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江時評|擰緊幹部選任“安全閥”

政治 甌江 習近平 跳槽那些事兒 麗水日報 2019-06-09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國之要,首在用人。”我們黨歷代重視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工作,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和從嚴管理幹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幹部選拔任用風氣煥然一新。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織牢織密制度籠子,為新時代選人用人監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打鐵還需自身硬,繡花先要手綿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問責制度,做到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主持會議討論決定誰負責。”此次《辦法》對標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將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突出政治監督,強化紀律和規矩約束,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劃出履責“紅線”,為幹部選任監督擰緊了“安全閥”。

築牢選拔任用的“壓艙石”。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各級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主體單位,必須強化政治標準,把政治標準擺在幹部選拔任用的首位。從本質上看,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就是政治監督,首要的是突出政治標準。如果我們的黨員幹部沒有過硬的政治信仰,就容易在前進的道路上逐漸迷失方向,找不到奮鬥的目標,給黨和國家事業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因此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首先要築牢政治建設的“壓艙石”。

把好選拔任用的“方向標”。古人云:“用一賢人,則賢人畢至;用一小人,則小人齊趨。”用人導向是最大的風向標,選什麼人用什麼人,既是幹部工作的標準和導向,又是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的晴雨表。我國正處在改革攻堅的關鍵期,要嚴格落實新時期好乾部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把好選拔任用的“方向標”,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確保把忠誠、乾淨、擔當的好乾部選出來、用起來。突出政治監督,從嚴查處違規用人問題和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嚴肅追究失職失察責任,促進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生態。

打造選拔任用的“定盤星”。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遍。幹部選拔任用監督要善於用好問責這把利劍,將動真格打造成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的“定盤星”。《辦法》對“帶病提拔”問題倒查事項、倒查方式、倒查情況報告等作出明確規定,要通過對被提拔的“帶病”幹部選拔任用過程追蹤,對存在領導不力、把關不嚴、考察不準等情形的嚴肅追責問責,倒逼各責任主體落實好工作責任,建立起措施有力的防範機制,構建起一張全方位、多層次的立體監督網。

“禁必欲止,令必欲行。”各級黨委(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以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永遠在路上的恆心,用好監督制度利器,激濁揚清、興利除弊,不斷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質量,推動選人用人風氣持續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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