度分化或高度殘化的存在者。即,美的享用者一定是殘缺不全的物演載體,因為,如果這些宇宙演運的後續承載者居然仍舊是充實而完善的,則斷不會有“美”的派生。換句話說,“美”(beauty)與“真”(truth)一樣,它的華麗程度直接就標示著其派生主體的失存程度,或者說得更切近一些,它的絢爛光影直接就量度著人類與自然的失離間距——這乃是“美”提供給人類的一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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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嶽

關於美和美學的問題,討論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討論美學的具體範疇,涉及美學和審美的一般問題;另一種是討論美的本質,也就是問美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而第二種討論方式只能是一種哲學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學的意義上討論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學可能會認為它和美離得比較遠,然而,正因為離得比較遠,於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質。

論“美”的本質

我們首先談談美的問題的提出。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美的本質” 問題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柏拉圖以蘇格拉底和他人對話的方式,討論了這個問題,得出的唯一結論是“美是難的”。柏拉圖認為,“美”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是無法說清楚的。在此篇中,蘇格拉底用歸謬法的方式否定了對“美是什麼”的所有回答。換一句話說,柏拉圖用這樣的方式是想告訴人們,美的問題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結論,必須找到它的單因素決定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就討論不下去。

為什麼說“美的本質”是一個哲學問題呢?我簡單談談哲學的含義。哲學不同於其他學問的地方,就在於哲學是追究終極原因的學問。也就是說,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觀的淺層上追問形成事物個相的原因。比如說,我們討論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層面上討論,1000個因素都說不完。哲學不這樣討論問題,而我們通常的科學或一般的學問都是多因素的討論問題。多因素討論問題的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討論問題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懷疑的。而哲學是追究終極因素,是討論問題的單因素。因此,羅素對哲學有個說法:哲學和神學很有相似之處,因為哲學和神學所探討的問題都是終極問題。哲學和神學的不同點是,哲學是用理性探討終極問題,神學是用信仰抵達終極關懷。從另一方面說,哲學和科學又有相似之處,它們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使用理性這個工具,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探討的是終極問題,而科學探討的是具體問題。“美的本質”這個問題,從具體層面上是探討不了的,因此,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從哲學說起。

美到底是什麼?眾說紛紜。齊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像與不像之間,他說,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與不似之間,也就是說,美是一個很飄忽的東西。古代最早討論美的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美是一個主觀理念。也就是說,美不是一個客觀派生的東西。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亞里斯多德認為,美是有一定客觀性的,美是外部對象的一種和諧。比如我們說一個人美,他一定要頭有多大,四肢有多長,軀幹要是怎樣的狀態,恐怕美包含在這種協調關係裡。哲學繼續發展,所有的哲學家都在探討美的問題。到了康德和黑格爾,美的問題再度轉化到純理念方面。那麼,美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美到底是什麼?既往哲學家那種討論方式,我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不能得出結論。我們今天換一種方式,從遠距離來討論“美是什麼”。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麼,因為美是一種精神現象,或者說,是精神現象中一個心理層面的反應。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或者“美的本質”就無從談起。

我們現在把二十世紀的系統科學拉開一個幅面,那麼,我們在哲學上,或者說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討論問題的方式。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發展,導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萬物一系”和“萬物同質”的概念。所謂“萬物一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個著名的物理學家,叫蓋爾曼,他是夸克的發現者,獲得了物理學諾貝爾獎。他說,世界萬物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些物質的差別呢?比如一塊石頭和一隻美洲豹,它們都是夸克和電子組成的,可是何以會出現千姿百態的物類差別呢?這是科學家不能回答的問題,即使是諾貝爾獎物理獎得主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事情就在於人們發現萬物是同質的。我們過去認為,物與物之間的不同是因為它們所含內容的不同,即物質內在的質料不同。比如說,桌子和人的區別是因為內在的物料不同,這個說法不成立。因為,從根本上講,木頭和人所藉以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問題早在古希臘時就出現了,古希臘第一位哲學家泰勒斯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話“水是萬物之原”,從而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聖哲。這句話錯和對並不重要,他給了一個重要的提示,古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在追問世界的本原,並且當時就懷疑到世界萬物本質上只是一種東西的產物。又過一百多年以後,留基伯和德謨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論”。迄今,原子論仍然是當代物理學的最前沿。也就是說,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組成的,這個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而現代物理學的前沿仍然在研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雖然現在已經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當時哲學家所說的原子論就是今天窮追不捨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學在終極上討論問題的方式成為科學的先導。二十世紀的重要發展在於,除了發現萬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發現了物質演化是一個總系列,即“萬物一系”。這個發現要從達爾文談起。十九世紀,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論以後,人們認識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種的演化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是一個一系演化的過程。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結論被大大的擴展了。人們發現,在生物進化以前還有一個分子進化,即從無機小分子到有機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進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有名的實驗是1953年的奧巴林實驗。奧氏等人把一些很簡單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放在一個燒瓶中,模擬原始地球狀態,在自然條件下,由這些小的無機分子和有機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質的長肽鏈。生命和分子間的界限終於被打破。然後,二十世紀的一個重大發現就是,其實生命歸根結底不過是一系列分子編碼而已。基因學說的出現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間的鴻溝被填平了。繼續往前進,物理學家又發現,在分子進化之前是原子進化。比如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從它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到它的第92號元素——鈾元素,它的整個發展過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現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論裡,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生成的過程。這就使得我們現在可以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古希臘哲學家所提出來的“萬物同質”的概念,不僅被當代科學證明了,而且把這個“同質”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演化的序列。

論“美”的本質

談美學我為什麼要從這裡開始呢?我們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說到底,美學問題終究不能與精神活動完全分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原始的物質存在狀態,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時間越長,也就是穩定性越強;越後衍的物種,它在宇宙中的總存在質量越小,存在的時間越短,也就是穩定度越差。我們先拿原子來看。元素週期表上的第1號元素——氫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80%,而第2號元素——氦元素約佔宇宙元素總量的20%,其他90種天然元素加起來的總質量還不到1%。我們再看太陽系。太陽系中心的太陽是一顆恆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態和原子存態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陽的質量佔據了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際物質只佔太陽系總質量的0.14%。然後,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蓋了一層。也就是說,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質量分佈是逐層遞減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簡單的無機分子,它構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後,從有機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來越少,到生命已經是更少的一個存量,僅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層薄弱的生物圈。我們再往下看,38億年前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到現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質量分佈最大的生物物種,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與這些不起眼的菌類作用有關。達爾文把一個問題搞錯了,在達爾文的進化論裡,他認為物種的發展是越來越高級,適應性和生命力傾向於越來越強。實際上不是這樣。顯然,這裡有一個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區別的問題存在。在達爾文的那個時代,古生物學的測定方法還比較落後,比如說同位素14C的測定技術當時還沒有出現。現代古生物學已經能夠證明這樣一個規律:越高級的物種,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它們已經存在了38億年,獨霸地球長達二十億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強的物種。再比如爬行動物恐龍,大約出現在2億多年以前,它們稱霸地球的時間只有1億多年。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後面是哺乳動物,它們存在到現在只不過7000萬年——9000萬年,而在人類出現以前,99%的哺乳動物已經滅絕了。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物質的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減的過程,隨著物質演化流程的進行,物質的存在度是遞減的。按照現代宇宙大爆炸理論,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150億年前最早出現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豐,穩定度最強,存在的時間最長),然後出現的是分子,再後是原始單細胞生物、多細胞低等水生生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我們會發現,它們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遞減的,生存的穩定度也是遞減的。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中,物質的屬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質存在是沒有屬性的,而沒有屬性就無可認識。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學家把它叫“奇點”。 “奇點”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無論是用數學的計算方法或是物理學的探測方法,到那個地方全都無效。因此,如果你問“宇宙大爆炸以前是個什麼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給出回答。現在認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連時間和空間都沒有。在奇點狀態,當物質存在度達到最高上限的時候,屬性幾近於零。隨著物質存在度的下降,屬性越來越豐化,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代償”,或者叫做“代償效價”,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償度”。物質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價或存在度越低,其屬性和能力就越強,這一點生物界進化中也一直在表達,因此它們之間存在一個反比函數關係,而且它們兩者相加總是一個常量。對此,我做些簡單說明。物質的存在效價和它的屬性代償效價是一個反比函數關係。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價,把Pb叫做代償效價,我們就會發現,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存在效價和它的代償效價有一個數學上的關係:Pb=f(Ed),同時,它們兩者相加的總和呈現為一個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閾”。也就是說,存在有一個閾值,低於這個閾值,物質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價衰落了,那麼它必須使屬性的分化程度相應增加,以確保它維持在存在閾以上,這個物種才能存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臨床上有一種疾病,叫“先天愚型”,這是一種返祖現象,這種小孩生下來,他的智能只相當於原始靈長物動物的低智狀態,這種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為人他已經進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經很低了,可他的屬性代償不足,這樣的孩子在天然狀態中是無法存活的。那麼,這裡標誌著我們精神的源頭。當代生物學上已經能夠證明,過去哲學家所說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這些概念,並不是人類所獨有的,而是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現在生物學上可以做出實驗來,比如從原始軟體動物的章魚開始,就讓它鑽迷宮,一直到脊椎動物、哺乳動物、靈長類、黑猩猩(即類人猿),訓練它們鑽迷宮的次數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從章魚階段就有學習這種現象出現了。當然,這個話題很複雜,在這裡從略不談。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精神”這個東西,這個過去被哲學家視為是人類獨具的“靈性”或“能耐”,其實是在物質演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屬性,而是所有物種,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質的基本感應屬性代償增益的產物。

論“美”的本質

那麼,最早的“精神狀態”,或者最早的“感應狀態”是什麼?我們所說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們把“感知的總和”叫做“精神”,它來源於原始物理現象中的“感應”屬性。細化一點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原始理化物質的“感應”-→ 初級生物的“感性”-→中級動物的“知性”-→晚級人類的“理性”。這個過程是一脈相承的,中間沒有任何飛躍可言。人們過去認為“知性”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重新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知性邏輯,也就是形式邏輯,你會發現他所研究的邏輯對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達的是動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說,人類現在的用智狀態,在日常活動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還是動物知性狀態的判斷反應方式,只有面對複雜問題的時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個氫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個帶正電荷的質子,外圍有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質子以它的正電荷感應電子的負電荷,這就是最原始的感應現象。感應現象表達著感知現象和後來一切精神現象的淵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主體,它要被感知,就必須自己先有一個能夠有所感知的屬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屬性”和外部的一個對應的“可感屬性”相耦合時,才能發生感應現象。據此,若問“精神”的淵源在哪裡?我提出一個新的看法: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不是人類所獨具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在宇宙物質演化過程中逐步展開的一系列屬性分化和屬性代償的結果,它的代償原理是由於宇宙物質的存在效價逐步遞弱,從而要求相應的屬性代償予以彌補,我把這個原理叫做“遞弱代償原理”。

按照現代宇宙論的說法,宇宙是在150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開始的。我們發現,在宇宙的物質演化過程中,物質演化是一個存在效價遞弱的過程。而且,這個弱化的過程等於分化的過程,等於殘化的過程。什麼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從奇點開始的,奇點狀態是個無法說清,連時空都不存在的狀態,巴門尼德所說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說的“道生一”的狀態。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間產生3種基本粒子,我們說它們是夸克、輕子和玻色子。然後,這3種基本粒子導出92種天然元素。現在的化學週期表上有一百多種元素,但是實際上自然界只有92種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種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為上千萬種分子。現在化學界認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萬種。從一千多萬種分子繼續分化,導出上億萬種生物。現在生物學界認為,加上已經滅絕的在內最少已經有上億個物種,甚至更多。可見,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分化的同一過程。這個分化過程必然使各個分化者呈現出某種重新合一的傾向,或者說,是達成某種統合結構的內能。當任何物質一旦進行分化,它就有一種重新構合自己使之迴歸為一的內在要求,這個要求借以實現的方式是“感應”,這個要求得以實現的結果是“結構”。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條件就越少。所謂“條件”就是分化物,我們說越後衍的物種,比如人類,他越發展,他的生存條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實際上是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步步分化的後續產物,由此分化到終端階段,分化開來的其他物類就都變成了他的存在條件,他必須把這些存在條件都拉來做為自己的生存依據,謂之“依存”,才能確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條件”這個概念在哲學上是由於萬物的分化進程導出的,重新結合為一的內在要求又導致所有的分化殘體都構成分化物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原子必須把它結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後又必須把自身結合成細胞的原因。相對於其他高度進化的生物而言,單細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較低,所需的生存條件格外簡單,它們因而具有很強的生存力度,儘管它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後來出現的高等動物那麼花樣翻新。在這裡,值得強調的是,我們必須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這兩個概念加以區分,前者等同於“存在效價”,後者等同於“代償效價”,二者決不可隨便混淆,關鍵在於,它們非但不是等量關係,反而是反比例消長的。人類在胚胎期也是由單細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當細胞一旦分化,分化為神經細胞、肌肉細胞、骨骼細胞、上皮細胞、肝臟細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細胞就都無法單獨生存了,它必須找到其他的分化產品,達成一個新的結構,鬧出許多新的屬性,才能勉強苟活。因此,隨著分化進程的發展,衍存條件與日俱增,同時為了達成對越來越多條件的佔有,感應的程度就必須越來越發展,從而由感應狀態逐漸發展到感知狀態。這是從宇宙物質的總體演化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個基本理論模式。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新的本體論模型。

論“美”的本質

我來簡單解說一下本體論。所謂本體論,是二千多年前的哲學家就開始討論的問題,它要追問整個世界的存在本質是什麼,例如“我們所面臨的對象屬於什麼性質?”、“世界由什麼組成?”等等。那個時候的哲學家尚沒有意識到我們的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並且也有自己的特定屬性,因此只去一味地追究我們身外世界的本體。但實際上,在這個時候,柏拉圖已經意識到,當你追究這個世界的時候,你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你的精神,後來說是你的理性,可是你的精神和理性本身有可能扭曲這個世界。那麼,如果你沒有探討清楚你的精神和感知、你的認識過程是什麼,你就沒有資格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因為你一旦追問這個世界是什麼,這個世界已經是被你的感知系統扭曲了的主觀世界。提出這個問題的典型代表人物是笛卡兒。所以,笛卡兒的出現使哲學由本體論向認識論轉化,也就是由唯物主義向唯心主義轉化。如果我們只是追究外部物質是什麼,不去追究我們的感知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原始的唯物主義;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感知過程必然扭曲對象,而在我們沒有把這種扭曲對象的感知搞清以前,我們是沒有資格追問世界是什麼的,這時候就進入了唯心主義認識論時代。毫無疑問,與唯物主義相比,唯心主義是更高級的人類認知的發展階段。

總之,精神只不過是物質載體的一種求存代償屬性,人類所具有的精神和感知能力其實只不過是宇宙原始物質所固有的某種物性的增益延展而已,它並不是人類所獨具的超自然品格。建立這個基本概念,我們下面才好談其他問題。

論“美”的本質

討論“美的本質”,我們還必須建立一些最基本的哲學概念。我們首先討論“存在”概念。哲學家總是討論“存在之為存在”,那麼“存在”這個問題為什麼重要呢?我在這裡要給出一個很重要概念,叫做“唯求存在”。什麼意思呢?世界上決沒有無緣無故發生的東西,比如說“知是什麼?”。我說“知”不過是物質載體的弱化和分化所要求代償的一種依存感應屬性,它是物演序列趨於弱化和分化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那麼對於“知”,我們就找見了它的根本源頭,對於“精神”的發展,我們就找見了有關它的自然演化的基本動向。那麼,“美是什麼?”它也一定有一個跟“存在”相關的因素。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任何一種機能,或者說任何一個屬性,只是為了求存,一旦失去了求存的用場,它就會被自然選擇淘汰。比如,老鼠遇到蛇,它會呆然不動,所以自古以來就有“膽小如鼠”的說法。意思是說鼠類遇見了天敵立刻嚇破了膽,連掉頭逃避的反應能力都喪失盡淨。但是,現代生物學發現,凡是當時採取逃避動作的老鼠,都被蛇吃掉了,反而是呆若木雞的老鼠活了下來。因為,蛇的視力很差,老鼠如果呆在那兒不動,蛇就分辨不出那是一隻老鼠還是一塊石頭,蛇決不敢貿然用自己的脣齒碰壁,因此它只好等對象動一動。如果老鼠動了,蛇馬上知道這是個送到嘴邊的食物,當然會撲過去,那麼這隻老鼠大約是跑不掉的。如果這個老鼠呆立在那裡不動,蛇自己就會走掉。那麼,老鼠是不是知道蛇有這樣差的視力,從而做出了一個機智的判斷呢?不是的。是那種比較勇敢的老鼠早就被蛇消滅了,或者說被自然選擇淘汰了,只留下這些怯懦的鼠輩長存於世。那麼,老鼠為什麼會這樣呢?僅僅是因為這種狀態適合於它的生存,應付了它的天敵。屬性是在基因裡被固定的,比如說勇敢或者怯懦的動作反應方式都是在基因裡被給定的。那些基因比較勇敢的老鼠,見到蛇之後還可以靈活運動的,就被蛇消滅掉了;而那些基因組型表達為肌肉痙攣反應狀態的,一見到蛇就唬得渾身強直、動彈不得的老鼠反而活了下來。可見,所有的屬性只是為了維繫存在,且只有在與其生存形勢相匹配的情況下才會得到保留和發揚。達爾文的父親是個醫生,他非常瞭解這一點。他從來不讓病人忌口,他認為,病人想吃什麼就是因為他體內缺什麼。我們自身的屬性和需要只為了一件事,那就是“勉力求存”。世界上沒有任何屬性和能力是多餘的,如果某種能力不對這個載體存在本身有維護效應,就會被消除掉。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唯求存在”,這在哲學上是一個必須理解的基本概念。因此,哲學家總是談“存在”,道理就在這裡。

我們說,美也是為了追求存在。那麼,“美”這個東西,對於追求存在有什麼效應呢?我們下面來探討這個問題。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搞清楚我們的精神狀態或我們的感知過程是怎樣進行的。我下面就來談談感知過程的具體規定。

先看我們的感性。我說過了,感性是從原始感應狀態中逐步發生出來的最早期的生物感知能力。在扁形動物的進化階段以後,生物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感覺器官,感知能力也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那麼,感知過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的視覺,因為視覺佔據了我們獲知外部信息總量的80%左右。視覺實際上只是一種感光的生物屬性或生理機能。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物體既不發光也不反光,它對於視覺就是不存在的。比如說,現在宇宙中質量分佈最大的物質是暗物質,可是我們的眼睛是看不到的。我們視覺所能看到的僅僅是400-700毫微米的光波。低於4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紫外線,高於700毫微米的光波,我們叫紅外線,視覺本身都是看不見的。我們的視覺所說的“光”只不過是一束光量子而已,它打在我們的視網膜上,使之產生一個生物電衝動,從而在我們的視覺中樞裡把它反應為“亮”,“亮”並不是“光子”的本真狀態。同時,我們的視覺把不同光波的波長轉化為不同的顏色,色覺本身是我們的視覺對外部光波的一種歪曲。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臺光譜儀的話,整個世界還會有顏色嗎?我們的聽覺佔據了我們感性信息總量的百分之十幾。而聽覺是什麼呢?它是把最原始的振動波轉化為轟然作響的聲音,聲音本來就是一個錯覺。大家設想,如果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獲得的就不是轟然作響的聲音,而是振動波波長的數據。我們的眼睛、耳朵等諸如此類的感覺器官,都是用它們自己的主觀屬性去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所得到的一系列失真的和變態的信息。

早期唯物主義哲學家裡,有一個叫恩培多克勒的人,他認為,我們人類的感官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外部的事物發射出某種“流射”來,通過真空的孔道注入我們血液裡,然後我們的血液把它帶到心臟混合,產生了感覺,於是,“想”也是“心裡想”,這與我們一貫採用唯物方式看待世界的中國人的傳統說法如出一轍。可實際上,我們的感覺決不可能是一個真空的孔道。我們必須有我們自身的感知屬性,藉以“耦合”外部對象的可感屬性,這是一個相互作用或相互疊加的關係。比如,我們的視覺就是對光量子的一個可耦合關係,我們的聽覺就是對振動波的一個可耦合關係。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決不可能獲得外部世界的本真。你們設想,如果我們的眼睛直接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直接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就是無聲無色的,所謂“有聲有色”的龐然世界是不存在的。那麼,我們的感官系統為什麼不求真呢?這是我們必須提出的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感官系統求真,又將如何?我繼續沿用前面的例子。假定我們的眼睛就是一臺光譜儀,我們獲得的不是“亮”也不是“顏色”,而是長短不一的波長,這些波長可能有點接近真實,我不知道是不是接近真實。因為,科學是不是就獲得了超越感官的真實,我很懷疑。假定我們去求真,假定我們的眼睛生成就是一個光譜儀,我們的耳朵生成就是一個振頻儀的話,那麼,我們每天所攝入的全部能量,僅僅這兩個感覺器官,恐怕就把它們消耗殆盡了,生命決然難以持續到現在。我們的感光能力其實是單細胞生物藉以實現其物能代謝的一種最原始的光合作用的延展產物。也就是說,38億年前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獲取外部能量的主要方式是通過其感光屬性來完成的。這種能力逐步發展為我們的視覺器官以後,成為視覺器官獲得外部信息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儘管是失真的,但是它最有效的維護了我們的生存,要知道,“感應”或“感知”只是為了讓相關的載體或物種建立自身的“依存識辨系統”,倘若只有這種扭曲了真實的感覺才能最經濟、最和諧的達成這個目標,那麼,誰又能指責這種不為發現“真理”而設置的感知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種錯誤呢?一言以蔽之,“失真”才能“求實”,“求實”必然“失真”!亦即感知器官的失真恰恰是“唯求存在”原則的執行。

實際上,這種情形早在“認知屬性”或“感應屬性”發生的源頭就已經被規定下來了,好比電子以它的負電荷來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電磁感應),它之所得不會是那個本原狀態的“正電荷”,而是彼此屬性耦合之後必然有所變塑的“電中性”——氫;又如酸分子以它的酸根作為自身的感應屬性去感知鹼分子(化合感應),它之所得照例不會是那個作為可感屬性的鹼基本身,而是酸鹼中和之後的疊加變態產物——鹽。

過去的哲學家很早就發現,我們得對我們的感知過程加以懷疑,我們沒有資格直接去討論外部世界的“真”是什麼,或者直接去討論“真理”是什麼,我們首先得搞清我們自己是什麼,以及我們自己的認知狀態是什麼。所以,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提出,“認識你自己”。笛卡兒以後的哲學家也不停地說,外部世界只是一種源於我們自身的幻象,世界本身是什麼我們永遠不可知。這是不可知論的來源。他們並不是無中生有的,他們的說法很可能是正確的,反而是我們這些唯物反映論者把問題搞得太簡單了。

我們說感性狀態是失真的,那麼,理性狀態是不是能糾正感性狀態的失真呢?這仍然是一個很值得懷疑的問題。自古以來的邏輯學家發現,人類用理性的方式仍然不能獲得真實的信息來源。比如,我們的理性方式只有三種:純邏輯的方式、演繹法和歸納法。

所謂純邏輯的方式,就是捨棄對象的具體要素,按我們先天的思維格式,即被我們的基因給定了的思維方式,去把握我們所欲依存的對象。人類各種族的語言是不相同的,他們之所以能相互翻譯,是因為他們的語法關係是相同的,這個語法關係表達著人類先天的邏輯稟賦。也就是說,我們把握世界的思維格式是一個先天給定的屬性。然後我們說,這個世界是合乎邏輯的,可是,世界到底是不是按照我們的邏輯運行,可能很成問題。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是純邏輯的方式,用這樣的方式把握世界,其實我們不知道世界是不是按照數學的方式或者幾何學的方式在演動。而這種純邏輯的方式所使用的手段或所提出的證據,恰恰就是你應該予以證明的對象本身,所以它既不能證明什麼,也不能證偽什麼。

近代科學以後,從培根到牛頓,他們都認為知識的來源是從歸納法的經驗中獲得的。歸納法就是把一個個的具體事物總括起來,總結它們的統一關係或得出相關的普遍命題。舉一個例子。我們發現亞洲的天鵝是白的,到歐洲去發現歐洲的天鵝也是白的,到非洲去看,非洲的天鵝還是白的,於是我們得出結論:凡天鵝都是白色的。這是典型的歸納法思路。可是歸納法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它永遠不能窮盡它所要追究的對象。即使把地球上的天鵝都搞完了,如果其他的星球上也有生命,你還是不知道它們的天鵝是否也是白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在澳大利亞看到了一隻黑天鵝,那麼,由歸納法所得出的結論就會轟然崩潰。也就是說,歸納法永遠只能證偽,不能證明,因為它不能窮盡它所要證明的對象,所以它的證明終歸無效。

演繹法恰恰相反,它只能證明,卻不能證偽。什麼是演繹法呢?就是我們先有一個從歸納法獲得的大前提,然後推出一個具體事物的具象。比如,我們先給定一個大前提:凡屬天鵝都是白色的;然後我們說,澳大利亞也有天鵝,這是小前提;最後我們做出推斷:澳大利亞的天鵝必定同樣是白色的。這是一個典型的演繹法陳述,這個方式在邏輯上是無懈可擊的,它可以證明“澳大利亞的天鵝是白色的”,可是它沒有證偽的餘地和功能。如果你在澳大利亞看到了黑天鵝,這個證明立即變得灰飛煙滅。

我們運用邏輯和理性獲得外部知識,唯有這三種途徑,可這三種途徑通常都是無效的,因此,不管是用感性的感覺,還是用理性的理智,我們說我們獲得的外部知識是真實的,這一點恐怕永遠值得懷疑。這個現象很好的說明了,為什麼科學史上或者文化史上的各種知識總是不停的被推翻。就是說,所有的知識都不能證明它是真理,只能證明它是謬誤。以至於當代著名的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甚至提出,科學和非科學的唯一區別就是,科學是可以證偽的,而非科學是不可以證偽的。好比神學裡的上帝,你不太容易否定它的存在,反倒是科學上的種種理論不免被接二連三地打翻在地。這個現象也表明我們獲得知識的真度是很可懷疑的,而且是越來越值得懷疑,不管是用我們的感官還是用我們的理性皆然。

我們再來看一個現象。我們說,感知的能力或者精神的現象是從感應現象中發生出來的,那麼我們就來看感應現象和感知現象發展中的一些特徵。精神的現象既然是從這樣原始的屬性中逐步代償延展而來的,那麼,感應現象有一個最原始的表徵,就是“感應一體”。也就是說,感和應是無法分裂的,是在一瞬間完成的。比如電子感應質子,電子以它的負電荷感應質子的正電荷,這個 “感”和“應”的過程是在一瞬間同時完成的。可是,隨著感應屬性的逐步增益,“感”、“知”、“應”漸次發生了分裂。我們人類用感官獲得的信息並不能當即反應,因為他的信息源太多了,處在高分化層面上,依存條件極其複雜,已經不能做簡單的反應,當即反應很可能是不恰當的。因此,他的“感”是個複雜的過程,“感”完了以後,還要用腦做信息處理(是為“知”),做完信息處理才能有行動反應(是為“應”)。在此,感應過程變成了“感”、“知”、“應”的分裂過程。在最原始的感應狀態,感應是一觸式完成的,而隨著精神屬性的逐步代償擴展,“感”、“知”、“應”開始出現了分化,也出現了結構,我們把這種感、知、應的分化狀態和結構狀態叫做“理性”,或者叫做“邏輯”。

在這裡,我把感知的規定性及其效能作了簡單的說明。感知的規定性就是失真和分化的規定性。任何感知的過程一定是主體有了感應屬性,並和客體的可感屬性發生對應“耦合”關係,感知才能達成,由此造成感知結果的失真。這個“耦合”關係的距離必然是逐步拉大的,它使感知主體與感知對象之間的依存關係變得越來越難以實現,也就是感知的效能呈現出某種漸趨艱危的傾向,我們可以把主體的這種依存失離狀態叫做“失位”,“失位”是一種接近於“失存”的危險狀態,因為任何存在者都不能與自身的依存條件相分離。於是,這個危機必須得到克服,克服的方式之一就是“美”的誘惑。好了,講到這裡,我們距離直接討論“美的本質”的問題已經不遠了。

以下進入“美的本質”這個中心話題,它也就是最後的結論。

對於生物而言,“美”一定是維護生存的,而不是為了讓我們欣賞什麼,“欣賞”只不過是一種“誘惑”。那麼,美為什麼會發生呢?一句話,美髮生於“感”與“應”的分裂之間。

先來看看我們的生存狀態。既然宇宙物質的演化過程是一個分化的過程,那麼,越後衍的物質形態,其存在條件就變得越來越繁複。可是,包括人類在內的任何物質,都必須實現對生存條件的佔有過程(即“應”的過程),此乃“依存”關係的兌現。可是,當我們的依存條件變得太過繁多時,當我們在單位時間內一次只能佔有一個對象或一組對象時,如何才能保證不讓其他依存對象失離於我們的視野之外,這顯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至此,“美的誘惑”油然而生。也就是說,在這種狀態下,一種“感”不能當即達於“應”的衍存形勢,就是“美”得以產生的淵源。換言之,美產生在“感”與“應”的裂隙之間。由此可見,“美”既不是純客觀的東西,也不是純主觀的東西,而是發生於客觀的感應屬性之中的一種主觀體驗,或者說是使“感”與“應”之間達成配合的一種心理作用。

我們說了,宇宙衍化的過程是一個不停的分化過程,處在越後衍位置的存在者,它的依存條件就越多,這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都不可能處在完全的感應狀態之中,而是普遍的感和片面的應,這使得存在者發生了對自己衍存條件不能佔有的危機。這種危機使得任何一個存在者必須有一種內在的能力,能夠把那些暫時不能“應”的條件牽掛住。不管是心理層面的還是精神層面的,無論用什麼方式表達,無非是要把那些不能“應”的對象始終牽掛在視野之中,以構成一種隨時可以轉向於它的內在機制。這個內在機制的最有效方式就是美。因為,美表達為一種誘惑,表達為一種吸引力,表達為與那些對象即使分開了也難分難解的一種內在驅動力。這就是“應的焦灼”,也就是美得以產生的基本原理。因此,我們會發現,美的東西一定是你當下不能有所“應”的遠隔對象。所謂美,一定是有所“感”而不能當即有所“應”,而這種“感”的對象又是你生存條件之必須。須知,“應”比“感”要實在得多,深入得多,它足以抵達元存,從而成就了依存,因此才說“應”的落實就是“在”的達成。相形之下,“感”的膚淺是一望而知的,它原本不過是“應”的一貼誘導劑,“應”一旦落實,“感”隨即變得乏味可棄,唯有當“應”之無著,“感”才需深化,“美”才會煥發。

說到底,美無非是“感”與“應”之間失位性聯繫的一種粘合劑。所以,凡是未及於“應”的“感”都可能呈現為“美感”,而且,“感應分裂”愈劇者,其“感中之美”愈豐。

因此,可以說,“失位”為美,失而不離,感而無應,美也。於是,“美”就呈現為這樣的狀態:凡是切實的都是不美的(因為“應”使“感”落實為無趣的“在”),凡是不實的亦是不美的(因為“應”畢竟是“感”的最終標的)。再回到齊白石的那個說法,美就在似與不似之間,“似”則近於“應”,“不似”則遠於“應”,飄忽在將應未應之間者為“美”。

一般的美學把美分為兩種:自然美(現實美)與藝術美。在黑格爾看來,自然美或現實美是不存在的,他認為,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只有藝術美才是真正的美。可是,一切藝術美首先是自然美。自然美或現實美,我們可以叫作“應前的美”。藝術美我們叫“應後的美”。

我們看藝術分類,無非是兩大類: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所謂現實主義,其實是浪漫的。如果現實主義流於自然主義,像左拉的作品那樣完全複述現實,是不堪卒讀的。反之,所謂浪漫主義,其實是現實的,像雨果的作品雖屬於浪漫主義,實際表達的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因此,美一定是介乎於浪漫與現實之間的,一定是一種有所感而無所應的狀態。

論“美”的本質

美一定是那種不能有所“應”,然後它和你的生活又確實有某種關係的狀態。因此,“應”後的美產生兩種效應。第一,補充了佔有“應”的過程不能完整實現的缺額;第二,起了撫慰焦灼的作用。因為任何一個存在者,他總是有完整地去追尋自身生存條件的全面需要和內在衝動。這種衝動在“應”前的美(自然美)的過程裡表達為一個非常焦灼的過程。因此,人們都非常貪婪、非常忙碌,總是在不停的追求自身生存條件的完全佔有。那麼,“應”後的美(藝術美)起到了舒緩“應”前美的這種焦灼感和緊張感的作用。因此,它一方面仍然表達為“應”的失離;另一方面,它又達到撫慰焦灼的作用,從而使你產生享受的感覺,這就是藝術美。

美還有一個“增色劑”在起作用。這個增色劑就是現象的失真。假定我們的感知過程直接達成的是“真”,那麼,也就很難有美的發生。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眼、耳、鼻、舌所導出的是一個無聲無色、無臭無味的世界,那麼,自然界和人世間的一切美麗還可能存在嗎?事實上,美恰恰是通過了我們的感知失真才完成了它的背景鋪墊,而感知失真又最有效的完成了我們的生存需要。因為,感知失真是一種最簡單、最協調、最經濟的感應求存方式。生物的任何感知過程,其實只不過是為了建立自己的識辨系統。大家注意,識辨可不僅是人類才具有的能耐,就連質子和電子之間也有一個識辨的需要。那麼,隨著物質演化的過程,物質越來越分化,世界越來越紛紜,所有後衍的物質形態都有一個識辨的過程,以便根據輕重緩急來安排捕捉自己的生存條件的具體步驟。所以,生物的整個感知歷程和精神發展歷程,始終表現為如何與自己當時的生存狀態相匹配,從而建立起一個代償有效的識辨系統的歷程。我們的“精神”或者“感知”只不過是建立我們生存狀態的一種屬性匹配關係。也就是說,我們的認知能力一定和我們的生存狀態相適應,這就是“知”的本質。顯然,從這裡可以看出,“知”與求真無關,既往的哲學家總是把“知”與“真”牽扯在一起,實在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那麼,美的本質呢?同樣如此,僅僅是為了維護生存或維繫依存而已。當生存的條件變得無數之多,以致於生存處在一種焦灼紛亂、難以迴應的狀態時,美就出來保證這些生存條件不失離於你的生存境遇之外。這就是美維護生存的基本效應,也就是美得以發生的淵源和本質。

那麼,說到這裡,我們也可以重新給“美”做出一個評價。我說,美是不美好的尺度。因為凡是感受到美的生物,一定是感應失離、生存失位的後衍性存在者,而一切後衍性存在者一定是高度分化或高度殘化的存在者。即,美的享用者一定是殘缺不全的物演載體,因為,如果這些宇宙演運的後續承載者居然仍舊是充實而完善的,則斷不會有“美”的派生。換句話說,“美”(beauty)與“真”(truth)一樣,它的華麗程度直接就標示著其派生主體的失存程度,或者說得更切近一些,它的絢爛光影直接就量度著人類與自然的失離間距——這乃是“美”提供給人類的一項警告。

論“美”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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