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向何處去——一種政治哲學層面追問

作者:中南大學法學院 姚選民

摘要: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一經黨和政府提上議事日程,學界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和研究猶如雨後春筍。反觀這些研究,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研究存在一個共同性的問題,即缺失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基本走向之歷史基點的關注。在這種情況下,學界學者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探討,要麼會落入為西方治理理論所支配的窠臼,要麼會背離當下中國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預期目標的內在理論需求。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向何處去,其回答是,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一方面要遵循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

一、引言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②在現實社會實踐層面,黨和政府終於將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包括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國家治理問題正式提上了議事日程。黨和政府的這一戰略決策為學界治理問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巨大的“賣方市場”,國家治理研究成為了當下中國學界的又一個熱點研究領域。雖然如此,我國學界治理研究卻並沒有為迎接這一理論需求挑戰做好充分的理論準備。誠言之,治理研究在我國似乎很早就開始了,治理研究專家、我國著名學者俞可平先生稱:“治理問題是我長期從事的主要研究領域之一,從20世紀80年代獲得北京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以後,我一直身體力行地倡導治理理論的研究,並在實踐中努力推動從統治走向治理。”③就黨和政府對國家治理問題的關注而言,學界治理研究者可謂功不可沒,可以說,如果沒有這些學者的理論積澱和智庫建言,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要進入黨和政府的決策層面,是難以想象的:“關於當下中國治理現代化的兩層話語,一層話語是學界提供的,是對某種治理話語的移植;一層是官方話語,它借用了治理的少部分詞語,表達著自主性的主張。”④然而,當下學界治理研究現狀也不容樂觀,即主要要麼是對西方治理理論的譯介或評析⑤,要麼是對西方國家一些成熟治理技術制度的模仿和移植研究⑥,這一情狀雖說對於中國學界治理研究的起步階段是必不可少的、對於實現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的推進也是有所助益的,但同時其中的問題也應引起重視:一方面的問題是,在將西方社會中的治理手段主要作為一種技術制度引進中國實踐的過程中,也附帶地將附隨在這些治理技術身上的西方文化價值(甚或其價值序列)不知不覺間輸入到了中國國傢俱體治理制度的建設和設計當中⑦,這頗為典型地體現在我國治理研究者對中國國家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和中國社會治理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上⑧。許多治理研究者自然不會認同筆者的這一“指控”⑨,在他們看來,在設計中國國家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和中國社會治理評價指標體系的過程中,他們對西方社會中的治理技術是有清醒的意識形態警醒的⑩。然而,在我們看來,這種警醒還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治理研究者缺失了對中國這一特定時空中治理問題的基石層面思考。這進而涉及另一方面的問題,即當下中國治理研究者拘泥於對中國社會中具體現實治理問題的關注(11),缺失關於當下中國國家治理問題之全局性或長時段視野的理論思考,沒有確立起甚或意識到思考當下中國國家治理問題的理論基點。在一定程度上講,許多治理研究者不知不覺間在進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中國國家治理研究中喪失了理論研究主體性(12),無法自覺地抓住進行當下中國國家治理問題研究的理論基點或座標原點,無法為實現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目標的推進提供一種實踐理論定向(13),最終致使其研究淪落為黨和國家政府之國家治理現代化訴求這一現實社會實踐目標的“註腳”研究。這樣兩方面的情況都籲求學界治理研究者要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進行一種基礎且宏觀性的政治哲學思考。要提前交代的是,本文中的“國家治理現代化”有廣、狹義之分,狹義的國家治理現代化主要是其當下常規性含義(14),抑或是一種“小國家”治理現代化,“所謂‘小國家’就是將國家視為人類所處場景中與市場、社會並列的系統。在該層面上,國家(政府)、市場(企業)和社會(民非機構)並生共存,相互交叉,也相互影響”(15)。廣義的國家治理現代化,筆者將其內涵擴展為晚清以來中國國家社會的現代轉型,抑或是一種“大國家”治理現代化,所謂“大國家”,即:“將國家視為擁有語言、文化、種族、歷史、領土並代表全體人民進行制度性權力運作的共同體,它在一定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是國際舞臺和國際法中的主體。在此層面上,國家與其他國家並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類主體均是其子系統,它們組成國家並相互影響。”(16)鑑於本文研究的思想性取向,筆者不擬對國家治理現代化概念作一種精細化界定(17)。

二、如何理解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一種分析框架型構

我國學界治理研究者之所以會存在業已提及的問題,如治理研究的“西化”問題、國家治理研究的“零碎化”問題,以及因看不到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歷史成就而糾結於當下中國國家治理之現實危機的問題(18)等,其原因主要是研究者認識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審視視野“出了問題”。

具體來講,目前,學界治理研究者關注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問題,主要是關注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國家治理問題(少部分涉及新中國成立過程中及其以來中國的國家治理問題)(19)。這樣一種關注視野,在很大程度上是“就事論事”,即是說,不僅拘泥於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這一題域中的具體問題,而且停留在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表面或淺層,結果一方面不容易抓住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核心或根本,另一方面在思考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時還易於受西方治理理論或思想的思維支配和鉗制(20)。不僅如此,這種“短視”的審視視野還導致當下中國學界治理研究者因視野的不夠寬廣而看不到晚清鴉片戰爭以降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巨大成績,並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現狀生髮出了一種“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式悲觀,甚至認為當下中國國家治理在整個社會的層面上出現了一種治理危機(21)。不客氣地講,這是我國學界治理研究者在面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複雜性時不自覺地陷入到了一種“杞人憂天”式思維或擔憂當中。

其實,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認識,要充分或儘可能地拉長我們進行研究的歷史審視視野。從一種長時段的歷史審視視野來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起始時間是1840年鴉片戰爭,也就是說,晚清以降,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就開始了。基於這樣一種歷史審視視野,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大體可分為二大階段。其中,第一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起止時間是晚清以降到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出現了“中國崛起”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可喜勢頭(22)。第二階段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尚只有起始時間,即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出現了“中國崛起”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可喜勢頭,而還沒有結束的時間點(23)。當然,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階段劃分更多的是筆者的“一家之言”,不過,這種劃分卻也是有其論理依據的。

具體來講,當下西方治理理論是有一個基本的理論預設的,即談治理問題是以治理客體即國家社會實現了社會基本結構(24)或國家政治結構上的基本穩定為前提的(25)。也就是說,在西方治理理論看來,治理問題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基本契合一個國家社會的國內外環境,這種政治結構不會有大的根本性改變了。這一點是西方治理理論的預設前提,他們是不需要在理論研究中再進行討論的。然而,西方治理理論到中國後卻不一樣了。具言之,一旦西方治理理論進入中國語境,我國學界治理研究者須要自覺地意識到西方治理意義上之中國治理理論的預設前提,這個預設前提先按而不表。如果我國的研究者不明瞭西方治理理論之相應預設,徑直借鑑西方治理理論,其後果會是,不知不覺地將西方治理理論所內含的預設當成中國治理理論的當然預設或者前提。如果是這樣的話,無反思性的中國治理理論研究顯然會偏離實現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現實理論需求,自然也無法助益於當下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目標,甚至還極有可能會將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走向引向“歧途”,如將中國國家社會結構引向朝西方國家社會結構方向發展。基於這樣一些論述,筆者是想表明,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之兩階段劃分時間點的選擇依據,是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時期(即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出現了類似於西方治理意義上(26)的預設前提,即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出現了自晚清以來實質性的不可逆轉之崛起或偉大復興的可喜勢頭(27),這一情況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政治結構業已基本契合了中國的國內環境和國際環境,一般或在很大程度上不會再有大的根本性改變了。也就是說,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在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崛起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勢頭初現的時刻,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出現了一個歷史性的轉捩點,在這個轉捩點的前後階段,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會出現極為不同的特點。此為一方面。

另一方面,本來,在當下中國社會,“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治理”或“國家治理現代化”是有特定語境和特定涵義的,其語境就是西方治理理論所延伸出來的語境,其涵義一如前述,是一種狹義性的當下常規性涵義(28)。但是,當下“治理”或“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這種常規性涵義有礙我們思考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而且更是有礙我們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思考。“在研究開始時,任何定義都將是無用的”(29),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如是說。依憑這樣一種認識或思維邏輯,筆者擬以自己在本文中對治理概念或“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具體運用及其語境,來拓展和釐定治理概念或“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涵義,並具體化治理概念或“國家治理現代化”在本文中的具體涵義。這是筆者能夠大膽地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進行兩階段劃分的第二方面原因理由。

其三,一如上述,晚清以來的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出現了二大階段,即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層面的治理現代化階段,以及實現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治理現代化之後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階段,用上海師範大學商紅日教授的話來講:“關於中國治理現代化的發生學問題……新中國的產生是近代以來人們終於尋找到、終於發現的結果,它經歷了歷史過程的冶煉和形塑,其實質是現代化治理主體的形成……治理主體的形成並不意味著治理過程的終結,而僅僅意味著現代化治理的開始。這樣,近代以來中國的歷史蘊含著‘治理性’,權且將其視為中國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30)鴉片戰爭以降,中國國際環境的突變在客觀上為中國構造了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需求,這一階段的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在客觀上是中國能夠基本應對現代國內外新環境。基於這種認識邏輯,一旦中國出現“中國崛起”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勢頭(31),即表明晚清以降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目標業已基本實現。在實現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層面的國家治理現代化之後,緊接著晚清以來的中國社會就開始出現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二階段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需求,亦即類似於西方國家治理意義上的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需求。與第一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同的是,第二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走向要受第一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基本走向的制約。即是說,第二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踐走向是基本依循第一階段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層面之國家治理現代化基本路徑的。不同的是,第二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只是細部調整國家社會中的治理問題(亦即當下常規治理含義的治理問題),是對第一階段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層面之國家治理現代化基本路徑的“小修小補”。在這種意義上講,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為其第二階段奠定了基本方向和目標,而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是為了進一步夯實第一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效果或效力,並在國內外環境變化的條件下,對第一階段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路徑模式進行適度調整。

以上就是筆者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進行兩階段劃分的基本理由,也是筆者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進行宏觀思考的基本分析框架。基於這些論述,不難發現,要透徹理解和把握住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即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問題,我們不能基於西方治理理論就西方治理意義上的治理談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而應有一種政治哲學層面的思維方式,一方面以突破既有西方治理理論的思維鉗制,另一方面以從一種長時段的全局性審視視野來關注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關於中國治理現代化問題的兩難,治理不能是完全的西方化的,也不能完全是本土化的。前面的判斷來自於近代中國歷史所蘊含的治理性,因而,中國固有的治理元素始終不會缺席,也不會離場。這個話語不是要設置一箇中西二元對立,而是重申一箇中西各自獨立的先在的文化,它們早已存在。後面的判斷來自於現代化的普遍化內涵,從而,治理這樣一個現代化的過程,不可能是自給自足、自言自語的自發過程,它的生命是不能置於一方水土的。於是,中國治理現代化問題必須在政治哲學中統合,方可破解兩難困境。而這個政治哲學一定是經過中國學術鍛造的政治哲學。”(32)基於這樣一種認識或思維邏輯,若我們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不能有一個有效的宏觀或政治哲學把握和認知,要實現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目標即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若不說是不可能的,也是難以有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實踐之合理理論嚮導的,甚至還極有可能會產生“緣木求魚”般實踐歧途風險。

三、思考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歷史基點:一種政治哲學分析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的國際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即從原中華文化圈中的中國轉變成了由西方國家主導的威斯特伐利亞世界結構體系中的中國(33)。為扭轉自己當時在資本主義世界結構體系中的邊緣地位這一不利處境、為應對自己國際環境“三千餘年一大變局”(34),中國人民不得不對自己的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不自覺地進行調適性變革,這種調適性變革可謂是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為應對自己所處的國際變局,晚清以來的中國對自己的國家社會不自覺地展開了切實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並且這種展開過程是以試錯的方式進行的,即在不斷的各種嘗試中最終選擇了自感合適的國家治理現代化路徑。這種全方位的國家治理現代化路徑主要具體展現在政治治理、經濟治理、文化治理和外交治理這樣四個領域或方面。

首先,是政治治理的現代化。鴉片戰爭以後,中國被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行納入到由西方國家主導的資本主義世界結構體系當中,晚清以來近百餘年的時間裡,中國國勢逆轉直下地從原中華文化圈中的中心地位淪落為資本主義世界結構體系中的邊緣地位,可以說,當時中國的國際地位一落千丈。為扭轉這種不利處境或局勢,中國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在政治方面首先須要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凝聚起整個社會的政治力量(35),以對內維護穩定的政治秩序,對外捍衛中華民族的整體性生存利益(36)。基於對晚清以來170餘年中國政治治理現代化的反觀,不難發現,晚清前後的中國政治治理精神氣質實際上是一脈相承的,“絕對不能忘記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與早期國家治理體系的連續性和繼承性。正是早期國家在治理體系上的諸多發明,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成型奠定了重要的基礎”(37),不過,國家社會治理路徑的實際功效或效力卻發生了質性變化(38)。這種根本性的質性變化主要展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的巨大變化。晚清及其以前,中國社會盛行的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是一種家—國結構,其中,“家”是一種價值理念,亦是一種國家架構方式,即“國”是以家的方式呈現出來的,比如說“家天下”,皇族是國家的權力中樞。然而,面對西方國家精良的器物,晚清及其以前的家—國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不再足以捍衛中華民族的整體性生存利益,儘管在此前階段這種國家政治結構的效能是夠用的。晚清以降,中國傳統的家—國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在西方“國家”政治的強勢示範下,中國也開始了現代“國家”的建構建設進程(39),也就是說,中國社會基本結構或國家政治結構逐漸呈現出一種國—家結構。在這種“國家”政治結構中,“國”成為了國—家結構的一種價值理念,亦是一種國家架構方式,即國家是以“國”的方式呈現的,而不再是以“家”的方式呈現。可以說,在這個時候,國家成為了諸“家”的公器,而非一族一姓的“私貨”。在這種政治組織理念下,國家相對於皇朝式國家社會更具有政治正當性和社會號召力(40)。另一方面是國家政治權力組織運行方式的巨大變化。在家—國時代,國家社會的政治權力是以皇家家族為權力中樞的方式組織運轉的。國家社會這樣一種政治權力組織運行方式存在兩大弊端:一是這種政治權力組織運行理念是任人唯親,以血緣關係及其相關關係為主要判準,這種運行理念不能確保政治權力在整個社會層面上的政治凝聚力。二是這種政治權力組織運行方式不能確保大部分權力執掌者足夠優秀或精英。因為這兩方面的緣故,在家—國時代,國家社會的政治權力組織運轉不能確保國家權力運行基本有效,特別是在國家社會面臨強大外在政治壓力(比如晚清以來中國所遭受到的西方國家侵略)的情況下,會極大地阻礙國家社會中整個社會力量之政治凝聚力的生成。進入國—家時代後,國家政治權力不再被具體家族(比如皇族)私有化,而主要由政黨(即執政黨)掌控,這種國家政治權力組織運行方式不僅能夠保證國家政治權力的領有者及其具體執行者足夠優秀或精英,即能造就一個能不斷再生產政治精英的政黨式政治權力中心,而且國—家時代政黨—國家這種政治上的“雙軌制”有助於聚積或凝聚國家中執政黨以外政治團體中的政治精英(41)。因為這兩方面的緣故,國—家時代國家政治權力的組織運行方式能夠確保國家政治權力在面對任何外來政治力量的壓力時都正常、高效運行。

其次,是經濟治理的現代化。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一個系統工程,國家政治治理現代化緣於其本身性質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具有主導性,雖然如此,政治治理現代化也需要經濟治理現代化的支撐。面對國際困境,一個國家的政治凝聚力很重要,但是,在同等條件下,一個國家的政治凝聚力卻要仰賴其經濟實力,因為一個國家的政治凝聚力需要奠基於其經濟實力之物質技術力量來放大和做實。以義和團運動為例,義和團拳民抗擊八國聯軍不可謂不齊心,但是,在同等政治凝聚力的情況下,義和團拳民的抗擊行動在裝備先進的外國侵略勢力面前幾乎成了一種自殺式行動。與此對照的是,在同等政治凝聚力的情況下,當中國人民擁有同等精良的軍事裝備(以相當的經濟發展水平為基礎)時,中國軍隊也能在抗擊日軍侵略的過程中取得“臺兒莊大捷”。一般而論,晚清及其以前,中國沒有所謂的經濟治理,基本上都是依照傳統做法,幾乎在無意識地進行經濟管理,僅有的經濟治理問題可能就是與外國的通商問題。鴉片戰爭以後,國門被西方列強強行打開,西方資本主義經濟開始侵襲中國,中國封建經濟逐漸轉變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當中國從家—國時代走向國—家時代,社會經濟也逐漸被中國社會中的政治精英有意識地納入了治理範圍,以支撐整個國家的政治治理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逐漸實現了經濟治理現代化。在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中國經濟治理現代化所主要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在既有條件下儘快實現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家富強。在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經濟治理主要實行個體性的(即相對於國家意義上的個體性)私有制,不論是個體私營經濟,還是官僚買辦經濟,這種經濟治理無法實質性地提升中國經濟的運行質量,無法給國家政治治理現代化提供足夠的社會財富和物質技術支撐。新中國成立後,在經濟治理現代化方面出現了質的突破,即一方面適度容忍和發展個體性私營經濟,另一方面大力氣發展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這種經濟治理方式不僅刺激了中國社會經濟財富的快速增長,而且為國家政治治理現代化以應對晚清以來的國際困局,提供了有力的經濟財富和物質技術支撐。此後中國經濟治理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如何平衡個體性私營經濟與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以在他們之間調適出一個恰當、合理的比重。

再次,是文化治理的現代化。經濟治理現代化和文化治理現代化是晚清以來中國政治治理現代化的“左膀右臂”。然而,晚清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國家政府對文化治理似乎比經濟治理更上心,因為文化治理牽涉到中華民族面對時局困境時該如何行動的理念導向問題。“中國中心”觀、“東方精神—西方物質”觀、“西化”觀等(42)當時中國政治精英的文化治理方略都沒有取得預期的治理效果。晚清以來,中國文化治理真正取得成效的是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成為中國革命行動的指南以後。之所以會在文化治理上取得成效,是因為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促成了一種文化結構條件(43)。這種文化結構條件的一部分內容是指跟西方文化進行大規模接觸之前的中國傳統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另一部分內容是指從西方或蘇俄引進的新興文化,主要是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中國政治精英尤其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經由這種文化條件,一方面,用源自於西方的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來抵禦西方文化的強勢示範,實事求是地走中國人自己該走、想走的路。另一方面,用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來抑制以家為中心的各顧各家的“小家庭”思維這種“映顯缺陷”和“權利本位”國民性格這種具有或然性結果的國民性格對於中國人的消極作用,創造性地轉換中華文化的內容形式,繼承發揚中華文化中智慧元素的積極作用,比如“小家庭”思維這種“映顯缺陷”的積極作用、“權利本位”國民性格這種具有或然性結果之國民性格的積極作用等(44)。可以說,晚清以來,在國家文化治理現代化方面,以中國共產黨人為代表的中國政治精英,一方面對中國傳統儒家文化進行了深刻的反省,既充分認識並利用其優長,又不迴避其在晚清以來中國這一特定時空背景映照下的侷限問題。另一方面,又用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成果來補正中國傳統文化在特定歷史時期的負面作用,併為晚清以來中國政治治理現代化、經濟治理現代化提供重要理論或意識形態支撐。

其四,是外交治理的現代化。不難看出,相比較而言,政治治理現代化、經濟治理現代化、文化治理現代化主要是修一個國家的“內功”,而外交治理現代化則主要是修一個國家的“外功”。並且,若一個國家的外交治理現代化搞不好,還會深刻影響這個國家“內功”的發揮。在這種意義上講,晚清以來中國外交治理現代化也是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個重要部分。晚清及其以前,中國在很長時間裡是中華文化體中類主權政治實體間外交規則的制定者和主導者,然而,被納入到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結構體系以後,中國被迫成為威斯特伐利亞國際體系中國際交往規則的遵循者。緣於中國政治精英文化思維及基於其上之外交思維的一時難以轉變,中國政治精英在外交治理現代化問題上一直沒有形成自己的外交治理理念,直到改革開放後中國政治精英(尤其是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成熟務實之現代外交思維的逐漸成形。具體來講,晚清時期,當時中國的政治精英主要秉持一種“天下”外交思維,即主張一種“以德報怨”式國際交往德性,比如中法戰爭中“鎮南關大捷”的不敗而敗。民國時期及改革開放以前的新中國時期,當時中國的政治精英主要秉持一種源於傳統儒家文化的“依附”式外交思維,即主張一種“以德報德”式國際交往德性,如國民黨的“親美”、共產黨的“一邊倒”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精英(尤其是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開始從中國在世界政治格局中的實質位置或地位來考慮中國的外交政策,逐漸轉變了傳統的情感型外交思維,開始形成了一種成熟務實的現代外交思維。這種外交思維的結構性內容是:以現代國際社會中盛行的“叢林”法則思維為主,以中國傳統“天下”外交思維為輔(45)。自從晚清以來中國的外交治理實現第一階段的現代化以後,中國在國際社會中的這種外交風格逐漸明晰起來,這樣一種外交治理現代化思維正在助力“中國崛起”的可喜勢頭或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46)。

基於對以上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的反觀,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亦即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二階段,業已擁有了一個很好的歷史基點或起點,不僅為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二階段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努力的基本方向,而且為其奠定了堅實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四、當前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向何處去:以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歷史基點為參照

“歷史、現實、未來是相通的。歷史是過去的現實,現實是未來的歷史”(47)。基於一種“鑑古知今”的思維邏輯,對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的回顧,是為了走好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抑或說,是為了明確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向何處去。緣於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早就已經開始了,緣於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業已進行了第一階段,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即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便存在一個“路徑依賴”問題。即是說,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二階段即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要受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的制約(48)。總的來講,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主要考慮這樣兩方面因素:一方面的因素是,若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時期的基本國內國際環境因素沒有發生變化,那麼,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要受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之基本走向的制約。另一方面因素是,如果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時期的國內國際環境因素在當下業已發生了變化或重要變化,那麼,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可能就要有所調適。因此緣故,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亦分政治治理、經濟治理、文化治理和外交治理這樣四個領域,來對它們分別進行考察。

首先,就政治治理而言,對比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階段,即晚清以降到改革開放後中國崛起勢頭出現這一時段及其以後這兩個階段,當下中國所處的國際政治環境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即中國還是處於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結構體系中的非中心地位,當然,第二階段中中國的國際地位要優於第一階段中的國際地位。並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中國在世界結構體系中的非中心地位應該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49)。基於這樣一種判斷,當下中國在政治治理現代化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還要沿續第一階段政治治理現代化的方向和目標,而不能背離這個大的方向和目標。具言之,當下中國的政治治理現代化還要一方面繼續進行現代國家建設,另一方面持續建設並完善以政黨為政治權力核心的國家政治權力組織運行方式,即以由中國共產黨人主導的政黨—國家政治組織模式為當代代表(50)。也就是說,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政治治理方向還是要以增強國家對整個社會的政治凝聚力為核心目標,直到中國在當下世界結構體系中業已處於一種中心地位,如前蘇聯曾經在國際政治格局中的中心地位。誠然,在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階段中,中國的國際環境沒有大的根本性變化,但是,當下中國的國際環境也是有一定變化的,其中最重要的變化是世界意識形態格局的變化,即馬克思主義從世界意識形態格局的中心地位變化為一種非中心地位(51)。這使得原來受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庇佑”的中國國家政治運行在世界意識形態新格局中要承受巨大的意識形態壓力。基於一種“好漢不吃眼前虧”的思維邏輯,當下中國的政治治理沒有必要與世界意識形態新格局“硬碰硬”,反倒可以藉助這種意識形態新格局,助力於當下中國政治治理的現代化。也就是說,當下中國的政治治理在沿續第一階段政治治理現代化基本走向的同時,策略性地吸收西方國家政治運行中一些技術層面的東西,如程序治理技術等,以“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方式實現當下中國的政治治理現代化(52)。

其次,就經濟治理而言,對比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階段,當下中國經濟治理的國際環境沒有發生什麼根本性的變化,即中國還是處於世界經濟格局的非中心地位,典型表現是中國還不是世界經濟運行規則的主要制定者。在這種情況下,當下中國的經濟治理現代化仍要保持第一階段中經濟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走向,即還要繼續讓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處於國民經濟的“龍頭”地位。也就是說,當下中國的經濟治理現代化,一方面,要讓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繼續做大、做強自己,以成為世界經濟格局中的重要經濟力量和物質技術力量。另一方面,要讓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繼續成為當下中國政治治理現代化的核心後盾,即是說,當下中國的政治治理現代化基本走向不變,當下中國的經濟治理現代化走向亦不能發生根本性變化,這是由晚清以來中國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所決定的。不過,也要看到,當下中國經濟的國際環境也的確發生了一些重要變化,比如中國經濟體近年來一躍超過日本而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甚至業已超過美國成為了世界頭號經濟體(53),這樣一種變化意味著當下中國國家整體經濟實力的增強。在這種情況下,當下中國的經濟治理現代化可以適度向個體性私營經濟傾斜,即適度壯大個體性私營經濟,以作為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服務於當下中國政治治理現代化的“第二梯隊”力量。之所以要如此,是因為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持續走強或保持,國家組織力量的“紅利”始終是有限的,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走強或維續,不僅要靠國家的有效組織力量,更要依賴全社會經濟精英的努力及其熱情。然而,在本文中,筆者對“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這一概念的解釋一直是按而不表,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筆者想通過行文語境來界定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這一概念的基本內涵。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概念,筆者在本文中是一種“舊瓶裝新酒”的概念用法,不是意指其原初的含義,即國家政府對個體私營資本的控制,而主要是指國家政府憑靠壟斷經營,對公司企業剩餘價值的全部佔有,在這種意義上講,公有制特別是國家公有制是一種典型的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這種所有制經濟最亮眼的好處是,在落後國家中社會經濟不成熟、不強大的時候,發展這種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可以快速提升落後經濟體的經濟質量以及物質技術水平,能夠有力地支撐落後國家的政治治理現代化。

再次,就文化治理而言,對比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階段,當下中國文化治理的國際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即中國從原馬克思主義居中心地位之世界意識形態格局中的中國轉變成了西方自由主義居中心地位之世界意識形態格局中的中國(54)。在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第一階段,中國文化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走向是形成一種文化結構條件,即主要含括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和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這兩大部分內容。並且,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一階段中,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在國家文化治理中是受抑制的,只在國際文化意識形態鬥爭中暗地裡起作用,而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在國家文化治理中是被“放大”宣傳的,在國際文化意識形態鬥爭中也是在明處發揮作用。然而,一如前述,當下中國文化治理的國際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當下中國的文化治理現代化必須做出相應的走向調整。具體來講,緣於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業已成為當下中國社會形態的官方理論支撐,在很大程度上講也業已內化進了當下中國社會形態的各個方面。也就是說,中國文化的當前馬克思主義面貌業已根深蒂固。更何況,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在中國崛起的過程中,確實對於中華民族的成長或偉大復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代以來的中國歷史發展也證實了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基於對當下中國文化治理現代化可借鑑資源的全面考察,當下中國文化治理現代化在應對國際文化意識形態鬥爭的過程中仍須憑靠一種文化結構條件,不過這是一種“新”的文化結構條件。這種“新”文化結構條件新就新在,在內容構成上作了根本性的序列調整。也就是說,這一結構條件的主體內涵要發生重要變化,即讓中國文化更多地呈現傳統面貌,讓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更多地成為中國文化的“裡子”。之所以如此,一方面的原因是,伴隨著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華文化本身越來越受到西方關注,本身業已成了一張亮眼的國際“名片”,即中華文化正在被國際社會重新認識,不再被視為陳舊、腐朽、落後的,而是一種悠久歷史文明的產物。也就是說,中華文化在世界意識形態新格局中正日益成為一種新興的、極具活力的重要意識形態力量。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中華民族在實現偉大復興的過程中,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在中國居主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講也是以中國共產黨人為代表之中國政治精英的“隨大流”做法,而中國傳統儒家文化中的政治智慧在其中起著實質性的作用。加之,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在世界意識形態新格局中不再居於中心地位,在這個時候中國文化以馬克思主義面貌呈現會給西方強勢文化意識形態(如西方自由主義意識形態)“樹靶子”。與其如此,當下中國文化治理不如將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主動置於“守勢”地位,以待時機,猶如西方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在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昔日處於上升或主流地位態勢這一相類似情景或情況下的做法一般。若能這樣的話,不僅不會給“中國崛起”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55)帶來震盪和傷害,而且還會給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和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帶來如前所述般的“雙贏”結果,既復興了中華文化、中華文化更具生命力,亦捍衛了馬克思主義文化意識形態。反之,如果當下中國的文化治理現代化在其國際環境發生根本性改變的情況下,仍不做出相應的調整,堅持“刻舟求劍”,則極有可能引發或導致社會大眾“倒洗澡水的時候,連同孩子一起倒掉”的悲劇,比如“蘇東劇變”悲劇。

其四,就外交治理而言,對比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階段,當下中國外交治理的國際環境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即中國在世界外交格局中仍處於一種非中心地位,在外交勢位上仍居於一種守勢地位。在這種情況下,當下中國的外交治理現代化需要沿續第一階段中外交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走向,即仍以國際社會的“叢林”法則思維為主,以“天下”外交思維為輔。然而,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軍事科技力量的增強等因素的有利變化,當下中國的國際地位出現了大幅度的提高,當下中國外交治理現代化的國際環境也有一些重要變化,即中國的外交影響力越來越強了。在這種情況下,當下中國外交治理現代化的走向也要有所調整,即雖然仍以國際社會的“叢林”法則外交思維為主,但中國傳統的“天下”外交思維在當下中國外交治理中的權重可以適當調大,比如習近平總書記“美人之美,美美與共”之“共存”外交思維的提出就是這種適度調整的現實表現(56)。也就是說,當下中國的外交治理要越來越突顯出中國的文化特色,在世界外交格局中要逐漸形成中國自己的外交風範。

由此觀之,晚清以來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第二階段即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涵是豐富的,也是非常特殊化的。在這種情況下,若以此為參照,當下學界治理研究者所提出的一些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或指標(比如民主化、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責任性、迴應、有效、參與、穩定、廉潔、公正等)顯然過於一般化或“西方化”(57)。鑑於敘述的方便,當下我們所提出的“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58),若從方向性的角度來講,或許可以作為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基本走向的一種概括。

五、結語

國家治理現代化(包括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顯然已是當下我國學界的一個熱點問題。這個問題,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是如此熟悉,以致學界學者公認為這是一個重要問題,並已有海量研究文獻(59)。然而,面對這個再熟悉不過的問題,許多治理研究者卻“不得其門而入”。似乎覺得這也是個重要問題,值得研究,那也是個重要問題,值得研究,學界治理研究領域中的治理研究整體上呈現出“零碎化”。甚至有時候,不少研究者或學者為應對這種窘境,還特地模仿西方治理學者切入的方式,以試圖解決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問題。細察之,不難發現,這種情況之所以會發生,一如前文研究,主要是源於學界治理研究者還在以常識思維的方式討論治理問題,“根本是意識理論問題與常識問題的區別”(60),沒有將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進行問題化、理論化,還沒有找到討論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基點、學術座標原點或“門徑”(61)。本文對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宏觀探討,就旨在為學界治理研究有效切入當下中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作一種探路性的前瞻性努力,亦即一種大膽的學術嘗試。當然,這種“思想凸顯”的研究特質也是政治哲學思維對於筆者探討當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問題的內在規定。

第一階段(即晚清鴉片戰爭以降到改革開放中國崛起勢頭初現這一時段)的基本走向,另一方面要根據當下中國國內國際環境的新變化、新情況,做出相應的走向調整。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